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我骗、我抢、我殖民!(第2/2页)

另外,治外法权也是必须的!

中国人的刑法太严苛了,而且也不符合基督教的教义,英格兰国王的臣民在朱三太子统治的土地上触犯法律,可不能由中国的法庭审判,必须由不列颠公司的领事来审。

最后,就是不列颠东印度公司在朱三太子统治的土地上租地开设商馆的问题。而这个商馆也应该拥有治外法权,中国人的官差不能随便进入,必须得到领事的同意才能进去。

以上这几条要求已经被史密斯、琼斯、高夫三人整理成了一份条约草案,就等着朱三太子签字画押了。

只要朱三太子同意,那么不列颠东印度公司就会尽可能的协助其夺取广州府城。

如果他不同意……那可就对不住了,不列颠东印度贸易公司只是一间从事和平贸易的商业公司,怎么干得了护航的买卖?

而且澳门总督是葡萄牙国王任命的,代表的是葡萄牙王国,一间商业公司怎么能和葡萄牙王国的总督和军队发生冲突?

站在大东方号的船艉甲板上,看着达濠西码头上聚集的一群身穿“孔子服”的人物。三个洋夷就信心十足,觉得这些中国人一定很需要不列颠东印度公司的帮助。

如果没有不列颠东印度公司的帮助,凭他们那些火力孱弱的舰船,是根本不可能打进清军重兵把守的虎门口的。

不过这三位“热心肠”的国际友人怎么都不会想到,此时此刻在达濠西码头上,那位理论上正伸长脖子盼望着不列颠东印度公司帮助的朱三太孙,正一边数着大东方号甲板上的水手,一边估算着曼陀罗花精油的用量……那玩意可是蒙汗药的主要成分,用来泡酒喝,催眠效果刚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