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第2/5页)

但,怎么说呢?

其实按照他上辈子的脑补,适合他的人生就应该是现在这样——有一天遇到喜欢的人,两个人自然而然住到一起,安安静静过着如诗如画的日子。

很符合他的性格。

当然,他这辈子成熟了不少,也不是完全不愿意成就浪漫和仪式感的人。

如果对方需要,非要让他去搞点盛大的名场面,比如大庭广众告白,比如求婚,裴临也不是不能做。

他毕竟没有seth那么拧巴和别扭羞涩,干丢脸的事他倒是没太多心理压力。当然,虽然做得来,他也确实很难想象自己置于那一类的场面时,会是怎么样奇怪的画风。

花洒声停了,不一会儿,霍修珣头发湿漉漉地从浴室出来。

水珠从他的下颚落下。他打开床头灯,拿了一本书,出租屋的床并不大,但两人睡了半年也默契地谁也没抱怨。日常晚上睡前的时间两个人都是各自看书,时不时学术交流一下。

当然,最近裴教授开发了新喜好——在身边小珣认真看书的时候,他装作看书,余光则偷偷欣赏他俊美的侧脸。

裴临自认为不是什么盯人狂魔。

喜好看,第一是因为小珣好看。第二也是因为常常有种感觉,身边这个人既熟悉,又陌生,看不够。

熟悉的部分是,他手把手养大的小珣。陌生的部分,则是他如今手指的关节、喉结的弧度,微垂的眼眸和微红的眼角散发出的沉静的、神秘的、引人遐想的性感。

同居半年至今,还是什么也没发生。

有些人这点和小时候一样,轴得很。明明都睡在一张床上了,还是异常克制。

看来有人是真的打定主意想当两辈子的处男。

裴临对此最初的态度,当然是“尊重祝福”,可最近却一改常态,屡屡主动捉弄霍修珣、吻他,在床上把他摁倒磨蹭。

因为他又想了想,他自己其实不太想当两辈子的处男。

这一辈子他过得那么好,很多美好的体验,很多遗憾都弥补了,最后还一定要留下一个干嘛?他也懒得情绪疏导某些人,反正seth明明经常看着他咽口水,又不肯跟他搞,背后肯定又是一个特别古怪的逻辑。

他不需要知道那个逻辑是什么,他只需要软磨硬泡达成目的。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每次他吻霍修珣时,seth的心跳都会很快、会喘息,会迷离地也对他做出一些非常不克制的行为,然而不管怎么折腾,霍修珣又总是临门一脚强迫自己清醒,再一脸悲愤,可爱地疯狂挣扎想逃。

裴临倒也不急。

有的时候吧,达到最终目的之前的曲折,也是有趣的。

身边人已经安安静静看了一个小时的书了。

裴临:“哎。”

霍修珣被他用脚尖戳得一个炸毛。裴临屡试不爽,每次用脚划拉霍修珣的腿,都能从该男德学员琥珀色的眼里,看到剧烈的震惊和质疑。

那个眼神特别好解读——裴教授怎么能做出这种事呢?裴教授是不该会做出这种事的!

“小珣,”他说,“我其实觉得,小恐龙……偶尔也可以回来一下的。”

霍修珣愣了愣。

裴临则是灰眸定定看着他。现在的小珣太乖了,乖得叫人心疼。他确实喜欢他如今成熟稳重的人设,但也舍不得他总是这样。

我那能作能闹的小恐龙呢?

偶尔也放它出来溜溜,不要压抑得太久。

霍修珣终于放下了书。

但随即,他顿了顿,问了裴临一个摸不着头脑的问题。

“我是不是,很奇怪?”

裴临虽然经过长年累月的训练,已经能理解大部分seth神奇的脑回路,但今天着实是没能成功理解。并且等想要追问时,霍修珣已经转身去厨房做起了咖啡。

咖啡机轰轰响了半天,他才终于回来,把咖啡垂眸递给裴临。

咖啡很浓香,适合熬夜党,裴临喝喝喝。

“裴教授是更喜欢我……以前的样子?”

裴临懂了。

很干脆地摇头:“更喜欢现在的。”又想了想,某些人心思过于敏感,对这个答案未必满意,继续补充:“以前的也喜欢,都喜欢。”

霍修珣抿了抿唇,垂眸。

“但裴教授有没有想过,我可能,其实……根本并没有一种‘确定的’性格。”

当年那些人叫他“变色龙”。

这个称呼不仅仅是因为他当年在生意场上擅长审时度势、与各种人交往都能游刃有余,也是因为他的情绪和行事风格都往往没有任何规律可循,让人猜不透,人们觉得他深不见底。

其实还是真不是。

他做事无迹可寻,是因为他本质上就是个坏掉的容器,由各种七零八落的东西拼凑而成,所以哪来的规律?

也是因为如此,他才能既是小恐龙,又是小珣,还是seth。又同时谁也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