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青春期(第2/3页)

他嘴里的“过得去”是常年稳定在年段第一,还能比第二名高几十分,但因为学校不算好,其实也没什么实际意义——上初中的时候他还会有点儿骄傲地告诉余昧,现在就不好意思再拿出来说了。

“不过那个时候还没法一个人去追演唱会,网购也没那么普及,只能去书店买二手周边,让她帮忙把歌导进Mp3里,上学放学路上听,”他指了指学校对面一家已经打烊的早餐店,道,“以前那家书店在这个位置,开店的姐姐也是你们的粉丝,她很喜欢你,要是知道现在我们在一起了,应该会伤心吧。”

“上高中之后我才意识到,我的成绩放在学校里还能看,真的出去和别人竞争,就没什么优势了,但又想考去你在的地方,所以花在学习上的时间多了很多——这样说是不是有点矛盾,花在学习上的时间多了,但追星的时间也变多了。”

“我开始追巡演,能去的演唱会都会去,在火车上写作业背单词,还被黄牛骗过,”他笑了笑,牵着余昧的手收紧些许,检讨似的,“我之前还不想让你发现这些,怕你觉得我不务正业,或者真的把我当粉丝看,但是现在想想,好像说出来也没什么。”

余昧想象了一下他边读书边追巡演的生活,觉得比自己赶通告都累,有些无奈地伸手揉揉他的头发:“不累吗,追来追去的。”

“其实也还好,青春期的时候比较单纯吧,在学校里就是学习,别的什么都不干,不跟人交朋友,也不太主动说话,上课都不回答问题的那种,听懂了就在下面刷别的题,下课也是做题,每个班主任都怕我读成书呆子,让我多出去走走,培养点兴趣爱好……”

“但我又不是没有,Echo就是我全部的兴趣爱好了,哦不,是没有许观珏的Echo,”说到这里他才露出一点儿孩子气来,像小狗闻到不喜欢的东西,忍不住皱了皱鼻子,“我那个时候真是烦死他了,双人海报剪又不能剪,去看巡演还要被迫听他假唱,哪哪儿都有他。”

余昧被他逗得失笑,觉得这个话题再聊下去,又要变成某只小狗的大型吃醋现场,连忙叫停:“好了,你上高中关他什么事。”

不知不觉走到了他们高中的校门口,侧门,周围似乎有人摆摊卖过菜,地上还残留着散落的菜叶和塑料袋,是很普通的、出现在电影里都不会有人注意的一幕。

“但在学校里确实没什么好讲的嘛,”余煦掰着手指给他讲,“五点半起床,洗脸刷牙,在家背半个小时的书,然后听着你们的歌去上学,快考试的时候就听英语听力,早饭是在小区门口买的鸡蛋饼,到学校之后早读、交作业、上一天课,晚自习,然后回家……”

“早自习下课那十分钟,应该是我一整天社交最多的时候,周围的人都会问我借作业抄,还有就是让我给他们讲题——班主任看我成绩挺好的,就让大家有什么不懂的题都来问我。”

余煦回想起那些乱七八糟的场面,有些无奈地笑了笑:“人家都来问了,也不能不好好讲,但同一道题讲个五六遍,我也会嫌麻烦的,下课了就赶紧躲出去,去天台背背书,或者偷偷听你们的歌。”

“我们学校建了很久了,都是老房子,也没什么景色特别好的地方,至少我在里面读了三年,印象最深的只有天台的夕阳——不光是天台,冬天的时候天黑得早,下午最后一节课都是自习,有时候一抬头,就会看到窗外的夕阳,很漂亮。”

“现在说起来好像没什么,但那个时候……每天都是千篇一律的,眼里只有成绩和排名,几月要参加什么竞赛,白纸黑字的试卷,像被人赶着往前走,偶尔也会睡不醒,冬天不想出被窝,用冷水洗脸的时候脑子里开始条件反射地冒英语单词,就会恍惚一下,想今天是几号了,我是不是在做梦。”

“不能说累吧,只是很没意思,觉得自己在过一种和性格不太符合的日子,像是我喜欢小动物,其实对很多事情都感兴趣,也挺喜欢跟人聊天交朋友的……”

“但当时的节奏不允许我因为路上有小猫在晒太阳就停下来,也不敢浪费时间,更不能把精力花在聊天交朋友上,也许其他人可以,但我是不行的,H大的分数太高了,要额外去刷学校里老师不会教的难题,竞赛拿奖降分,很多同学不上晚自习,傍晚就三三两两地结伴回去了,商量要去哪里吃烤串,去打球,但我只能留下来,做下一张试卷。”

“同样的日子过得久了,就会变得麻木——老师们应该也发现了,才一直让我缓一缓,多交交朋友,怕我读成书呆子吧,”不知不觉绕到了学校的正门口,余煦看着已经有些发旧的大门,自嘲似的笑了笑,“我那个时候就在想,谁家书呆子会星期五一放学就跑去追巡演,星期一早上才坐凌晨的火车回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