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第4/4页)

他混入人海,在红尘中流浪,有时候走着走着,觉得她就跟在身后,清清脆脆地央着他去买那些稀奇古怪,只有小孩子爱吃的甜食。

时间越久,他就越想念她。

他固执己见,疯了似的收集诸多歪门邪道的术法。

数百年,上千年的时间从指间淌过,他越发阴晴不定,喜怒无常,他会一时兴起追杀乱造杀孽的妖物,又会在转眼间想起哪家人家曾帮过他和小狐狸,下一刻就将借运术这样阴损的法子交到他们手中。

曾经令圣地都忍不住起接纳之意的天骄少年,变成了人们口中颇为忌惮的“妖僧”。

不知浑浑噩噩不知多少年,谁知竟真叫汇觉找到了个用妖珠投生的方法,不,或者说,是有人主动找上了门。

可那都不重要。

他将大半数修为注入妖珠,令其投生在人间一户普通人家,她的父母为她取了个新名字,叫洛彩。

彩色的彩。

她这一生果真过得顺遂,闺中娇养,有一个从小玩到大的少年陪着,及笄后他们顺理成章成亲。前世孤独至死的小狐狸终于等来了一场有回应的感情,她依旧爱笑,笑起来明艳动人。

她的夫君对她极好,说是精心呵护也不为过。

这个方法有两点忌讳,一是施法人永远不能出现在她面前,二是她二十五岁时会有一场劫难,劫难过去,之后便是彻底,崭新的人生。

于是那二十多年,汇觉暗地里守在她身边,看着她穿着大红嫁衣嫁人为妻,跟人琴瑟和鸣,情意浓浓。

他夜夜不能寐,眼前全是她灵动精致的眉眼,淌着泪说喜欢他,一眨眼,又是她和别的男子相携而来的画面,几次被刺激得发疯,酗酒,而后又回隔壁默默守着她。

他想,那时小狐狸流着泪说不喜欢他的时候,心里是不是也像他今时今日一样酸涩,委屈,难过得要命。

后来,他终于知道她这一世“命中大劫”是什么。

鬼婴出世,需以命换命。

一千多年,他终于得以解脱。

金光流淌到最后一滴,汇觉颤着唇亲了亲洛彩的指尖,一直从容不迫的人喉咙里也终于有了哽咽的破碎之音,他道:“我也喜欢你。”

很喜欢,很喜欢。

那是一句迟到千年的回应。

可素色再也听不到了。

他们最后的结局,不过是她生,他死,两人死生不复相见。

“睡一觉起来,以后什么都是好的了。”汇觉笑着松开她的手,任由金光将她严严实实裹住,也任由自己像砂砾般消散在半空中。

片刻后,洛彩睁开眼。

她对上薛妤等人复杂的视线,又看了看身处的环境,最后掀开身上的被子坐起身来,颇有些不好意思地问:“我这是怎么了?”

“夫人这两日可有见过什么和尚吗?”薛妤垂着眼,神情看不出什么变化,试探般地问了个早前问过的问题。

洛彩仔细回想了半天,摇了摇头,道:“不曾见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