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骄傲与傲娇

她琢磨着这不奇怪,简的一切知识几乎都是从书上得来的,她没有到历经世情的年龄,也没有经历过什么挫折;凯茜也是单纯的乡村女孩,认识了同阶层的一个老实善良的男人,顺利订婚,甜蜜待嫁,也对人心险恶毫无概念。

姐姐们相对天真,而在牛津大学混了好几年的亨利就不能算是什么天真的宝宝了,汤姆也不是。

爱丽丝听了半天,汤姆大学念的是都柏林的圣三一学院,跟牛津大学相差半个英格兰加一个海峡,俩人都在两年前毕业,然后汤姆去了伦敦投奔他的舅舅,议员本杰明·朗格鲁瓦,朗格鲁瓦先生资助他在伦敦学习“大律师”的课程。

爱丽丝就问:“不是律师(Lawyer)吗?”

“不是,那不一样,Lawyer是统称,但是有分别。”汤姆·勒弗罗伊简明扼要的为她解释了“大律师Barrister”与“执业律师Solicitor”的区别。

“噢,我明白了,”爱丽丝一边听着名词解释一边归纳总结,“Solicitor更多是律师个人对客户,客户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家族,也可以是——有实体的企业,比如纺织厂。Barrister更多的是政府事务,比如法律条文的修订与解释,法律研究,以后有机会成为大法官。”

汤姆有些吃惊她的理解几乎完全正确,笑着点头,“差不多就这样。”

爱丽丝琢磨,这大概就是私人律师与地区检察官的分别,大律师的就业方向是政府公务员,有名有利,当然要拿到执业执照相对会难一点;普通执业律师就只能有钱了。

汤姆·勒弗罗伊是个讨人喜欢的家伙,论起来他只比简·奥斯汀小23天,这点差距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他在奥斯汀家的拜访可以说是十分圆满,除了简之外,每个人对他都很满意。

汤姆送给爱丽丝的礼物是一对做工精湛的玻璃小马,小马的眼睛是一对小小的海蓝宝石。作为给一个6岁孩子的初次见面的礼物,其实是有点过于贵重的。爱丽丝琢磨着这是不是在委婉的向简道歉?

奥斯汀家留了客人吃过午餐才走,午餐也是尽可能的体面,用上了歌德慕沙姆庄园带回来的一些食材。汤姆可能没想到斯蒂文顿乡村牧师家庭还能有很不错的食物,表示都是他很喜欢的食物,宾主尽欢。

但美中不足的是,简推说头疼,没有下来吃饭。妈妈有点尴尬,悄悄让爱丽丝尽可能的多跟客人说话——凯茜已经订婚了,是不太好跟未婚陌生男子多说话的。只有年幼的小妹妹比较合适。

爱丽丝就问他,伦敦跟都柏林有什么不同的地方吗,喜欢伦敦吗,还说,她太小了,都没去过伦敦。

汤姆很自然的说:“我要在阿什留到1月底,亨利会跟我一起回伦敦,要是你的父母允许的话,你可以跟亨利一起。”

咦,这倒是个不错的主意!爱丽丝眼眸发亮,先看着亨利。

亨利笑着点点头,“只要妈妈舍得你出远门的话,我可以带上你。”

妈妈被这个突然的话题进程弄得有点不知所措,“你还太小了。”

“再过几天,我就6岁了。简第一次出远门也就才7岁多,我又不比她那时候小很多。”

妈妈只好看着丈夫。

乔治牧师对汤姆提出的建议一开始也有点惊讶,但看到小女儿完全一副被打动的小模样,又觉得也还是个不错的建议啦。毕竟有亨利在,伦敦和牛津他们两家都有亲戚在,要爱丽丝住到亲戚家就好了。

“我看可以,让亨利送她去伦敦托马斯家,到牛津的话,可以让她在Lady安娜家暂住。”

爱丽丝不禁在心里暗叹:家里亲戚多的好处真是数不清,走哪儿都能暂住。

于是这个问题就这么愉快的做了安排了。

爱丽丝心里高兴,就更能发挥她话题小公主的能量了。交谈么,重要的是让对方多说话,自己适当的引导话题,以及适时的来一句“然后呢”,就没有聊不了的天。

汤姆便觉得,那天那个骄傲的女孩有个好玩有趣的小妹妹,这家人真的超有趣的。能养出亨利这么有趣的男孩,又能养出爱丽丝这么有趣的小女孩。

那天在言语上开罪了简·奥斯汀,简连晚餐都没留下来吃,找了个借口提前走了。他没到吃晚餐的时候就后悔了:要说讽刺一个相貌可爱的文学女青年,实在是有点失于刻薄,就算他再怎么瞧不起乡下女孩,简也要比他的堂妹露西好上十倍了。

要说叔叔家的这个小堂妹露西,15岁了,还没有6岁的爱丽丝有趣,可见乡下地方并不一定只有乏味的脑子空空如也的女孩,教育良好的父母也不一定能教养出淑女。他对叔叔和婶婶还是蛮尊重的,但堂妹露西就让他恨不得远远躲开了。

吃过午餐后,乔治牧师、亨利、汤姆在一起玩了1个多小时的惠斯特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