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1章 【瓜分南洋】(第3/3页)

“不够,”揆一指着布桑加岛说,“这座岛也应该归属荷兰。”

这座岛非常神奇,西南边紧挨着苏禄国,东北边紧挨着民都洛岛,距离马尼拉也不是特别远,但目前为止同样没有任何国家占领。

经过长达半个月的谈判,《马尼拉四国协定》出炉:

第一,西班牙承认战败,赔偿中国、荷兰各1万(8000两银子)比索军费,赔偿文莱、苏禄各100比索军费。

第二,吕宋岛划归中国统治,布桑加岛及棉兰老岛南部归属荷兰。棉兰老岛的西部半岛,即三宝颜附近地盘,西班牙应归还苏禄苏丹国。

第三,荷兰可以在三宝颜建立贸易点,但不得驻军,不得修建教堂,不得参与港口管理。

第四,荷兰拥有在文莱、苏禄的贸易专属权,文莱、苏禄的香料和宝石,由中荷两国联手垄断,任何国家不得参与进来。

第五,西班牙将在宿雾港建立总督府,马尼拉的银丝贸易,今后转到宿雾港进行。任何国家都不得攻击宿雾港,否则就等同向中荷西三国宣战。

第六,西班牙和荷兰两国,承认中国是文莱、苏禄的宗主国。以现有边界为准,西班牙、荷兰不得擅自在文莱、苏禄扩张,否则就等同向中国宣战。

第七,荷兰取消对巴达维亚华人征收的额外税。

第八,停止杀戮吕宋岛的西班牙人,允许西班牙人带着财产撤走(马尼拉除外,城堡内的西班牙人,不得带走任何财产)。

这份协议是菲律宾总督签署的,西班牙国王很可能不认账。

但不认也得认,否则就是战争。

而且,很可能西班牙国王不认账,在交战状态的同时又恢复贸易。

总督科奎拉这些官员,只能带着些文件离开,他们抢劫、积攒的财富,都被中荷两国给瓜分:中国占50%,荷兰占35%,文莱、苏禄合占5%,剩下10%分给参战土著。

科奎拉派出信使,去通知种植园主们撤离。

结果陆续收到消息,西班牙人那些种植园,靠近马尼拉的早就被抢光了。

跟中国军队无关,是华人难民干的好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