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第3/6页)

第一天嘛,卫孟喜也想现场看看效果,送完货后也不走,就在院里看着。

小燕上学的地方就在两百米外,四年级也不用妈妈接送了,唐云凤早早的把窗口收拾干净,卤货一来码好,还放了串炮仗。

“云凤,你家干啥呢放炮仗?”有街坊问。

“卖点美味牌的卤货,大婶要不秤点儿尝尝?”

老妇女们看了一眼,见都是些没肉的骨头,不怎么感兴趣,打着哈哈走了。

唐云凤有点着急,还想吆喝,卫孟喜就拉住她,眨眨眼,示意她歇会儿。

就是三十年后也没几个啃鸭脖的老年人啊,他们还觉着年轻人啃鸭脖是毛病,放着好好的肉不吃要啃骨头,也不怕塞牙啥的。

“哎哟小卫,好像还真是这道理,那年轻人可不来咱们胡同逛。”

现在的金鱼胡同还是一条很老很旧很穷的胡同,没什么名气,年轻人爱去的都是什么工人文化宫啊,人民广场啊,以及歌厅舞厅的地方。

卫孟喜一想也是,“先卖卖看吧。”

要实在不行,就只能从广场摆地摊干起了,她也不怕累,只是觉着有点浪费时间,难道自己做了五六年的卤肉,还连这点号召力都没有吗?

一整个上午,无人问津,一直到下午五点多钟开始,才陆陆续续卖了几斤出去。

第一次买的人,都是只想尝尝味道,不会买太多,二两三两的,只有一根脖子两个鸭胗,出货量奇小无比。

可在唐云凤看来,她却是十分非常极其满意了!

因为小卫只收点成本,她的卖价是有30%赚头的,即使量不多,一天下来也能赚两三块,跟以前风吹树叶不进门时候比,她笑得合不拢嘴。

以后啊,哪怕老赵再亏本,他们也不会饿肚子了。

卫孟喜被她感染到,也觉着自己太过于贪心了,一款新产品横空出世,不可能立马就生意火爆,得有个过程。

“嫂子你心态好我就放心了,剩下的你慢慢忙,我得上课去了。”放下碗筷,卫孟喜就往学校去。

今天因为送货,骑的是摩托车,已经破得不成样子了,不知道第几次换的驾驶位海绵坐垫再一次碎成渣。车轱辘的锈迹都快有铜钱厚了,每次加油也不敢加满,总担心会溢出来。

这不,刚进校门,就被侯烨尽情的嘲笑一番。

“卫孟喜同学,你每天带这一堆破铜烂铁上学,不累啊?”长手长脚的他,靠在崭新的小汽车上,越来越霸道总裁化。

卫孟喜都没眼看,不过——“你又换车了?”

第一次见他,是一辆黑色桑塔纳轿车,后来换过一辆白色的大屁股吉普,中途还短暂的开过一辆非常小巧的雪佛兰小车车,卫孟喜都叫不出车型和牌子,这一次居然又换了一辆红色的,方方正正的切诺基!

卫孟喜之所以知道,那是因为在陆工的杂志上看过,这在M国都是新出的车型,以后也将成为一款长寿车型,一直到二十年后才会停产。

她骨架比一般女性大,对于车子也不喜欢小巧精致的,而是更喜欢这种高大宽敞的suv,视野开阔。

现在买车,尤其是进口车,不是有钱就行,这侯烨果真是港城豪门公子,换车就跟玩儿似的。

侯烨见她眼里的羡慕,也有点得意,抛了抛车钥匙,“怎么样,还不错吧?”

卫孟喜真诚的点头,“可惜啊,就是糟蹋了。”

侯烨一开始没反应过来,等明白她是说这车被他糟蹋了,顿时气不打一处来,“卫孟喜,你!”

小卫头也不回,做了一年多同学,她就是再怎么回避,跟他也不得不接触,可就是越接触,越想揍他。

太他喵欠揍了!都二十几岁的人了,他居然一点作业不会写,一开始是找卫孟喜想抄她的,她不让,他当场甩出一沓大团结,并在班里放话,谁帮他写作业,这三百块钱就归谁。

自然有开玩笑的男同学帮他写,最后人家不要,他还愣要将钱给人,生怕大家不知道他有钱似的。

卫孟喜:“……”弟弟,你真的有够幼稚诶。

后来,班上要评选班委,他就来个公开贿选,请所有人去歌舞厅玩了一晚,洋酒随便喝,舞随便跳,账他随便签个单就完了——最后还真当上了班长。

卫孟喜差点没一口喷出来,这要是她儿子,屁股早开花了!

他的钱,不是钱,比作业本卫生纸还多,随时书包里一拎一包,同学们喜欢跟他玩儿,倒不是图他的钱,而是对挥金如土灯红酒绿比较好奇。

玩了一段时间,他在班上也没什么朋友。

一定程度上,卫孟喜还挺同情他的,因为他那张俊美无俦的脸上,写着“人傻钱多速来”六个大字。

这不,今晚上统计学的老教授生病,临时通知课程取消,大家一听立马欢呼起来,这个说“侯烨今晚唱歌吗”,那个说“侯烨今晚去尝尝洋酒吧”,大家七嘴八舌将他围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