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零四章 刺杀(第2/2页)

陆四提出汉奸九品制的说法。

一品汉奸指在努尔哈赤起兵时就投降金军的明军将领,如佟养性、李永芳等人,在清官职为三等昂邦章京以上。

二品汉奸指为满清出谋划策的汉人读书人,官拜大学士的。如范文程、鲍承先及宁完我、洪承畴等人。

三品汉奸指汉军八旗将领,如孙得功、金砺、祖可法、张存仁等。

四品汉奸指绿营以及北京降清的官绅,这些人只要是在满清六部,满蒙衙门、地方衙门效命的,不问投降时间,不问官阶,一律定为四品。

五品汉奸指为清廷服务的汉人细作,及各衙门充任笔贴式的汉人。

六品汉奸指为清军提供战略物资的商人。

七品汉奸指在八旗旗庄担任庄头的汉人,或为满州戈什哈的汉人。

八品汉奸为清军打造军器、铸造火炮的工匠。

九品汉奸则指在汉八旗或绿营的普通士兵。

陆四希望通过对这些为满洲人效命的汉奸定品,并定下相应赏格,提高燕赵好汉刺杀的积极性,同时在北方形成一股“恐怖”氛围,一种汉奸人人自危的白色氛围。

自古以来,刺杀都是小道,摆不上大堂,也绝非王者手段,陆四行此极端手段,也是真急了。

“锄奸!”

陆四亲自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