第十乐章II(第3/4页)

不能受到影响。这一切与她都毫无关系。她不断对自己说道。

可就在这时,寂静无比的听众席里突然传出了手机铃声。这声音尖锐而高亢,相比较他们弱拍的开头,是如此刺耳。

这声音把聚精会神的小提琴手们都吓了一跳。但他们台上心理素质都不错,并没有停下演奏。这样的事虽然不经常发生,但也并不离奇。可糟糕的是,哪怕台上的演奏者们无视了这个铃声,它却没有变小或者停止,而是孜孜不倦地继续响着。听众们都不由皱起眉头,开始朝声源的地方探看。

若要说有比这个更糟的事,那就是这个铃声对裴诗而言并不陌生,它和十年前让Adonis摔了小提琴那场音乐会响起的铃声一模一样--是非智能手机40和弦的陈奕迅名曲《十年》。人们对Adonis那场音乐会耳闻能详,很快就有人意识到这件事并非无意为之。又因为铃声响的时间实在太长,台上的音乐已变得参差不齐,最后大家不得不停止演奏。

即便如此,铃声还是没有停止。裴诗把小提琴从肩上放下来。她看见后台工作人员朝她做出手势,示意他们马上广播通知那位听众关机。然而,台下已有人大声说:“到底是谁的手机,有没有素质啊?”

还有人抱怨道:“这人实在太无礼了,裴诗,你应该像Adonis一样,拒绝继续演出!”

裴诗总算明白了。这就是洛小姐之前提到的事。这个蓄意闹事的人想要让人们看见她与Adonis的差距。如果她像Adonis一样砸了小提琴走人,那么结果肯定没有Adonis那么轰动,会被人说成是东施效颦;如果她让工作人员中止了这个铃声,受辱也坚持表演,那她更是与“音乐界的断臂维纳斯”有天壤之别。

这人也太瞧不起她了。

裴诗嘴角微微上扬,把小提琴重新放回肩上,用三根手指按住指板,拉出一首曲子的主和弦。接下来,比手机铃声高了八度的《十年》传遍了整个厅堂。正好是歌中的这一段旋律:“怀抱既然不能逗留/何不在离开的时候/一边享受/一边泪流”到“流”的时候,她用光了两次全弓,声音震颤得支离破碎,哪怕到最后弓子都离开弦了,手指也依然在揉弦。

这一个音符几乎令听者窒息。但还不够。她又拔高音色,继续演奏这首曲子的j□j:“十年之前我不认识你/你不属于我/我们还是一样/陪在一个陌生人左右/走过渐渐熟悉的街头……”

小提琴和钢琴有一个很大的区别,就是用钢琴入门可以速成。一个完全不会钢琴的人学弹一首流行曲,只需要一个月就能弹很动听。但小提琴即便是流行乐中的简单音节,都需要漫长时间的基本功堆积,才能演奏得不难听。

台上的羽管键琴手开始为裴诗伴奏。一旦被赋予了羽管键琴的配乐,即便是流行曲,也会让人立刻联想到神秘的巴赫。一首广为人知的《十年》,在裴诗的演奏下,得到了典雅脱俗的升华。渐渐的,像是面对过于优美的小提琴相形见拙了,那支聒噪的手机在人们不曾察觉时安静了下来。

裴诗无疑是独奏的天才,她站在管弦乐队的中央,仿佛是一只羽翼尚未成熟饱满的黑天鹅。还未到最美的年纪,已经璀璨得不可方物。她的宫廷式衬衫雪白洁净,令她有了一种中世纪法国贵族的矜贵。小提琴在她的手上,已经比所有最奢侈的品牌、定制女装还要彰显她的魅力。到停顿的时候,人们在二楼都能听到她与节奏同步的呼吸声。

当一曲短短的《十年》结束,掌声轰鸣,几乎把城市音乐厅的顶都掀起来。裴诗在无数陌生的面孔中,看见夏承司也缓缓抬起手,为她鼓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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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诗与她的‘夜神’”音乐会取得了空前的成功!

下半场有了裴曲的加入,姐弟二人合奏了两首曲子,表演了之前准备好的名曲。所有曲子都淋漓尽致地突出了她的长处,这些优势掩盖了被夏承司分心的小缺陷。音乐会结束后,苏疏让她明天早上到他的公司去见他。到最后,裴诗都不知道那个故意用手机铃声捣乱的人是谁。但是,这对她来说已经不重要了。

因为第二天早上,她如愿以偿地看见了关于这场音乐会的报道。她调侃《十年》铃声那一段演奏上了电视。甚至连以前伦敦预科班的同学也发给她短信:“诗美人,我是Tina,还记得我吗!好像当年在英国你就消失了,你居然还在拉小提琴,真是太好了。周末我朋友生日,你要不要一起过来?”

“我不认识你朋友,就不来了。”

“你认识的哦,就是Jamie啊。”

在国外,同一个人一年内可以换四五个英文名,谁知道这是哪个Jamie。她正想推掉邀请,对方又迅速补充了一句:“一定要来哦,Jamie的爸爸可是你音乐会的策划人,你可以和他认识认识。”她赶着要去与苏疏碰面,这条消息她干脆没回,直奔苏疏的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