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乐章

年纪越大,就越害怕别人了解自己。不是因为变坚强了,而是因为人生的包袱越来越沉重,任何打击都可以将包袱下小如蝼蚁的自己挫骨扬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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翌年春。

香海公园。

南风带着早春的香气,吹落了槐树上白色的花瓣,吹来了金丝燕轻轻的呢喃。公园里有许多为上班上学抄近路的行人。年轻女子们早已把最新奢华材质的时装披在了身上。

长椅上。

夏娜挽着柯泽的手臂,慢慢翻着膝上的时尚杂志,眼睛眨也不眨地扫着各大女装品牌的成衣秀:狂野的蛇纹皮革、夸张的花朵装点绸缎、天堂地狱对比为主题的尼泊尔宗教风格套装……她自己则是穿着植物印花雪纺连衣裙,淡粉色基调令她有了甜蜜小女人的气息。

最近她的打扮风格变了不下十次,连性格收敛了不少,但她的男友永远都是一副不冷不热的模样。

“啊!”夏娜低呼一声,指着某一页杂志,“泽,你快看这里!”

柯泽“嗯”了一声,继续看手中的财经报纸,甚至连眼珠都没有转一下。直到夏娜说“我哥真是帅爆了”,他才有些好奇地扭过头去——夏承司和时尚杂志有什么关系了?

事实上,夏承司不仅上了女性时尚杂志,还为某奢侈品牌拍了很多宣传海报。其中一张是黑白的,他将头发全部梳到脑后,一手拿着一把枪,站在一片雪白的欧式墓地中,头上写着华丽的外语诗句。

“这发型真的很挑脸型,也就我哥敢这样了。”夏娜一边自言自语,一边翻着杂志,“天啊,这张……”

同样是黑白照片,但夏承司的头发换成了刘海往上翻的新潮造型。他一手插入口袋,一手牵着一个金发飘扬的瑞典女模特,从一个古典咖啡厅门口走过。照片是从下往上拍的,他的半边脸因为光影而没入黑暗,但另一半脸清晰得连每一根长长的睫毛都能数出来。

夏娜撑着下巴看了那张照片许久,美滋滋地笑了:“你有没有觉得,虽然我哥没有一点外国血统,但也只有这些欧美名模才能撑得住他的气场。一般的女人跟他走在一起,总是很容易被忽略……不对,我是例外,因为我是他的亲妹妹嘛。”

柯泽总算搭理她了:“夏承司为什么会同意为这些品牌代言?他不是一向很讨厌在公众前露面么。”

夏娜开心地靠在他的肩上:“应该是因为我吧。我们快结婚了,这是我们要挑选的婚纱品牌。他大概是想多拍照为我们的婚礼和音乐厅招揽更多粉丝吧?”

柯泽看了一眼她指着的牌子,那个设计师的名字竟是如此眼熟。

——这是柯诗最喜欢的设计师。

“为什么喜欢他?他是下平民阶层出生,却是全球上等人疯狂追捧的对象,连皇室成员都喜欢他高贵中带着堕落的设计风格。现代的时尚和音乐都是一样的,创造者越来越多,作品花样越来越多,消费者却越来越像,就好像在穿制服,唱国歌。但这个鬼才设计师,他的风格哪怕你只轻轻一瞥,都能从一千件半成品中认出来。”柯诗当时的笑颜,现在依然历历在目。

看见柯泽出神地看着设计师的名字,夏娜的心忽然提了起来——难道,他又想起了那个女人?

那种这几个月渐渐淡去的厌恶感又一次悄悄涌现。

原本她在小提琴比赛看见裴诗,也没有那么大的怒气。可是,当她听见Ricci夫人夸裴诗是天才的时候,心里就觉得不舒服极了——乐感好有什么用,裴诗和小提琴没有半点关系,Ricci夫人的眼光到底有没有问题?

而这种不舒服的感觉,到裴诗云淡风轻地扔掉Ricci夫人的名片以后上升到了极点。更要命的是,裴诗居然还敢打她耳光!

不认为自己踢了她一脚有什么错。但是,让她从楼梯上摔下去,之后她又像以前那样,犹如一缕轻烟般消失了,也不知道现在是死是活……

这几个月,不能说毫无愧疚感。

可惜所有愧疚感在这一刻烟消云散。

“我们去别的地方走走吧。”夏娜合上杂志,声音僵冷。

现在一切都好。

裴诗,她最好这辈子都不要再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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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时间,日本大阪。

裴诗打开杂志,印有夏承司大幅照片的内页居然夸张地写着:“西方性感和东方典雅的完美结合,令女人不敢直视的英俊!”

她皱了皱眉,把脸往杂志上凑近了一些——这真是夏承司么?那种完全没有生活情趣满脑子只存放了数据和资料感情细胞为零的扑克脸,居然会为时装杂志拍照?

其实,这张图看上去一点也不像是广告代言,反而像是欧洲旧时绅士的油画。如果换掉他身上那身现代风的英伦风西装,穿上镶花领口袖口的黑色大衣,戴上高高的大礼帽,再让他站在古老的伦敦大教堂门前,抽几口雪茄,与同行的奴仆低语几句,再一边向匍匐在阶梯下的穷人们撒金币,就再适合不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