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9章 安德烈与特蕾莎(第3/4页)

拜伦冲他一挑眉,似乎很是得意。

*

精致的中国瓷器的茶具可以扔下,100件衬衫也可以不要,打字机和旅途中写下的文字不能丢——还有用蕾丝花边扎好的一叠家信,同样重要。

所以尽管他们扔下了很多东西,爱丽丝还是带走了打字机。

*

1810年3月的一天,雅典。

爱丽丝写完给妈妈的信,将信纸从打字机滚筒上抽出来,检查一遍拼写没错,在最后手写上自己的名字和今天的日期,折好,拿出火漆、印章,点了蜡烛,融了火漆,浇在信纸上,盖上印章。

今天一上午都在写信,桌子上很快放了一小叠封好的信。

“凯特,把信拿去邮局寄了。”

“来了!”凯特放下手里的裙子,起身过来拿了信。

寄信不难,到邮局交给工作人员,按件收费,从钱袋里摸出几枚硬币,工作人员收走所需邮费,全程可以一句话不用说。

*

他们在希腊住了快有3周。希腊大概是每个欧洲青年出国游历的必到之地,搁后世就是网红打卡旅游寻根胜地。尤其像他们这种大学生,学的不是文学就是哲学,或是历史,全都跟古希腊有密切关系,到希腊一游也就成了“追溯历史”的一环。

相对葡萄牙、西班牙的战时氛围,摩洛哥、阿尔及利亚的异国情调,希腊具有一种世外桃源似的恬静,具有典型地中海国家的湿润气候炎热天气,还有别的国家所没有的文化底蕴——当你随便上哪儿走走都是文化古迹,都曾经在神话传说、文学著作、人物传记里出现过,那种感觉真是非常之妙。

希腊目前并不是一个天主教或东正教主权国家,东罗马帝国灭亡后,希腊被奥斯曼帝国统治了数百年,奥斯曼帝国是伊斯兰教国家,于是现在希腊是由伊斯兰教国家控制的东正教国家。

美国独立战争不仅是英国丢掉了境外最大一块殖民地,还给其他国家的殖民地、被占领国家以激励,那些深陷在被奴役被压迫中的民族和国家,突然明白了他们是可以抗争自由的。希腊各地的反抗运动其实已经是星星之火,一直在积聚能量。

法国大革命也给了希腊人民以信心,很多外国人也会自愿投身到希腊独立运动中。

但在希腊的首都雅典,这种革命热情还不明显。

拜伦在雅典住在一位马克里夫人家,这位夫人是英国驻希腊的前领事的遗孀,马克里一家住惯了希腊,马克里夫人带着几个儿女,仍然住在原来的居所。拜伦与霍布豪斯一起借住她家的客房,爱丽丝和其他几人租了附近的一处别墅,距离不远,走路15分钟可到。

马克里家有3个年轻的女儿,年龄从15岁到12岁不等,都非常迷恋年轻俊美的拜伦,拜伦也对三姐妹产生了爱恋之情,他尤其喜欢最小的名叫特蕾莎的女孩。

不过就像他爱着安德烈一样,他与特蕾莎也没有什么过于亲密的举止,他的爱情更多的像是对“美”的欣赏,青春鲜美肉体的本能吸引力。

特蕾莎是很美的,刚刚开始发育,第二性征尚不突出。那种美丽就像是玫瑰花蕾,你知道她盛放的时候会美艳绝伦,但现在,她所有的美丽仍然收敛在少年的瘦削身体里。

拜伦这种人注定是多情的,但又很无情。比如他们取消了突尼斯的行程,从阿尔及尔直接乘船前往热那亚,横穿意大利半岛,没有去罗马,而是去了威尼斯,在威尼斯住了两周,然后从威尼斯乘船到了阿尔巴尼亚,从阿尔巴尼亚走陆地进入希腊,到了雅典。

于是拜伦并没有提出要去罗马,去跟安德烈见面,只是给他写了几封信。

一行人里,霍布豪斯是拿主意计划行程的那个人,男人们因为绅士风度,总是很照顾爱丽丝,但实际上,最受宠的居然是拜伦,拜伦想去哪儿他们就去哪儿,他才是决定行程的那个人,霍布豪斯可以说对他十分宠溺。

爱丽丝觉得地点无所谓,是因为她随便去哪儿都差不多;格兰特主要目的是增长见识和旅行经验,也是随便去哪儿都差不多;朱利安和埃文在威尼斯跟他们分手,说要游遍意大利,然后再去雅典。

至于伊沃,反正跟着爱丽丝走,他也无所谓。

拜伦在威尼斯开始正式的写诗,走一路写一路,到了雅典之后基本写完了,是一部长篇诗歌集,名为《恰尔德·哈罗尔德游记Childe Harold's Pilgrimage》。

爱丽丝仍然没有动笔开始写新书,素材、旅行手记倒是写了一大堆,叮嘱凯特,行李箱里的衣服可以不要,手稿不要丢了。

她迟迟没有定下来下一本书写什么,也是因为处在一个关口:今后到底要往什么方向发展?

要说一位作家完全可以什么题材都写,这跟文笔无关,跟文学素养和擅长的题材有关,跟想象力和观察力有关。玛丽·雪莱的《弗兰肯斯坦》被誉为“最早的科幻小说”,她还有其他作品,但都不如处女作有名而具有震撼力,其实《弗兰肯斯坦》的娱乐性不强,仍然讨论的是“人性”,这是当前绝大部分小说都会说到的话题,《弗兰肯斯坦》用一个新奇荒诞的故事讲了一个旧话题,获得的成功是所有人都意想不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