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同一只番狗出街, 崔静香内心是拒绝的。

不过她向来委婉,理由也是入情入理:“胡小姐,你家这只狗果真威风凛凛,只是咱们女孩子逛街, 免不了要去女人多的地方, 很多女人都怕狗, 更何况是你家这只。吓到她们也不太好,是吧?”

胡玖自认是个明理的九尾狐,摸摸黑熊硕大的脑袋,选了个折中的办法:“那就不去女人多的地方,黑熊很乖的, 它不会胡乱咬人。”

崔静香:“……”

以其父崔锦辉的能耐,想要包下南城的玩乐场所,仅供她巴结胡玖, 那是办不到的。不过很快她便有了主意:“不知道胡小姐骑过马没有?翁伯伯家开着个马场, 小姐要不要去玩?”

崔静香母家是富商, 与翁连唐有生意往来, 两家也算得上世交,故而翁家的马场她能带着胡玖去玩。

胡玖对出门的诉求从来都很简单:“要有好吃的。”今天还加了一条:“还要有开阔的场地让黑熊跑。”

崔静香拍掌笑道:“这个容易,翁家的马场里有位杨叔做的炖牛肉是一绝, 有不少人就算是不骑马, 也喜欢去吃他炖的牛肉。”

胡玖笑颜逐开, 连声应好, 还摸着黑熊的狗头许诺:“到时候让他给你也炖两斤牛肉吃。”

黑熊:“嗷呜~”

崔静香远远退开几步步, 惊道:“它听得懂你说话?”这只番狗乍一看凶猛无比,对她的态度也不算友好,但是在胡玖手底下却跟小猫似的乖顺。

胡玖极为得意:“黑熊很聪明的。来闻闻崔小姐的手,不要凶她哦。”

黑熊朝前走两步,崔静香吓的倒退了两点,一人一狗都透着不情愿。

胡玖:真遗憾,和平建交未成达成。

听说两人要去翁家的马场玩,刘洋还有别的事情要忙,易修命人备车,派了明禄带两名警卫员穿便装跟车,前去保护胡玖。

明禄向刘洋取经:“跟着阿玖出门,都要注意些什么?”

刘洋跟作贼似的拉着他往一边躲,还特意往易修的方向瞧了两眼,发现大帅并没有注意到他们的动静,连忙制止:“赶紧打住吧你!阿玖是你叫的?”

明禄:“阿玖来的时候,大家不都这么叫的吗?”

刘洋恨他迟钝:“那时候能跟现在一样?那时候大帅对她不假辞色,说穿了就是个捡来的来历不明的小乞丐,你们送她东西也就罢了。现在大帅可是对她上了心,昨儿伏延请她吃饭,大帅亲自赶过去接人,脸黑的跟锅底似的,让我去付帐。我瞧着大帅多半不喜欢别的男人请她吃饭,临走还警告伏延,让他离人远一点。你自己掂量一下。”

明禄不明所以:“大帅向来不喜欢道士和尚算命先生,最厌恶他们装神弄鬼愚弄百姓,让伏延离远点也正常。”他理直气壮:“伏延能跟我一样吗”

刘洋冷笑:“有什么不一样的?在大帅眼里,不都是靠近胡玖的别的男人?别告诉我你之前没别的私心?”

明禄红着脸辩解:“又不是我一个人有私心。”

胡玖刚来的时候,易大帅对她不闻不问,洗涮干净之后,发现是个极为漂亮的小姑娘,警卫营的单身小伙子们有不少都动了心思,吃的喝的玩的没少送。

刘洋与他是同个村子里出来的,跟着易修熬出头之后,便提携了同乡一把,故而对他更为上心,在他头上狠敲了一记:“你可长点脑子吧,现在胡玖是大帅心尖上的人,怎么称呼,怎么保持距离,你自己考虑,除非你不想在大帅身边当差。”

明禄受教,跟在胡玖身后出门,老实的要命,视线坚决不乱瞟,恭恭敬敬拉开车门,请她上车。

胡玖:这只人类的小崽子还挺懂事。

易修:这小子总算长脑子了。

两人心思各有不同,明禄陪着崔静香与胡玖坐车前往翁家的马场玩,两便装警卫员依旧是站在车门外的踏板上随行。

崔静香自上次翁家的宴会之后,回到家里便跟父母提起此事,想要通过大帅身边的新宠来拒绝谭焘的追求。

崔锦辉谨小慎微,再三追问:“听说大帅不近女色,他当真很宠胡小姐?”

崔静香:“父亲可听说过大帅带别的女人参加宴会的?”

想要在官场立足,消息可要灵通,崔锦辉对外一贯维持着老实厚道的形象,故而很多人都对他放心,小道消息知道不少:“这倒没有。”

以他之能,竟然不曾听过大帅身边有独宠的女人,把城中军政要员的姓氏都暗暗在心里过了一遍,没发现有姓胡的人家,还是不太放心:“那胡小姐是谁家的孩子?我怎么没听说过。”

崔静香近来被谭焘步步紧逼,不堪其扰,只盼着能够让他知难而退,既不会对父亲的仕途有所影响,也不必影响外祖家的生意,好不容易想到一个解决的办法,还要被崔锦辉问东问西,略带了几分烦躁说:“反正这事儿你别管了,我只要陪胡小姐高兴了,求她帮忙也不是不可能的。不看僧面看佛面,谭焘再蛮横,他父亲端的也是易家的碗,总要顾忌大帅府的面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