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第4/7页)

【说宋蔓惨你们是在搞笑吗?她为什么会惨?

还不是因为自己蠢啊,蠢货活该被人利用,而且飞飞又没说什么特别过分的,也没明着指使宋蔓去泼姜瑜硫酸吧?直接把所有事都推到我们飞飞身上,有嫉妒我们飞飞的糊咖下水军了吧?】

【就是,能被带节奏还不是因为宋蔓sb,自己一点思考能力都没有,我们姐姐又没按头让她做,顺便打个广告哈,还在为爱豆没有事业心恋爱脑感到忧愁烦恼吗?快来看看我们飞瑶,人美歌甜演技好,有想法有目标不会为了任何东西停下前进的脚步,点击主页就看绝美神仙飞飞子,入股绝对不亏!】

但像这样的极端粉丝到底还只是少数,或在正常人的大部队之中显得稀稀零零。

不过看见其中某一条,小粉丝还在试图给路人卖谈飞瑶的安利的评论,宋蔓是真的感觉有些想笑。

毕竟,身为穿书者,她对谈飞瑶这个女配最深刻的印象不是毒或是恶心缺德,而是:恋爱脑。

看来接下来某些不想她好的人要破大防了。

宋蔓在心中暗忖。

宋蔓是心知姜瑜的性格的。

她可不是什么柔柔弱弱的小白花,遇事只会自己憋闷忍着或是找男一二三四哭,让男人替自己解决问题。

身为大女主爽文中的女主,她做事向来讲求一击必杀,只要是她真正的决定了要开始锤的人,势必会锤的对方再也翻不了身。

所以姜瑜的定时发微博事件,到这里绝对还不算完。

何况如果姜瑜真的是只想要放这些此前宋蔓给她的录音,那姜瑜也完全没有必要等到今天晚上再放锤。

既然她已经是中间间隔了一个周末,那么势必就会有其他的证据。

只不过是现在还没有放出来罢了。但估摸着也不会太晚。

……

正如同宋蔓所想的一样。

就在宋蔓已经退出来微博,正在陪给之前她发了一大堆消息的李月瑶说话了一段时间以后,忽然之间就见这个无时无刻冲浪在吃瓜最前线的网瘾少女发来一串感叹号。

李月瑶:!!!!

李月瑶:蔓蔓!!有新进度了!

李月瑶:[截图.jpg]

图片上正是姜瑜的微博最新定时发布的内容:【姜瑜v:猜到上一条发出去之后应该有不少活韭菜觉得我和宋蔓受害者有罪论,所以,求锤得锤,下面的相关长图都是我,姜瑜,通过合法合规手段得来的有关于这位@谈飞瑶女士人品恶劣实锤,另由于时间关系,本人未来得及咨询律师,其中最后两图上谈女士的行为是否在违法犯纪的边缘行走,如果有愿意帮忙鉴定的律师不胜感谢。[图片.jpg]*9

另额外强调,只放了九张长图的实锤,不是因为我只有九张,而是微博上只能够放九张。感谢观看。】

李月瑶:现在微博上已经炸了,这个人真的太可恶了叭!

李月瑶:不过话说蔓蔓你能看出来她违法了吗?[图片.jpg]*9

被李月瑶问了这么与自己专业完全不相符的内容,宋蔓虽然想直接告诉她这题超纲了。

但也还是把她发送过来的九张长图给耐心打开,然后在看到第二张的时候,默默在消息栏敲下——

宋蔓:别的都不太清楚,但是p2里面的那个不正当竞争,她触线了。

图二里面中间部分有贴图谈飞瑶面带微笑,自以为诙谐活泼的在一个国外的采访之中提到自己出道早期曾经雇佣人去阻拦当时的一个竞争对手,导致对方迟到而错失机会。

看她脸上的表情显然就是很为自己当初做的这件事而感到骄傲,完全不曾悔改错误。

在李月瑶的??之中,宋蔓再敲下:雇佣人去拦截阻拦他人,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这是违法的。

宋蔓看到这的时候是真的有些无语。虽然上一次电话通话的时候,她就觉得这个

女配其实段数很低也不太聪明,但她也是万万没想到在原文中写的只要不是李导男主还是很强的谈飞瑶竟然这么的……法制咖而不自知。

但再转念一想,好像这和她在原书中最后身败名裂的结局也差不太多,只不过是大抵要比书中所描写的结局还要来的更糟糕一点。

因为在原文中,谈飞瑶充其量也不过就是连网红都当不了。

可现在由于她这个瓜越滚越大,顺藤摸瓜查下去估计是免不了要像当初被宋蔓给送进去的李总和高总一样,喜提不动产与免费盒饭。

日子非常有判头。

就在宋蔓才刚将各方一切能够吃到这口今年娱乐圈中的又一巨瓜的途径全部关闭掉,打开视频网站准备去看一集原主的作品睡觉的时候,忽然间手机铃声又响了。

好巧不巧的还正是这位今日瓜主。

传承了她瓜田本瓜身份的“后起之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