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美国小少爷(第2/4页)

木门再厚,也就是一扇木门,经不起有心人惦记。

“那我再去雇佣几个男仆,或者——”她有点犹豫,威廉说过,伦敦这儿情况是比乡村复杂多了,无业游民多,流氓多,但稍微会一点拳脚功夫的人基本就是流氓了,警察局的人手连市区巡逻都不够,郊区都是靠当地治安官来维持地方安全的。

这个她知道,爱德华就是他的歌德慕沙姆庄园那块领地的地方治安官,手底下有一些人,不算是正式的警察,大概相当于后世的派出所合同工吧。偏僻的乡村还算很安全的,可能几十年都不会有什么恶性刑事事件,最大的暴力行为可能就是底层男人家暴揍老婆孩子。

“总之先去雇佣几个男仆吧,家里的男仆确实也不太多。”爱丽丝拍板了。“爸爸还是住上次那个麦克斯韦花园吗?”

“爸爸写信去问过了,可惜已经租出去了。或者我们到了那儿再找房子,没找到房子之前可以住旅馆。”住旅馆倒不是住不起,也很方便。

“那就先住旅馆吧,也不用找房子了,租一个长租套房,带一个女仆去就行。”本着“谁赚钱多谁说了算”的基本原则,奥斯汀家很多事情其实都是爱丽丝说了算,当然,最后还是妈妈说了算。

乔治牧师放下手里的书,“我是不放心你,或许你该跟我们一起去巴斯。”

爱丽丝皱起小眉头,“我才不要去巴斯!巴斯的牛奶太淡了不好喝,物价又高,比伦敦也差不了多少。你们住旅馆也用不着自己买菜做饭,可以去餐馆吃,旅馆要是包早餐和正常就更好了,方便。”

凯茜笑得不行,“巴斯的牛奶确实很淡,听说是因为掺水的缘故。”

小海伦娜说:“宝宝想喝牛奶。”

爱丽丝站起来,抱起海伦娜,“你也应该喝一杯牛奶,然后上床睡觉了,来,我们回房间吧。席德妮,去热牛奶。”

*

不用上课的生活说起来要闲散很多,但人生总是要不断学习不断进步,爱丽丝不用做家务,每天的生活就是弹弹琴看看书打打字,在笔记本上做做小说设定,给简写信,给小伙伴们写信:住在白金汉郡的露辛达、在剑桥大学上学的奥利弗、在牛津大学上学的伊沃、在哈罗公学上学的拜伦,还要给贝克尔夫人、黑斯汀斯先生和贝克福德先生写信。

苏珊·贝克福德仍然锲而不舍的给她写信。苏珊已年满18岁,她信中的内容扩大了,经常会跟她说她在舞会上遇到的年轻男子。苏珊成了一个调情高手,在舞会上跟年轻漂亮的男孩们调情。贝克福德仍然是英国最富有的平民,所以想结识他的女儿的男人一直络绎不绝。

露辛达17岁,来信的内容现在也渐渐越来越多的开始谈论男孩子们,和男人们。

女孩子似乎到了适当的年龄就会想要追求爱情,不分阶层和家庭背景。她们谈论男孩子的样貌、穿着、举止和舞步,都很挑剔,金钱反而不是她们看中的。

露辛达的文采一般,苏珊的文学素养要高很多,两个人的叙述方式截然不同,但都充满了少女芳心暗动的可爱。

当然还有一点讽刺,如果男孩或是男人有什么不合时宜的举止,就会被她们嘲笑,这也是属于美丽女孩特有的刻薄。

*

简做了妈妈,汤姆继承了遗产,他们买了一栋大一点的小楼,雇佣保姆来看护孩子,生活水平提高了一个档次。偶尔会在家招待一些汤姆的同僚,汤姆成了议员,法院的工作就不做了,但法院的旧同僚也不会就此忘记他,时常来往。简不太喜欢在家里待客,汤姆很多时候会在外面餐馆请客。

奥斯汀打字机公司是议员汤姆·勒弗罗伊的背后金主,这在下议院不是秘密,没什么,下议院里一半是家里有钱的,一半是背后有金主的,奥斯汀公司是汤姆妻子娘家的公司,成为他的经济援助再正常不过。

利默里克的勒弗罗伊家原本有12个孩子,除了幼年夭折的一个女儿之外,汤姆的4个姐姐都已经结婚;第二个儿子安东尼比哥哥结婚还早,21岁就结婚了,妻子出生在英格兰威斯特摩兰郡的一个小镇,随父母在爱尔兰探亲的时候认识了安东尼,安东尼夫妇现在也住在伦敦;另外3个弟弟本杰明22岁、克里斯托弗20岁、亨利15岁,也在伦敦,汤姆为本杰明找了一份法院的助理工作,克里斯托弗在奥斯汀打字机公司做业务员,亨利送去斯蒂文顿的詹姆斯牧师家接受教育。

亨利·勒弗罗伊是个机灵男孩,知道自己接受教育的机会来之不易,很懂事,学习欲望也很强烈,肯定比不上大哥,但也能算是很聪明的男孩了。

他每个月都会来伦敦看望哥哥们,奥斯汀家也留他住过几次。他比爱丽丝大半岁,1789年5月5日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