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我发现了一件神奇的事,就是,在这里生活,我的时间似乎变得多起来了。

以往每日打打游戏,刷刷各路APP,看看凌晨四点的洛杉矶,然后睡到中午十二点,起来吃吃饭,继续睡,起来再吃吃饭,再打打游戏,一天就迅速过去了。

两年也不过弹指一挥间。

现在我游戏也照打,又开了直播,有时候听卓文扬跟我讲故事,有时候跟柯洛去打篮球,有时候去程亦辰书店坐坐,感觉玩的部分也没少,乐子挺多的。

而居然还能老老实实不翘课,在卓文扬和袁可可两个学霸的加持下,半写半抄地完成作业跟小论文,勉勉强强撑过这个学期。

同样是二十四小时,能做的事怎么就差别那么大呢。

人生有时候,好像只要稍微偏转一点方向,道路就会全然不同。

进入期末考试周了,我开始咬牙切齿地痛并快乐着,只要熬过这段最黑暗的日子,就可以迎接长达两个月的黎明曙光。

这日我爸突然打电话来询问我暑假的打算,问需要不需要亲自来接我回家。我很意外,当即表示不想回他那儿去,小驻可以,久住不行。我爸也表示很意外。

别说他了,我都没想到自己会在此乐不思蜀,毕竟一开始我那么愁云惨淡,宛如被发配流放。

结果不到半年,我就如鱼得水了起来,并遗弃了自己的老父亲。

当然,我也不是完全不想见我爸,毕竟他是我在这世界上唯一一个有血缘关系并还保持着联系的亲人。

纯粹是我不想跟他和他的那位“好友”一起待着。

人多的时候也就罢了,时间短的话我也能忍受。

但如果就我们三个人,非得在一个空间里朝夕相处上两个月,这画面光想想我就尴尬得能用脚趾在地上抠出三室一厅。

我爸倒没有批评我,更没有对我这个不孝子发出“爸爸不要你了”的声音。

然而令我惊恐的是,他居然亲自带着他的那位“好友”来T城来看望我。

这是前所未有的事。以前他巴不得一整个学期,最好一整个学年都不要见到我,因为我像动物幼崽一样在他身边团团转地索取温暖的行径令他厌烦。把我送出门的时候,即使年幼的我,也能很清楚地辨认出他眼里那种松了口气的神色。

而今我早已成年,二十来岁,翅膀硬了,心智也全了,除了缺钱之外生活皆可自理,他大可以从此放手不再管我,他却反而愿意主动来找我了。

难道是到了空巢老人开始需要子女温暖的阶段了?

这四十来岁年纪也不至于啊。

家中这回四个房间都住了人,没得空闲地方给他们,因而他们便定了这附近的五星级酒店,也就一公里不到的距离,每日来这里吃饭,寒暄闲聊,再回酒店休息。

我爸是来看我的,那个程亦晨则是顺便来看他哥哥,倒也算一举两得。

但不知为何,他在兄友弟恭之余,对我也颇为关怀。

这天过来的时候,他甚至还给我带了礼物。

“小竟,”他递来一个大盒子,似乎在观察着我的脸色,“听说你爱玩游戏,外接键盘应该方便一点。”

我有点意外,接过一看,哟,这款机械键盘还是挺炫酷的,也算送得正中下怀,但看着我爸在旁边探头探脑的样子,我觉得应该是我爸挑的,他借花献佛吧。

要是两三年前的我,面对这点殷勤,很大几率是根本不理他,或者阴阳怪气地嘲讽两句,毕竟我爸妈都是老阴阳师了,我也甚得真传。

现在的我,似乎戾气少了一些,甚至有点讲文明讲礼貌起来了。

于是我礼节性道谢:“谢谢你啊。”

他像是松了口气,微笑了:“不客气。”

我爸也不失时机地窜出来说:“我们出去吃饭吧,顺便逛一下,给你买点换季的衣服。”

“?”

卓文扬不在,程亦辰去书店了,我这几天读线性代数读得太苦,刚考完这门,正需要放松放松。想想也没什么其他事做,出去溜达总不会比在家跟这两人面面面相觑来得更糟了吧,于是说:“行啊。”

我们驱车去了一处名品购物中心。

进去随便走走就是扑面而来的Hermes,Cartier,Chanel,Bvlgari,Fendi,Versace……空气中到处都弥漫着金钱的味道。

说真的我感觉自己好久没来这种地方消费了,简直恍如隔世= =

想想仅仅半年前,我都是很热衷于奢侈品和潮牌的,有了新款就抓心挠肺地想要入手,生怕自己赶不上潮流,比别人少了一点时髦。价钱四位数以下的衣服鞋子我不用的,不然就自觉比人矮了一截。

但前阵子我的篮球鞋突然坏了,在袁可可的推荐下,去店里买了双几百块的国牌,我也穿得挺欢,甚至觉得脚感不差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