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蛋糕(第2/4页)

冰糖雪梨:“谁说没有追我的男生!现成就有一个超帅的,有时候路上还能遇着…等等,谁说我喜欢陈西泽!”

薛大帅比:“不喜欢他,每天追着他,我室友说好几次看见你们一起吃饭。”

冰糖雪梨:“所以,我和他只是纯洁上下级兼长期饭票关系。”

薛大帅比:“陈西泽这一分钱抠成两分钱用的穷比,居然还能包养你?”

冰糖雪梨:“我们都是挣扎在温饱线上的穷人,一个馒头都要分两半,一人一半。所以同病相怜,相互取暖。”

薛大帅比:“尊重,祝福。”

跟薛衍合计一番之后,薛梨对室友们宣布:“我哥今晚请我们去校外吃牛排海鲜自助。”

“哇!”陆晚听掀开帘子,“牛排海鲜98一个人哎!”

“他最近拿奖了,奖金蛮多的,就请我去打牙祭,叫把室友也带上。”

“你哥哥好爱你哦!”

“得了吧。”沈南星一边化妆,一边说道,“你们这塑料兄妹情,我甚至怀疑这是个圈套,他吃一半闪人了,最后害得我们付账单,别上当啊。”

“呃。”

薛梨看着沈南星。

怎么她比她这个当妹妹的还了解薛衍。

薛狗的确做得出来这种事。

“我看人很准的,就薛衍那德行,看他第一眼就知道是个贱骨头。”

薛梨顿了顿,还是道:“咱就是说,那个贱骨头可能有点喜欢你,还有点想追你,这次饭局其实也是相亲局。”

“……”

沈南星眼线都画歪了。

今天薛衍打扮得还挺人模狗样。

为了让自己看起来更具书卷气,他甚至给自己戴上了一枚黑框平光眼镜,更像斯文败类了。

但不得不说,帅也是真的帅。这种帅,并不是指五官的赏心悦目,而是身上有一种特殊的气质,让人扫一眼就知道,应该是个帅哥。

至少,表现得像个帅哥。

薛梨打量了他很久呢,觉得很费解,她平时摘了眼镜、戴美瞳,努力打扮得漂亮些。

结果这家伙明明没近视,还给自己弄一眼镜戴着,给他的英俊锦上添花。

大概是因为有自信,所以都不在乎这些外在的形式了。

所以即便薛衍性格是真的狗,还是有那么多女孩喜欢他。

这个世界上,很难有人拒绝天才的智商和漂亮的皮囊,对优势基因的追求写进了人类DNA里的,很难改变。

沈南星今天的打扮…则更加用心了,脸上的青春痘被她出神入化的妆容遮掩得无影无踪,一点痕迹都看不出来,甚至她还特别破费地戴了假睫毛。

平时她都不怎么戴这种一次性的消耗品,因为觉得周围人不配让她戴。

当然,裙子也是穿的她最显气质的那件法式桔梗包臀鱼尾连衣裙。

喧嚣热闹的海鲜牛排自助餐店里,她坐在薛衍对面,用刀叉优雅地切着牛排。

薛梨注意到,她连口红都没有擦。

薛衍当然更加矜持,完全不复以前跟薛梨在家里打架的时候、那种把她按在地上摩擦的野蛮德行,完全就是个礼貌得体的翩翩公子。

坐在隔壁桌的陆晚听和薛梨对了对眼神,彼此都有点头皮发麻。

救命啊,他们俩好像真的在相亲!

“沈同学平时有什么兴趣爱好?”薛衍问。

沈南星优雅而做作地放下了牛排刀叉,用《小时代》“顾里”的腔调说道:“看看书,养养花,做做瑜伽。”

“我也喜欢看书,你喜欢哪位作家?”

“莫言。”

“啊我知道,就是写《活着》的那位作家,我也特别喜欢他。”

“……”

“你确定你喜欢他?”

薛梨看这俩人矫揉造作的样子,不禁扶了扶额头,为她有这样一个兄长而感到羞耻!

实在听不下去了,她跟另外两位室友推推搡搡、一起去自助吧台边夹菜。

陆晚听和刘诗雨简直就像饿死鬼投胎一样,几辈子没吃过自助餐,一个人手里端了三四个盘儿,盘里堆满了如山高的鱼虾扇贝牛肉鸡腿…还有各式各样的甜品小点心,饮料也拿了四五种,橙汁儿、雪碧、酸梅汤…

薛梨比她们更加不甘示弱,毕竟是跟着陈西泽连吃了好几天食堂的人,嘴巴都快淡出个鸟来了,现在有机会,自然是饕餮转世、大快朵颐。

薛衍和沈南星的相亲局,把98的自助餐都吃出了米其林高级餐厅感,而薛梨这桌跟他们形成了鲜明对比。

一桌饿死鬼,满盘狼藉。

相亲的俩人同时无语地盯着她们,薛梨眨巴着眼睛:“需要我们去隔壁桌吃吗?”

陆晚听:“别管我们!你们继续聊。”

刘诗雨用手机的电子女音道:“一个热爱文学,一个热爱瑜伽,真的很般配,尊重祝福。”

三人继续旁若无人地狂吃着面前的美食盛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