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赖瑾蛮心疼的。

萧灼华刚满十五岁, 就让亲爹推出来叫她去死,还拿亲娘威胁。

她只有五百个没怎么受过战斗训练的府兵,加上三十多个连桶水都提不动的侍女嬷嬷, 落在两三万人的大军中间, 跟入了虎群的小羊羔似的。

她还没有什么自己的羊饲料,封地小、庄子少,收入刚够维持开销, 出嫁的时候, 皇帝就没想要她活,没舍得给嫁妆,按照皇家嫁人的标准给了一千两金子添上面上光的首饰布帛就算完事。出京的时候,宁王塞了二百两金子,是他能拿出来的所有家底。

这一路上,他如果不去找她, 她就一直待在自己的马车上或帐篷里, 活动最远的距离就是他隔出来的保护区。他怕有兵卒冲撞到她,划出隔离圈派兵守住, 大概萧灼华觉得这是可以供她安全活动的羊圈, 会出来散个步,看看天, 看看云,吹吹风。

公主之尊,长得特别好看, 又聪明,又上进, 搞事业可上心了。让她开作坊, 立即放下公主身段天天往作坊里跑, 不会像别的贵族那样嫌弃底层百姓是又脏又蠢又命贱的贱民。她看作坊像辛勤的农民大伯看地里的庄稼,照顾得可精细了。

这么一个世道,是个地主就得养私兵看家护院,一个公主开个全是女人的作坊,想点兵保护起来不是天经地义的事吗。萧灼华小心翼翼得跟员工找老板审批项目似的。他都不知道她在宫里过的是什么日子,怎么能养成这般如履薄冰的模样。

赖瑾明白萧灼华的忧虑不安来自哪里,她的公主身份给不了她保障,反而会将她推向万劫不复。

大盛朝皇室除非再出一个先太子能带兵打起仗来敢不要命的。先太子趁着吕子义攻打清郡打得元气大伤,拉起残兵立即反扑,边打边收地、收兵,硬生生把吕子义给灭了国,带着二十万大军回来了。有这么一个猛人镇着,谁敢反?要是陈王活着,兴许还能维持一二,毕竟他也是上过战场立过军功的,发起狠来把太子给干没了。

如今嘛,呵呵,长岭以西,谁还听朝廷的?现在的局势,加上皇帝防儿女的作派,硬生生地把一众儿女圈在京里养废了。任谁看,这大盛朝国祚都跟皇帝的身体健康一样,已经走到末路。

一个生得极为貌美的亡国公主在乱世,那就是一件让人抢来抢去的战利货物。

赖瑾挺受不了,凭什么要让她遭人祸害啊。他想教她拿起武器保护好自己,即使哪天他战死了,她也能活得好好的。

如今萧灼华主动提起想要建护卫队,挺让赖瑾惊喜的。他叨叨一通过后,冷静下来,问:“你想怎么招兵?”他看萧灼华的作坊,这么好的待遇,过了三个郡,才买来几百个人,很是担心她招不来人。

萧灼华瞧见赖瑾巴巴地看着自己的眼神,从里面看出了期待和担忧,深知赖瑾在招兵上比她更有经验,说:“请赐教。”

赖瑾说:“你看你的作坊招人,你的待遇好,你得让人知道。现在富的都是豪族,底下的寻常百姓莫说一个月存下钱,连温饱都困难。你这包吃住包衣裳,每月五百钱花,相当于养着她们,她们还有余钱拿回到家里。仔细想想,是不是应该有很多人愿意来做工?毕竟缝衣服可比下地干活轻松多了,得的钱也多得多。”

萧灼华点头,道:“我们只是路过,又是去边郡。女子不似山匪,她们在家有父母兄弟,多少能得些庇护。若非实在走投无路,不敢轻易离家,更不敢往边郡那等地方去。此去山高水远,若无人护送回来,怕是再无归期,埋骨何处都未可知。”不要说寻常人家的女儿,即便是她,也只能跟着赖瑾走。哪怕她有五百府兵,遇到一波强些的山匪就没了。

赖瑾说:“可你是公主啊。只要大盛朝一日不亡,你便一日是公主。你作为皇室公主,说出来的话就有份量,就是保障,在百姓眼里就是可靠。你自己就是招兵的金字招牌。这招人和招兵,也讲方法。招山匪,得用打的,先把他们打服打怕,让他们乖乖听话,指东不敢往西,指南不敢往北。可招百姓,得哄,人心逐利!你把能赚到的钱、能给的前程摆到他们面前,你有两万,不是对,三万镇边大军做后盾,有实力有底气又有钱,招兵就不难了,甚至略有家资的人都愿意投效你。”

三万镇边大军做后盾让萧灼华的心头猛地一颤,抬眼目不转睛地看着赖瑾。

赖瑾说道:“你得利用一切可利用的资源,你的身份地位、你手里的钱、我手里的兵都是你的本钱。我俩拜过堂成过亲的,皇帝赐婚,我阿爹阿娘对你也满意,我也……至少你好看啊,又聪明,我也挺乐意的,多牢固的婚姻关系,你不利用起来给自己的事业铺路,多亏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