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abime

“……我从北方回来后就有这个想法, 他们也都说可行,不过我觉得还是要问问你的意见, 克里斯?”

克莉丝回神, 对上了带着担忧的绿眼睛。

“你看上去不太对劲,是聚会不太顺利吗?”威廉说,“不如我们改天再聊吧。”

自己这个状态也的确不太适合说正事。

克莉丝起身相送, 抱歉说:“下周我去找你。”

目送合伙人上马车,站在院前,她忍不住问:“真的会有人因为另外一个人去改变自己吗。”

威廉被这话戳中,呆了一下,在黑暗里红了脸, 不好意思扒拉头发,“这方面我不太懂, 毕竟你才是人缘比较好的那一个, 不过我觉得……”

“或许就像把两种化学物质不小心混合一样,有的完全没有动静,有的会产生反应。如果相遇后发生变化,那就别想太轻易分清楚, 因为从那时候起,它们也不是原来的试剂了。”

好友连这时候都不忘拿自己热衷的事业打比方,克莉丝忍不住笑起来。

替他带上门,目送着马车驶远, 她才回到房间。

洗过贴身衣物后,伤口和纱布果然粘在一起了, 克莉丝废了一会功夫才用单手拆下,想到“神甫”的草药学水平,也不打算不在这方面别扭为难自己,咬着牙处理过伤口,将药膏抹上,重新缠了新的纱布。

药是胶质的,清凉刺痛搅得人睡不着,而且时间尚早,学期末还要考几门完全通过书单自学的课程,克莉丝开始“预习”,结果刚翻了几页法国史,就不可避免想起了某个法国的□□。

这件事横亘在心里,回避无用,反而会干扰她的思维,倒不如干脆弄清楚。

克莉丝坐直了,换了处理事务的思路,重新铺平一张白纸,左手拿起笔。

威尔莫勋爵这两年一直在伦敦活动,基督山伯爵则在欧洲大陆游览,这些都是有佐证的。

阿里的行踪,克莉丝即使不观察,那些“男仆”也会告诉她,他每次只会去伯爵在伦敦的私人驿站和他新在伦敦收购的那家银行。

同样因为自家“男仆”,这些人出于职业习惯和隔壁搞好了关系,克莉丝得知,勋爵的仆役都是英国人,她刚回国的时候,他们就已经跟着勋爵了。

基督山伯爵黑长发,肤色苍白,穿的基本都是黑色长袍和神父装这种不显身形的衣服,胃不好,喝了酒后会不舒服。

威尔莫勋爵像很多中年英国人一样,带金色假发,肤色也正常,脸型稍长,更清瘦,常穿蓝色夫拉克,酒量尚可。

活动范围不同,装扮不同,口音不同,甚至连性格都有些差异。

推算到这里,克莉丝几乎要以为,这次送药只是巧合,自己则因为“布沙尼神甫”那次在疑神疑鬼了。

但是她就是感应到了,也从来没有这么明确的直觉。

……自己以前从来不信直觉这种玩意的。

但是一旦顺着这个猜想往下想,那些矛盾的地方,以伯爵砸钱的方式完全可以操作布置,反倒是感性的部分变得有理有据起来。

因为威尔莫勋爵这个身份做不出这样的事,他才不得已让阿里帮他送药。

这样想,这个人会暴露身份,好像都是因为她有事。

上次是米尔顿的暴乱,这次是她突然受伤。

“别自作多情。”

克莉丝盯着纱布对自己嫌弃说,捡起了一本科明尼斯的书。

——我想你对你好,和你在一起时,我做的一切只是想让你高兴。

——我盼望用一个平等的关系认识你,你是我在世上的唯一慰藉。

——我的世界只有两个分别。在乎的人我只需要用一双眼睛就能照应过来。

分针走过三大格,记忆力过好的人挫败把双手伸进头发里,因为扯到伤口又嘶了一声。

事实证明,即使想通了,自己照样复习不进去。

克莉丝愤愤拿起笔,决定把这个包袱甩给肇事者,让他来收拾烂摊子。

————

伯爵:

得知你到了伦敦,我非常高兴。

因为你终于可以将阿里领走了。

考虑到你在畜奴依旧合法的欧洲长大,我得向你解释一下,英国境内已经废除黑奴制度了。

因此,他在我身边过得并没有那么自由,明明可以坦荡行走的人,为了避免被盘问,只能遮掩改扮后夜里出门,实在让人看不下去。

上次分别时,你曾经对我提出过的指正,认为我不会向人求助,而我是个从善如流的人,所以,我要拜托你一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