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第3/3页)

庞金花这辈子出的最远的远门就是来随军了,一辈子都没想过还能去京市,还是参加一个她曾经以为会打光棍的儿子的婚礼,她还真有些不敢相信。

“我这咋晕晕乎乎的,”庞金花捂着脸说,“你二哥真的不用打光棍了?”

“不打了。”俞晴也喜气洋洋的,真心为陆青松高兴,“而且二哥娶的媳妇儿还是从国外回来的知识分子呢。”

庞金花脸上都笑出了菊花褶子,“哎哟哟,他一个大老土小学毕业,没想到找个知识分子对象,没被嫌弃真是他命好。以前他好吃懒做,险些没气死我,村里人都说陆家哪个都是好样的就他不行,没想到他还有这本是。”

俞晴:“二哥那是懒人有懒福。”

庞金花嘴上骂陆青松,实际上心里高兴的不行,再被俞晴这么捧着,老母亲的虚荣心得到了很大的满足。

“就盼着他们好好过日子再生个孩子,我就什么也不担心了。”

庞金花拆了陆青松寄来的包裹,里头一身新衣服,看着就知道是给庞金花的,庞金花嫌弃道,“这是怕我给他们丢脸?”

俞晴忍不住笑,“这是心疼您。”

“哼,我偏不穿。”

俞晴无奈了,不过庞金花有其他新衣服,不穿陆青松买的也一样能行。

但庞金花嘴上嫌弃,其实心里还是美滋滋的,拿了衣服就去换上,还问俞晴好不好看。

俞晴竖起大拇指夸奖道,“好看。”

庞金花若是能和崔芸是的一辈子没怎么吃过苦细心保养着,真不比崔芸差,只不过长年累月的劳作让她的脸没那么嫩罢了。这一年多来在这边生活,脸上比以前好看多了。

“那要不我就穿这身?”庞金花有些不确定,“去年做的那身衣服也怪好看的。”

俞晴:“咱都带上,去不一定住几天总得带换洗的衣服。”

庞金花顿时乐了,“成。”

收到信的时候已经是三月二十,离着四月五号也就十几天的功夫,但俞晴衣服还没做,平时她还要上班还要学习,这时间就显得紧迫了。

庞金花为了让她有更多的时间,家里的事儿基本不让她插手了,每天下班回来先学习,学习累了就做衣服。

好在给贺温岚的衣服在平洲城的时候就裁剪好了,现在只要按照设计图缝起来就行了。至于给陆青松的衣服,一身海军蓝的衣服也算好做。

紧赶慢赶,到了三月二十九的时候终于将衣服做完了。

平洲城作为铁路运输的中转站,去京市是有直达的火车的,只不过如今火车速度不快,去京市算下来也得三十多个小时,半夜的火车上去,隔一天中午到那儿,路途遥远又辛苦。

但陆青松一把年纪终于要结婚了,作为母亲庞金花自然要去的,而俞晴自然不能让她一人前往也得跟着去。那么俩孩子也要带着一起去了。

四月一号的时候,俞晴和庞金花终于收拾了东西带上给新婚夫妇的礼物出发去京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