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章(第2/2页)

“公子,主君回来了!”

方俞把珠纱帽揭下给小厮,丝雨见着他便笑着行了个礼,扭身便对厨房一声吆喝。

“马上就好了!”

乔鹤枝的声音从厨房里传出来,方俞踩着鹅暖石路轻笑了一声,下班回来就有好酒好菜漂亮老婆,这谁能不满意:“不着急,我先回屋去把衣裳换了。”

戴了一日的帽子,方俞觉得头发都汗汗的,揭开帽子的一瞬顿时一阵凉快,不知道头顶有没有在冒烟,等着天气热了以后,每天下朝回来都得沐浴,进宫以后得步行进去上朝,走的是一身汗水。

他换了便服从卧房出来,乔鹤枝已经在正房里头的小厅摆好饭了。

这头的布置有些像云城的家,也是这样的春日,两人就做着一桌子的酒菜,晚风徐徐,温馨的一顿晚食。

“先喝一口鱼汤,我炖了好些时辰呢。”

方俞瞧着鲫鱼被煎的皮儿金黄,添了豆腐的汤奶白奶白的,老远就能闻着一股浓香味儿来,他还未坐下便先端起汤碗,轻轻吹了吹,喝了一口齿颊都是鱼汤的鲜美好滋味。

“是炖了些时辰,豆腐都入味了,这鲫鱼也新鲜。”

乔鹤枝对着方俞坐下:“如何不新鲜,是丝雨在道上拦着了才从江边上钓了鱼的渔夫买的,活蹦乱跳的我险些按不住,还是厨娘给杀好了才给我炖的。”

“你在尝尝这个鸡丁,看合不合胃口。”乔鹤枝夹了一块食指大小带皮的鸡肉块儿到方俞嘴边上:“往日里都把散养走地乌骨鸡用做炖汤了,但今日我见这乌骨鸡小只,便试着炒了鸡丁。”

辣子鸡丁一般用小黄鸡炒制,不过方俞尝了一口乌骨鸡炒的,味道别样香,鸡皮脆脆的,鸡不老肉也不柴,就着嫩姜丝很下饭。

方俞爱吃酒菜,饿了的时候更喜一盘下饭的菜,一次可以吃几大碗饭。

以前在云城的时候通常是酸辣田鸡下饭,今朝的小煎鸡倒也美味。

“好吃。”

乔鹤枝见方俞胃口好,他便是孕吐也能多吃几口饭菜,小两口美滋滋的吃了一顿。

此次乔迁便就两人喜,方俞在京城也没什么朋友,唯独认识的京官就是当初在云城的学政李家,虽任期满以后调回了京城,但去年又外任去了。

便是如此,他还是备了一份礼送到了李府,许是学政同家里通过信,李家人虽然没有见过方俞,到还是客气,但更多的是寻常,学政下任之时结识的学生不计其数,方俞不过是芸芸之中的一个,而今金榜题名,人家才给个客气,回了礼,目前保持着不远不近的关系。

京城之中的人户,远比小地方要更看中利害关系的多。

方俞这般没有家世背景又已经成了亲的,京贵稍稍打听消息就互通了,既没有可攀附的权势,又不能结亲,自然是没人上前来热络。

不过倒是落得了个安宁,他初入京城,朝中局势尚且不明朗,虽然了解原书中的一些剧情,但在任职看清形势以前,他并不急着进入谁的门下,那么快的站队,到时候也就很快成为朝中人斗法的炮灰。

他不觉孤清门庭冷落,反而和乔鹤枝一起把小府邸收拾妥当,日子顺顺溜溜的,比起一来就兵荒马乱的应酬要好的多。

过了三日,方俞行程表上还有最后一项活动——琼林宴。

这场宴会是殿试后举办给新科进士认人结交的,宴会也不算正式,听说京官都可参与,自行前去便可,有两年皇帝还亲临过琼林宴,但那大抵是皇帝才登基那两年,为了亲近下属,崇明帝上了些年纪,再者一届又一届的学生来,自是没有多少兴致了。

琼林宴举办地没有在沉闷的紫禁城,在紧靠的皇城中,不失贵气又相对于的自在。

方俞作为主角之一,早早的就从家里出发去宴会地了,到大门口时,见着云织般的男女,他微微惊讶,不知竟还能带家属,可年轻的男女,又不似是成亲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