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 我是掉包文女主的贵人[16](第2/3页)

曾经的幸福回忆,成了往他们心口扎的刀子,每每回想起来,就扎得他们鲜血淋漓,痛苦难忍。

宋母将家里所有与宋明珠有关的东西全都清理扔掉了,宋明珠这个名字也成为了宋家的禁忌,谁都不能提起,谁都不想提起。

为了走出曾经的阴影,宋父宋母决定搬离江城,去京都定居。

宋家搬家的速度很快,俞珏把照片发到宋父的邮箱后没多少天,就听说宋明珠的人贩子母亲落网了,宋静静转学了,宋家搬走了。

班上的同学看着宋静静和宋明珠空着的座位,都忍不住议论纷纷起来。

“原来宋明珠的亲爸亲妈都是人贩子啊,她跟宋静静互换人生,也是她妈故意掉包的。”

“宋明珠以后还会来上学吗?她该不会也跟着她妈一样去拐卖孩子了吧?”

“那可说不好,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会打洞,宋明珠可是两个人贩子的亲生女儿。”

“宋静静可真可怜,以前我就总见她身上有淤青,还以为是她自己不小心弄伤的,现在看来应该是宋明珠她妈打的,毕竟知道宋静静不是亲生女儿,打起来也不心疼。”

“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坏的人,太可怕了。”

“还好老天爷有眼,让宋静静回到亲生爸妈身边了,她爸妈对她可好了。”

……

俞珏听着同学们悄声议论,不置一词。

系统222忍不住问道:【宿主,你是怎么知道女主她妈有写日记的?】

俞珏淡淡的道:【你莫非忘了原剧情中女主和她亲妈发生过一次很大的冲突吗?女主烧毁了她妈用来怀念她爸的日记本,所以一向疼爱女主的她妈狠狠的骂了她一顿,女主十分委屈的找贺俞珏求安慰。这段剧情,还记得吗?】

系统222翻了翻原剧情,还真有这么一段,但只是简单的提了‘日记本’三个字,根本没说是谁写的日记,它还以为那日记本的主人是王大虎的,所以何母才会对着日记本思念丈夫。

俞珏笑道:【不管那日记本是王大虎的还是她的,在我查到王大虎是因贩卖人口罪被判死刑后,我就猜到这个日记本极有可能是关键性证据。否则,原剧情中女主为什么要烧毁它呢?】

原女主宋明珠销毁日记本这个关键性证据的原因也很好猜测,无非是不希望掉包真相暴露出来,让她没法继续留在宋家,她也不想让人知道自己亲妈是个逃脱法网的罪犯。

原剧情中连宋明珠的亲生父亲王大虎是个被判死刑的罪犯都没有写出来,自然更不可能明确写出女主她妈也是个罪犯,女主还帮她妈销毁证据这种影响女主形象的内容了。

写日记是一种很常见的行为,很多犯罪分子都会忍不住将自己的犯罪过程或者犯罪心理写在日记本上。因为这些东西都是无法对人倾诉的,他们只能用笔写在日记本上发泄出来,否则一直憋在心里迟早憋死人。

那些没有犯罪的正常普通人,就算没有写日记的习惯,也会偶尔忍不住在压力大却无法对人倾诉的时候拿笔写几句发泄情绪。

所以俞珏就猜到,那日记本要么是王大虎记录下来的犯罪证据,要么就是何母留下的犯罪证据,不管是谁写的日记,只要找到日记本,就能把女主她妈送进监狱了。

正好原女主宋明珠想借助他贺家大少的身份脱离窘境,而他也在系统222的催促下需要走一走贵人相助女主的剧情,索性他就借此机会出入女主家中,找到那本日记本,一举多得,何乐而不为呢?

为民除害,又是做好事不留名的一天呢!

这时有个同学对俞珏问道:“贺俞珏,你不是说宋明珠是个善良单纯的好女生吗?你是被她蒙蔽了,现在你知道她的真面目了吧?”

俞珏义正言辞的道:“她父母是罪犯,不代表她也是罪犯,这年代可不兴连坐罪名的。虽然宋明珠同学鸠占鹊巢不好,她亲生父母都是人贩子,但我们也不能因此歧视她,觉得她是个坏女孩。”

系统222:【你这话怎么听起来怪怪的,好像有点阴阳怪气啊。】

俞珏淡定的道:【难道我不是在为女主说话吗?】

系统222琢磨了一下:【你的确是在为女主说话,但我就是觉得你这话不仅没有起到帮女主辩解的作用,反而还火上浇油了。】

俞珏道:【反正我只负责帮女主说话撑腰,至于别人怎么想的,与我无关!】

那个提醒俞珏认清宋明珠真面目的同学有点不满的道:“宋明珠的亲爸妈都是人贩子,她自己也是个鸠占鹊巢的坏人,之前她还故意哭哭啼啼的装出一副宋静静欺负了她的模样,她本来就人品不好。”

有同学附和:“是啊,人贩子的女儿,还鸠占鹊巢,冒牌货欺负人家真千金,怎么可能会是真的善良单纯,一定是贺俞珏被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