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2章 不死城(第2/3页)

升空作战,才能更好地发挥重力规则和空间规则的威力,才能达到极强的视觉效果。

其三,最大限度地体现了公平原则。

剑对剑,徒手对徒手,都被无情碾压。

公孙长空败得无话可说。

……

客观而言,公孙长空根本无力与凌九霄争锋。

对战策略、对敌经验、武力、智力……都被按在地上狠狠摩擦。

若非其人品尚可,绝无可能全身而退。

赌战嘛,受伤甚至残废都在所难免。

就算真的打残了公孙长空,有留影石这个证物,有聂仲昆这个证人,公孙家族在明面上也拿凌九霄无可奈何。

当然,前提是不能打死。

凌九霄肯轻易放过公孙长空,脾性对口只是原因之一。原因之二,天精陨石尚未到手,不宜过早跟公孙家族交恶;原因之三,十九公主赋予的刺探敌情的任务尚未完成,不宜太早打草惊蛇。

为获得天精硅胶而赌战公孙长空,合情合理。

若是做得太过分,公孙家族岂能坐视不管?

一旦族中长老出马,凌九霄哪里还有机会获得天精陨石?一旦彻底惹怒公孙家族,哪有机会深入公孙家族刺探敌情?

小不忍则乱大谋。

凌九霄一向善于隐忍。

……

一席长谈,一番畅饮,宾主尽欢。

公孙长空是有大气魄之人。

三招惨败,丢了面子。

失去五万斤天精硅胶,更是失了里子。

但他却结识了一位前途无量的妖孽人物。

这让他感觉这一波并不亏。

招揽厉害人物,不正是家族一直‘蜗居’生死谷的原因所在么?若是邀得凌九霄加入生死谷,面子里子不都一起回来了?

退一步说。

即便凌九霄无意加入公孙家族,与其结交也是利大于弊不是?至少,碍于自已的面子,他成长起来后不会与公孙家族交恶不是?

以五万斤天精硅胶换得凌九霄的友情。

公孙长空认为值!

真值!

天精硅胶虽说珍贵,但公孙家族并不稀罕。

跟凌九霄这样的妖孽人物比起来,根本不值一提。

身为第一序列继位人,公孙长空有权处理天精硅胶的归宿。当然,数量不能太过庞大。

至于战败丢失的面子,根本无关紧要。

自已那一番陈述,主要目的不就是为了突显凌九霄的强大么?败给如此逆天人物,不是很正常么?

谁会耻笑?

谁敢耻笑?

你行你来!

……

带着公孙长空的信物和他的依依不舍,凌九霄率众直奔不死城。

不死城,盛产天精陨石。

说是一座城,其实只是几间石屋。

村民近百,皆是公孙家族族人。

由于该地时常天降陨石,是以这些房屋皆由坚固的天精陨石修建而成。

以天精陨石修建而成的石屋,根本无惧陨石重击。

每每陨石降临,都会砸死花草树木无数,而唯有石屋屹立千年不倒。

所以,得名不死城。

能将坚固的天精陨石打造成石屋,公孙家族的祖上定然出现过非常厉害的大人物。

虽说饱受陨石摧残,但石屋仍能屹立千年不倒,天精陨石的耐操性可见一斑。舍得以珍贵的天精陨石建造石屋,公孙家族的富足不言而喻。

……

公孙家族在罗刹海只有十数名族人,而在不死城的族人却多达百人。

这是为何?

罗刹海的天硅胶是自然生长,且非常集中。

因此只须少许人看守即可。

而不死城的天精陨石,却是由天空降落,自然四处散落,需先从土坑中刨起,再搬运至洞库之中。

这就需要大批人力。

……

凌九霄早从钟重山口中得知,长期驻守不死城的,是公孙七英之一的老四公孙长亮。

也就是钟重山郑重叮嘱他要重点提防之人。

公孙长亮常年书生装扮,也是一名伪至尊。

其成名绝技追星赶月身法和神兵番天印,都极为厉害。七英之中,他年龄最小,武功却位列第二,只是略逊于年龄最大的公孙长空。

公孙家族这一代,他最是博学多才。

天文地理,驳杂机关,无不涉猎。

而且精于计划,素有‘神算子’之称。

他之所以驻守不死城,主要是为了搞清天精陨石的出处:生死谷那么宽广,为何独独此地会天降天精陨石?而且降落时间还毫无规律可言?

不弄清这两个问题,他食不甘味、夜不能寐。

观天象、勘地表、探地心,公孙长亮忙得不亦乐乎,几乎是没日没夜地沉浸在研究探索之中。

他自已都没闲着,随从当然也不能闲着。

挖采陨石、对比土质、检测天降陨石的能量蕴藏度、查找普通陨石和天精陨石的不同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