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 五十一(第2/4页)

这座小镇位于波希米亚中部,中世纪的时候曾因银矿开采驰名欧洲。十四世纪时,这里是一座皇城,城中的许多建筑都代表了其曾经的繁荣兴盛,至今还保留有十四世纪哥特式建筑、十七世纪巴罗克式建筑和博物馆,以及十四至十五世纪王宫和造币厂。它是捷克最出名的小城之一,但同时它的出名来自于这里的一个耗用上万具尸骨装饰的恐怖教堂——人骨教堂。

它原本只是一个普通的教堂,然而黑死病和宗教战争使得波西米亚大地生灵涂炭,令这块3500平方米的空地上出现了3万多个坟墓。为了安抚这些亡灵,虔诚的传教士选择了将他们的尸骨带到昆特拉·霍拉的圣土安葬。后来,富有的施瓦曾伯格家族将这片地皮和教堂买下,并突发奇想地聘请木匠瑞特来装饰教堂。木匠对于几何图形有着职业的天赋,这里最不缺的就是人骨,木匠想到了用骨骼来装饰教堂并堆成金字塔状。于是就有了这座人骨教堂。

这座教堂平时警戒森严并不对外开放,只有在周日才让一般民众入内祈福。恰巧,今天就是周日。

这里的天花板、墙壁上尽是人骨串成的装饰,随处可见头骨制成的十字架、王冠、徽章、垂带和签名等。教堂入口处有用120多块人骨做成的蜡台,天花板上铺的是四肢骨,墙壁上的花毯也用人骨装饰,神坛由不同大小的人骨堆砌而成,图案则由肋骨镶嵌。但令人惊奇的是这些骨骸均是成年男人的,而且上面有钉眼和被刀剑刺过的痕迹。

在虔诚的教徒们看来,人骨宫尽管以死亡为主题,但绝对不是一处恐怖的场所。相反的,它是一片圣洁的土地,是教徒们祷告、祈福和与上帝同在的地方。天主教视死亡为神圣的事,死后将尸身献给上帝,象征无上的赞美。因此,光临人骨宫,除了世界各地慕名前来的游客外,基本上都是一些虔诚的教徒。

简和康斯坦丁会特意来到这里,是因为昨晚他去酒吧找乐子时“顺便”套了调酒师的话。他想找出两位死者不为人知的共同之处,而经过长达两个小时的调情为主威胁为辅的愉快对话后,对方最终透出了一个消息:他们不仅是这间酒吧的常客,而且数次和不同的女孩出去过,他早就对此习以为常,但出于保护客户隐私的问题,他并没有对警方说。

这就很有意思了,调查得知两个死者都是有一个关系稳定的女友,其中一个已经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而且据周围朋友所说他很爱他的女朋友。但男人对于寻找刺激这件事向来没什么太大抵抗力,尤其是在酒吧这种鱼龙混杂的地方,寻找到了看上眼的对象来一场酣畅淋漓的419然后穿上裤子走人,第二天他依旧是那个深爱未婚妻勤奋顾家的好男人,谁也不知道昨夜他究竟干了什么。

而从酒保口中得知,两个人在这几天约过不少女人,有来这里嗨的妹子,也有附近做皮.肉生意的。酒保向来都有一个他人所不及的实用技能:他们的认脸能力堪比识别器,而在这些死者所约过的女人之中,只有一个人是他们都曾感兴趣上前搭讪过,最终都被拒绝的——

酒保原话:“看上去就像是一个刚过完十八岁生日趴体的高中生……我的意思是,她很正点,但我以前从没见过她——不过谁知道呢?来这儿的不都是找刺激寻快乐的吗?……长什么样子?我想想,红发,蓝眼睛,你一眼就能认得出来的那种样子——哦对了,她的脖子上戴着一个头骨项链。”

这位酒保简直是专业级别的,根据他的形容简联系当地警方要来当日的摄像视频,很快就找到了她的行踪。

周日,教堂里零星坐着几位前来祷告的信徒,白骨做成的十字架挂在墙壁上,宛如利剑高悬头顶。简和康斯坦丁坐在最后一排座椅上,简挺直脊背闭眼默念,而金发驱魔人则懒洋洋地抱臂瘫坐在椅子上,吊儿郎当地翘着二郎腿,闲极无聊就时不时凑到简耳边来几句碎言碎语——

“哎,你知不知道据说这位教堂的装饰一共用了一万多具尸骨?简直别有风味不是吗?”

“看你这样子一定没怎么去过酒吧?你知道那里是恶魔雅皮士的最爱吗?——噢,来自地狱的灵魂代理人。热爱品味高级时尚,品味和格调。能够适应任何年代的政治气候。撒旦崇拜主义的坚定信仰者。一群人渣。”

“你瞧,我怎么对他们的死亡一点都不惊讶呢?”

“唔……出轨的男人们往往都拥有一个漂亮聪明的老婆,这几乎已经成了定律。谁来安慰那些可怜的妻子们呢?她们注定要忍受这样的屈辱和背叛,为了维持稳定生活和光鲜名声而继续这段虚假的爱情吗?”

康斯坦丁搓着下巴,歪头盯着最前方背对着他们虔诚祷告的红发少女,啧啧有声,“总需要有人来惩罚这些欺骗者,替被背叛的人申诉冤屈不幸的不是吗?——虽然方式直接了些,手段残忍了些,但总归是可以理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