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第3/3页)

不过这要是给女婿脸面抹黑,叶妈一万个不同意。

她又气愤、又臊得慌。她没意识到这件是丢脸的事情,这样干别人会嘲笑她。

谢庭玉笑着说,“不丢脸。”

“多亏了阿娘,我们才有这么多菜吃。”

如果种地是件丢人的事情,谢庭玉当初怎么会下乡当知青?在过去两年里,他甚至还亲自料理过家里的自留地。

这块菜地也是谢奶奶的心头好,每天下班回来弄一弄,活动活动。

看着地下埋的萝卜越长越大,在城里生活了一辈子的谢奶奶稀罕极了,绿油油的菜一点点地长大,让人看得特别舒适,心不烦、气也不燥了,修身养性得很。

谢奶奶呸了一声,她发现自己这段时间养好的燥脾气又上来了。

“管别人家那么多事做啥,珍儿你尽管种。咱又没吃人家大米,管得人那么宽?”

叶青水也深知,人的嘴巴是管不住的。

当一个人开始过上好日子、开始取得一点成绩,四面八方随之而来的嫉妒、眼红,能够淹没你。但是等你远远地把这些人甩在后边,让别人今后永远只能仰视,非议声自然就听不见了。

叶妈为啥被人说?

还不是她莽里莽气,敢抹下面子天天挑一担菜去换钱,这里住的人家属个个都有面子,就算自己家里种了菜也抹不下脸去卖菜。

叶青水当即决定下来,“妈,我带你去裁一身衣服。”

“天气快凉了,还没给你做身衣服呢!”

叶妈刚想说她从乡下带着衣服哩!

但是女儿握住了她的手,把她带去裁缝铺。叶妈摸着那些柔软的料子,漂亮又可心,穿起来就跟城里人似的,精神抖擞。

叶妈挑得眼花缭乱。

叶青水拍板定下了三身衣服,从头到脚把自个儿妈装束了一遍。

叶妈年轻的时候长得很不错,不然也不能被社戏团挑中去唱大戏,年轻时一双酒窝甜蜜蜜的,扯开嗓子唱得温温柔柔、缠绵动听,十里八乡的男女老少都喜欢。

叶爸也是一眼就相中了叶妈。

这么好的布料,叶妈以前哪里敢奢想。

她刚想开口拒绝,怕浪费钱。

但叶青水坚定地拉着亲妈的手:“这是我之前挣的钱,不是玉哥给的,阿娘放心花。这是水丫孝敬给你的。”

叶妈听得眼窝子热,感动极了,这是女儿孝敬给她的。

“哎——哎,好,我穿、我穿,我试试看。”

她兴奋地试穿了衣服,惊喜地摸着身上穿着的布料,充满了稀罕:“好软,拉起来还能弹回去!”

这衣服一换,叶妈整个人看起来都年轻了许多。只不过皮肤还有些粗糙,年复一年日晒雨淋,叶妈能保养成现在这样,全靠底子好。

叶青水顺便买了几个雪花霜、百雀羚,一并送给了叶妈。

过了几天,叶青水从学校领到了教材,梳好头发,打扮整齐背着书包准备去京大上学了。

叶青水的年纪也不大,生完孩子也才十九岁,吃得好睡得好,面庞光洁滑亮,照着镜子芳华正茂,说是未婚的小姑娘都有人信。

她走之前,抱着她的两个宝宝,挨个亲了两口。

大宝和二宝流了一嘴的口水,攥着拳头,踢腾着小腿儿。

一个月过去了,小孩子的眼睛如洗一般,格外明亮。抱在怀里的时候,他们拿着软软的眼神看着人,看得叶青水心都软了、根本舍不得撒手。

“妈妈去学校了,辰辰和光光要乖一点,晚上妈妈就回来抱抱你们。”

她顿了顿,对阿娘说:“奶水我都挤在奶瓶分别装好了,阿娘记得喂。”

叶妈摆摆手:“你放一百个心,我记得的。”

叶小叔和叶青水都是叶妈一手带大的,养孩子的经验可比女儿丰富多了,照顾两个小奶娃绰绰有余。临走前,她给叶青水正了正衣领,叮嘱着女儿:

“你啊,好不容易考上个大学,要争口气,读出一个模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