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三圣母3(第3/4页)

安秀摇头:“三小姐是爱他,他就未必了。总之,十八年后,已经做了国王的乞丐得知三小姐没死,连忙改换行装回了趟老家,去再三试探她。结果发现三小姐对他情深不移,挖野菜充饥十八年都在等他,大受触动,终于表明了身份,与她相认。”

三圣母捬掌:“太好了!终于团聚了。”

安秀说道:“然后他把他在战场上的经历跟三小姐讲明,说公主是贤德之人,让她与她好好相处,领她回了王宫,让她做了王后,名位在公主之上。”

三圣母感慨道:“不错,三小姐守得云开见月明,真好。”

安秀微微一笑,给了她最后的重重一击:“但是三小姐享福只享了十八天。十八天后,她就死了,她统共只做了十八天的王后哦。”

三圣母:“……啊?怎么会这样!”哪个话本敢这么写?哪有突然发刀子的,太过分了!

“秀儿,你这个故事是烂尾,是瞎写,怎么可以这样呢?”三圣母不满地道,“结尾应该是他们三个人从此过上了幸福快乐的日子才对!”

安秀讽笑:“三个人,你让他们怎么幸福快乐?你怎么这么天真?”

三圣母咬了咬唇:“可是公主对三小姐的丈夫有救命之恩,三小姐总不能让公主离开吧……”

安秀:“呵呵。”

三圣母恼怒道:“你肯定是耍我的,你这个故事就是瞎编,哪有这样子的事啦?”

安秀毫不客气地告诉了她残酷的事实:“不是瞎编,这是真人真事改编。告诉你,这个故事的名字就叫做《薛平贵与王宝钏》。薛平贵,就是那个乞丐;而王宝钏,就是那个脑子进了水、非把好好的日子过成了悲惨生活的三小姐!”

三圣母百思不得其解:“怎么会这样呢?不该是这样的啊。这个故事不好听,奇奇怪怪的,换一个。”

“ 秀儿,我想听才子佳人的。”

安秀挑了挑眉:“才子佳人?这种故事可太多了。”她想起了唐代某本流传极广、经历多朝多代都经不久不衰的传奇小说,正好用来给三圣母醒醒脑。

“有一位极其美貌的富家小姐,父亲生前曾是大官,只可惜过世得早,只留下妻女两人相依为命。某一次,小姐与夫人、丫鬟借住一家寺庙时,偶遇了一位同样借住在这里的长得十分俊俏的书生。书生一见小姐,顿时就被小姐的美貌迷住了,直道‘我要死了’。”安秀说道。

三圣母对这个故事的开头十分满意:“嗯嗯,不错,郎才女貌,才子佳人,有缘千里来相会,千里姻缘一线牵嘛。”

安秀微微一笑,继续说道:“只可惜书生家世普通,夫人是决计看不上的。可书生对小姐情根深重,怎么也放不下小姐,时不时地在小姐院外徘徊,以解相思之情。终于,丫鬟被书生的痴情感动,答应了帮他给小姐传信。然后,书生深夜偷偷爬墙进去,与小姐私会。一来二往的,两人就看对了眼,私定终身。”

三圣母感叹道:“哇,好浪漫哦,真好啊。”

安秀继续道:“不久之后,有一个恶霸听闻了小姐的美貌,率了底下人包围了寺庙,想要抢亲。夫人无奈之下,作出了‘谁救解了小姐之围,就把小姐嫁给他’的许诺。然后书生写了信跟他一位做太守的朋友求援。太守很快发兵,打败了恶霸,救了大家。”

三圣母啪啪鼓裳:“好,太好了!这下夫人没有理由反对书生和小姐的婚事了。夫人之前做出了那样的许诺,既然书生救了小姐,那就合该招他为婿。救命之恩,无以为报,以身相许,实属合理。”

安秀摇摇头,指出了其中的问题:“你不觉得他们搞错了报恩的对象吗?直接救了小姐的,不是书生,而是太守!夫人要报恩,想嫁女儿还恩,也应该把她嫁给太守吧?”这是她当年看这个故事时就想不通的一点。

三圣母楞了楞,道:“可要不是书生去信,太守也不会来啊。所以归根结底,救了小姐的还是书生,不是太守。”

安秀说道:“但是不管怎么说,真正出力的是太守吧?真要算,书生和太守都算是小姐的救命恩人。要报恩,应该两者都报。但是一女不能嫁二夫,那就都不嫁了呗。”

三圣母:“……怎么能这样!有情人就该在一起才对!”

安秀摊手:“反正,夫人出于种种顾虑,没有直接允诺书生和小姐的婚事,而是要求书生上京赶考,考取了功名才能许婚。”

三圣母笑道:“那肯定是几年后,书生高中状元,骑着高头大马风风光光地前来迎娶小姐,有情人终成眷属,从此两人过上了一辈子幸福快乐的日子。”不错,这个大团圆结局她喜欢。

安秀摇摇头,冷不妨地就泼了她一盆冷水:“书生确实高中状元做了官,但是他没有履行承诺娶小姐为妻,而是娶了他上官的女儿、一位出身更加尊贵的小姐为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