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68章 第二次民众代表会议(第2/2页)

我知道诸位心中都怀着建设大明的美好愿望,为此有着强烈的热情,但是人是血肉之躯,钢铁尚且会有磨损,更何况是我们人呢?所以,休息很重要,我们要学习休息,善于休息。”

在大会上,苏咏霖把自己的提案拿了出来。

“旧时代的时候,休假的概念只存在于朝廷官员、吏员等少数人的身上,他们才有休假的待遇和休假的资格,一般的民众没那个资格,一天不工作就一天没得吃,农民也好,城市居民也好,不外如是。

而在我们大明,因为全新的制度建设,我们必须要把休假制度贯彻上下,贯彻到底,绝不留下一丝一毫的疏漏之处,我们要把休息还给民众,我们要把假日还给民众!”

在热烈的掌声中,苏咏霖拿出了自己的方案。

简而言之,就是把原先属于朝廷体制内的十天一休沐方案调整为十天两日休沐,然后基本贯彻到全国上下的全部组织体系当中。

包括朝廷,复兴会,学校,工场,集体农庄,等等等等,全部都贯彻一个十天两休沐原则。

一个月分三旬,每一旬至少要有两天假期,朝廷各部门、复兴会各部门、各级学府、各工场、各集体农庄,都要将这个原则贯彻下去。

特殊部门因为维持运转的必要性,则在人员休假和机构运转之间需要做出调整,各自根据各自的人员数量来安排轮流休假,确保每一名部门所属人员都能享受到十日两休沐原则。

而除了十日两休沐原则之外,苏咏霖还提议设立固定的全国性质的节日休假计划。

即著名的、有充分受众人群和极大历史教育意义的节日,可供朝廷选择,设定假日数量,予以全国民众【公共节假日】。

这是超脱于十日两休沐原则之外的。

如果两种假日混在一起,则可以根据需要混合休息,做出灵活调整。

总而言之,苏咏霖是决定推行正式的休假制度以遍及全国,为大明从有为状态向无为状态转变而奠定民间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