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前奏

翌日,八月初五,学里沐休。江春习惯性的天一亮就起,经过一夜的休整,身上燥热消了不少,精神也就好了些。

打了开水来用冷水兑过后,简单洗漱罢,她就出了门,在馆里后园寻了个无人之地,开始背起书来,也算她常来的“老巢”了。这整日读读背背的法子虽然笨,但她晓得自己斤两,本就普通人,只盼着勤能补拙了。

那是株墨绿的花椒树,因是在太医院园里,也无人来摘,红艳艳的花椒熟了十之八|九,俏生生挂在枝头,与那青绿色的生花椒好似一对姐妹花,看着颇为养眼。

养眼得江春恨不得摘一把回寝去。

这花椒可是位列“十三香”之首的调料,无论炒、煎、煮、炖、卤、酱、拌都能用上,可做成花椒粉、椒盐,还可榨成花椒油……她早就“觊觎”上了。

当然,她的目的不是炒菜,而是泡脚。每逢秋冬,她总是畏寒喜暖,而花椒正好具有温肾散寒、除湿止痒的功效,于春秋阳气旺盛时,用花椒煮水泡脚正符合“冬病夏治”的养生原理,正所谓“未病先防”了。

趁着时辰尚早,园里无人,她踮起脚尖将树枝拽低,小心着避开花椒刺,采了一把,小心翼翼用帕子包了塞袖内,自以为做得神不知鬼不觉。

不料“嗤”一声,江春被吓一跳,四看无人,也不知这隐隐带有不屑的笑声从何而来。但大清八早的,又是沐休日,绝大多数学子都还未起床,她害怕自己听错了,嘴里念叨了几句“果然做不得亏心事”“惊弓之鸟”。

又引来“嗤”一声,这回声音更大了些,其间不屑愈发明显,江春确定自己未听错了。她踮起脚尖,终于在矮墙上找到一片月白色衣裳角。

原是她所在之处正位于太医院与隔壁武学院交界上,两所学院只一墙之隔。墙上坐了个白衣少年,隐于枝叶之后,正好将她举动瞧在眼里。

江春见到是活人,也就放下心来,他不出来,那她也就不管他了,反正这花椒树本就是太医院所有的,只消不损害其根茎,随意摘一把又未犯法。她不想惹麻烦,收拾了书本准备换个地方去。

“喂!”

江春不理,她名字又不叫“喂”。

“嗨!小丫头!站住!”

江春走得更快了,听声音是个少年,态度有些颐指气使,凭甚他叫站就站啊。

“喂!偷东西的臭丫头!再不站住小爷我喊人了啊!”

江春脚下顿住,甚叫“偷东西”?这话也忒难听,她转过身道:“‘非礼勿视’你夫子未教过你?到底哪个才是梁上君子,自个儿心知肚明即可!”

“卡擦”一声,那少年跳下墙来,踩碎了些枯枝落叶,径直向她走过来:“咦……我说怎这般牙尖嘴利呢,原来是你个黄毛丫头啊!”语气颇有些熟稔。

江春望着那张俊俏脸庞,尤其撩人的桃花眼有两分眼熟,那身骚包的月白色带暗纹的衣裳也有点眼熟……像是在哪儿见过。但她这几年见的人越来越多,委实想不起在何处见过他了。

少年见她想不起自己来,有些遗憾,心道这花痴丫头倒是忘性大,当年可是望着自己足足发了半晌呆的,现在居然认不出自己来了?

“你叫江春是吧?那年我还去过你家的,与窦元芳一道……”

与窦元芳一道……江春|心念电转,难道是当年那个嫌弃江家茶碗缺了口的少年?怪不得那身衣裳与桃花眼令她眼熟呢,她当年可是暗自吐槽过别人的,罪过罪过。

“哦,原来是赵公子啊,倒是长高了不少。”虽然性子依然不讨喜。

“那是,小爷我风采依旧……倒是你,头发不黄了啊,个子也长高了一丢丢……不过依然是个小矮子!”这少年果然不讨喜,专挑别人痛脚踩。

江春这几年头发渐渐浓密了些,发育得也挺好,唯一不满意的就是个子不太长,自去年来了葵水后,仿佛又被点了穴,她不太乐观的估计,自己个子怕是要定在一米六了……一般女孩子来了葵水后个子都不会长太多了。

还窦元芳表弟呢,修为却不及元芳一半,果然“龙生九子”,更何况还不是一个妈生的呢……江春吐槽过也就罢了,不欲与他啰嗦,这一耽搁,记忆力最旺盛的时辰又浪费了。

她说过一句“若无事,小女就告辞了”,也不待他反应,转身就走,留下赵申佐在清晨的风里不快:哼!小丫头!看你明天还来不来,这几日日日被你“上工治未病”“不治已病治未病,不治已乱治未乱”的念叨,小爷我都快成良医了,笨丫头果然只有笨办法!日日似个笨乌龟样的满满爬……

江春换了个地儿,勉强读了会儿书,见太阳升起,怕热的她只得收了书,出门去用早食。刚走到门房,小童喊了声“有你信”,江春下意识的以为是胡沁雪的情书又来了,无奈“帮她”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