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三章 当然要拍照纪念啊(第2/3页)

“要拍照留念吗?”主持人问:“我们有免费的留影服务。”

“我们一起合个照吧。”酒德亚纪微笑着说。

“好呀。”诺诺走过去挽住苏茜的手。

“那我去把路明非也喊过来。”叶胜说着一边挥手,一边朝路明非那边走。

乐队的小提琴演奏到最高潮,又有六个人去赛道那边了,他们也要参加游戏。

路明非被拉着跑过去,手里还握着喝了一半的冰可乐。

“你没参加比赛,就在这个位置蹲着吧。”叶胜把他领到最前方,

酒德亚纪和叶胜拉着手在他的身后,苏茜和诺诺挽着手,楚子航和恺撒大眼瞪小眼。

“我数三二一,大家一起说茄子好吗?”主持人兼摄影师手持相机。

“好的。”路明非朝着镜头挥挥手。

他心想这样的生活真的挺好的,如果老唐和芬格尔也在就好了,那天晚上一起吃自助餐真该拍照纪念...

过去的不会再回来,但是有些东西他一辈子都会记得。

这时,亚纪摸了摸他的头,叶胜也把手搭在他的肩膀上。

“要拍照了。”亚纪轻声说。

“3,2,1。”摄影师说。

“茄子。”身后传来大家的声音。

“茄子。”路明非也微笑着对镜头比了个耶。

相机的快门按下,闪光灯亮起,这一瞬间被印在胶片上,会被永久地保存。

他忽然想起在苇名的日子,那些只有他一个人记得的日子。

那时候吃饭吃的就是个寂寞,往嘴里塞一块干巴巴像是塑料一样的干粮就得继续赶路,有时连干粮都没得吃,只能饿肚子,晚上找不到屋顶漏水的老房子,就只能躺在树上小眯一会。

对了,对了,最讨厌的就是下雨了,浑身被淋湿,想找个地方生火烤一烤都很难,也没时间洗澡,身上总是有一股难闻的味道,受伤就硬扛着,等它自己结疤,或是死了在无边的黑暗中等待复活。

大多数时间他都是一个人,一个人赶路,一个人挥刀,一个人吃饭,一个人睡觉。

偶尔能在米娘和佛院那里休息一两天,接着又要提刀出发。

他好不容易练就一身武功把九郎救出来,然后又要马不停蹄地帮助九郎废除不死。

也不知米娘现在如何了,她并不是什么弱女子,她一个人也能在乱世中生活得很好,至少比路明非生活得好多了,离了“狼”,她也能保护好自己。

她很坚强,有一颗弥足珍贵的赤子之心,路明非其实根本没给米娘提供过什么帮助,除了去见她时带上一颗新鲜的甜柿子,其它的什么也做不到,反倒是米娘教会了他很多。

他从来都不想当什么“狼”,只是回过神时,敌人已经用来“狼”称呼他了。

也不知道还有没有机会回去,在此之前他把脑子里知道的所有东西都写在一个笔记本上,挨着用电脑搜索,可找出来的资料都是毫无关联的网页,即使让诺玛帮忙,也查不到有用的东西。

他也曾把房间的摆设调到与那天相同,约着老唐打星际,可没有再发生什么打着打着就落到阴暗下水道,还发现自己浑身重伤、满身是血的离奇事件。

去没有征兆,回来也没有征兆,真就像是一场梦。

但到底哪边是梦,哪边又是现实呢?

有时候他会思考这个问题,可想着想着又得不出答案,于是他便放弃思考,去约着老唐打游戏,在语音麦里和他吹牛。

一个人的生活真的很苦啊,什么事都得自己扛着,但有个人能诉诉苦就会好受很多,即使他不能给你帮助,或者说光是倾听,就是一种帮助了。

忍者的含义就是能忍耐的人啊,忍着苦,忍着累,忍着痛,还要忍着泪...

“给。”叶胜把数码相机洗出来的照片递过来。

路明非接过照片看了一眼,粉色面具格外显眼。

他解开西服衣领的第一个纽扣,拉开里衣的内包拉链,小心地把这张照片和他父母寄来的照片放在一起。

“马上就要开始了吧。”路明非整理衣服。

“还有五分钟。”叶胜说。

酒德亚纪在和苏茜诺诺聊天,指着照片笑得咯咯咯的。

“你准备好了吗?”路明非问。

“在青铜城里我就准备好了。”叶胜小声说:“说实话,我现在都不敢相信我和亚纪从地狱里逃了出来,我在那时就发誓,下辈子一定要娶这个姑娘。”

“为什么是下辈子?”

“我以为我这辈子没有机会了,但既然老天给了我再选一次的机会,这辈子肯定比下辈子好。”叶胜又把手搭在路明非的肩膀上,“说好了,来当我的伴郎。”

“那孩子生下来是不是得认我做干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