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上幼儿园

程荔月要上幼儿园是全家的大事,一家人都出动了起来。

夫妻俩平时就最爱给闺女买衣裳,自己的衣服无所谓,反正上班就穿工装就成了,工装又耐脏又耐磨,一身衣服穿几年都没问题。

家里每年领到的布票,全都给闺女做成衣裳了,就这还不够呢,毕竟他们家人口少,每年按照人头领到是布票顶多够闺女做一件衣裳的,这对于夫妻俩来说怎么够呢?

小孩子正是长身体的时候,一天一个样,长的可快了,一眨眼上一年的衣服就不能穿了。

这年头大多数孩子都是穿家里旧衣服改小的衣服,但黄从云和程金华可不愿意让闺女穿旧的。

他们拿着戒指里的物资换了不少布票来,一季少说也要给闺女至少做两套新衣服换着穿。

这会儿马上到九月,夏天已经过了一半了,夫妻俩单是小裙子,就已经给闺女做了三条了。

每次看着闺女被打扮地漂漂亮亮的,夫妻俩心里别提多美了。

而这会儿,夫妻俩更是想着新学期新气象,这肯定是要买一身新衣服的,还要配一双新鞋子,穿得漂漂亮亮地去幼儿园,到时候自家闺女保管是幼儿园里最受欢迎的小姑娘。

到了幼儿园那边肯定不能像在家一样随时喝水,幼儿园里喝水的搪瓷缸都是所有小孩子一起用的,夫妻俩很清楚自家闺女是有一些小洁癖的,肯定不肯用人家喝过。

因为这个,夫妻俩还特意去百货大楼给闺女买了一个军用水壶,上面还有挎带,到时候闺女直接可以把水壶挂在身上带到幼儿园去。

又想着闺女可能不爱这水壶的颜色,程金华还特意用小花布给水壶缝了一个保护套,这么一来,原本看起来冷冰冰的军用水壶,一下子就看起来可爱许多,闺女肯定喜欢。

话说程金华缝纫的手艺比起闺女刚出生的时候要进步了一大截,刚出生的时候给闺女缝的小床罩丑丑的,实在没有多少美感,而现在,缝起一个水壶保护套,那简直是小菜一碟,缝完外面连线脚都看不出。

程金华缝纫手艺虽然还比不上黄姥姥,但是却已经可圈可点,早就超过了一直有些手笨只会简单地缝个扣子的黄从云了。

而织毛衣织围巾织手套织袜子这些技能程金华也早就解锁了,一到入秋天变冷,晚上在家里没事的时候,程金华就坐在那给闺女织各种东西。

直到现在,外面的领居还有认识的人都还以为程家闺女那毛衣围巾都是黄从云织的呢,还夸黄从云织的好呢,每次不管是黄从云还是程金华去买毛线,旁人见了第一反应就是这是黄从云又要给家里闺女织东西了。

对此夫妻俩也没有解释,就是让外面的人误会着吧,不然等知道了真正织的人是程金华这个大老爷们,他们家铁定得成了整栋楼的议论话题。

对于程金华来说,这家里肯定是得有一个会缝补的,媳妇手艺不成,自然就得他上了。

一个大男人削缝补衣服,对他来说根本算不上什么丢脸是事。之前能干出结扎是事情,就可以看出他不是一般是男人了。

说实话,天冷的时候看着闺女身上穿得手上戴的都是自己织的,别提多有成就感了,看着闺女被自己打扮地漂漂亮亮的模样,老父亲的心都要化了,就更加奔向了亲手打扮闺女的不归路了。

有人说男人缝衣服就是娘娘腔,但是程金华只觉得那是歪理,这不就是一门手艺吗?难道还真的分男女了?他一个上过战场沾过血的汉子,难道还真的缝个东西就成了娘娘腔了?这不是扯犊子吗?

这会儿要不是程金华还没有跟岳母学会做衣服,他都恨不得每年闺女身上穿着的衣服都是他做的呢,那样想怎么给闺女打扮就怎么打扮了。

而黄从云呢,则是给闺女买了一双黑色小皮鞋,真牛皮做的,一双鞋子十五块,花了黄从云半个月工资,但是看着闺女穿着,黄从云丝毫没有舍不得的。

黄姥姥则是给宝贝外孙女缝了一个小书包,上面绣着程荔月的名字,还绣了她的生肖,一只很可爱萌版小老鼠。

黄姥姥的手艺是没话说的,书包做的不比百货大楼的差。

虽然这会儿流行给小孩子买军绿色挎包当书包上学,但是黄姥姥觉得那颜色太沉闷了,一点都不适合宝贝外孙女,这才亲手给缝了一个漂漂亮亮适合小姑娘背的小书包。

程金华本来打算书包自己给闺女缝的,但是没想到被岳母抢先了,最后只得作罢。

黄从芬这个当大姨的,送了厚厚一摞本子,别说根本不写什么字的幼儿园了,就是用到小学都用不完。

忘记说了去,大姐黄从芬以前的工作是印刷厂的,厂子现在早已经复工了。

在三年困难时期的时候黄从芬被分去种菜,那个时候虽然辛苦一点,但是比起那些返乡支援农业的职工到底是好一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