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等了好一会儿吧,怎还自己来了,天冷让下人送来便是。”

乔鹤枝笑看着方俞道:“我也才过来,不妨事。”

“今日做了什么菜?”方俞接过食盒,木盒子外都暖呼呼的:“你可吃了?”

“炸了排骨炖了个汤,我回去再吃。”

方俞应了一声,闻言期待的看着食盒,乔鹤枝见状道:“主君回食堂吃吧,外头冷,我便先回去了。”

书院里头不让学生以外的人进,送饭也只得在外头,方俞原是想让乔鹤枝同他一道吃的,可外头也没地儿,便只好道:“好。那你回去也快些去用饭菜。”

乔鹤枝点头道答应,瞧着方俞进了书院里头才折身上了小轿子。

“马师傅,车赶快些。”

丝雨瞧了自家公子一眼,笑道:“公子可是饿了急着回家?咱们可以在街边先买点糕饼垫着肚子。”

“我还没饿呢。”乔鹤枝耐心道:“早时主君出门我便让他多穿一件衣服,到底是读书人爱整齐风度,不肯穿的臃肿了。书院的衣服做的薄,并不保暖,我瞧他方才出来手指都僵红了,受着冷是易保持着清醒,可也不好拿笔写字。我早些回去缝里子,做个夹棉,到时候穿在里头也不显臃肿且能保暖。”

“公子时下可是事事都替着主君考虑。”

“他也对我多番照顾啊,再者……”乔鹤枝低头笑了笑:“夫妻本当如此。”

丝雨放心道:“那奴婢也差人回家同老爷夫人报个信儿,也好叫家里安心。”

乔鹤枝知道丝雨的意思,忽有些心虚,他和方俞其实清清白白的什么都没有发生,但现在整个宅子里都认为他和方俞圆房了,今日诸人待他都客气不少,他知道真相不能让多一个人知道,包括丝雨,不过回家报个信也好,父母亲已经很为他操心了,昔日在家宅中父母都宠爱着他,今下嫁了人,也不能事事都向母亲哭诉,他也该让家里人省省心了。

“去吧,记得分寸。”

方俞这头拎着食盒去食堂,堂里已经有好些书生在吃饭了,夏日诸人还可在书院外头的凉亭街边用餐,但今下天冷了,一个个都只能瑟缩到食堂里头来,好歹能遮风挡雨,再者人多倒是比在讲堂还暖和些。

他寻了个位置便迫不及待的开了食盒,顿时被锁在盒子里的香味一窜而出。

他将食盒里的菜一一端出,最前头的是一碟子精米米饭,往下是一份炸的金黄焦酥的排骨,嗅着香味竟还是用蒜泥腌制的蒜香排骨,他当即便夹了一块,正热乎着,排骨外焦里嫩冒汁水,香酥的很。

接着还有一叠炒青菜,方俞以为就这些了,没想到食盒底竟然还有一盅汤,揭盖一观,竟是炖的鸽子,汤色温黄,鲜美浓郁,鸽子肉软烂,若没有个一个时辰的功夫,当做不出这么好的汤来。

他添了半碗,渐渐品尽,所谓慢煮浓汤偏爱饮,凡身元气自能提,一盅鸽子汤可谓是暖到了心窝子里。

“这位仁兄的饭食可是在琼华楼订的?”

方俞闻言抬头,见着离自己两个位置远的地方忽然靠过来一个面盘偏圆润的学生,盯着他的饭菜搭话。

“但琼华楼的菜谱上却又并未有这道排骨。”

方俞见此人对吃食上似乎也很感兴趣,便也多言了两句:“诚也,这并非酒楼订做的饭菜,是家中送来的。”

书生听这话眼前一亮,顿时更感兴趣了:“仁兄宅中竟有此等手艺的庖厨?”

方俞笑了笑:“仁弟不妨添双筷子过来,一道尝尝?”

“恭敬不如从命!”

书生还真自拿了筷子坐了上来,方俞见人不扭捏,连忙布开菜肴,好菜一人吃没趣味,人多一起才有滋味。

“好,好,这排骨好,肉质不柴软嫩,不似寻常白猪瘦肉,若我没猜错应当是黑皮猪的排骨,此品种的猪常年奔跑,肉质比白猪紧实。”书生夹着啃了一口的排骨眯着眼称赞:“蒜末腌制,炸激其香,又未焦苦,当是下油锅前细细除去了排骨上的蒜末,皮香金黄酥脆,定然温油复炸过。”

方俞眼前一亮:“仁弟行家啊,对菜食见地如此通透。”

“我这不过是雕虫小技,还是仁兄的庖厨有心,不知何处所请?”

方俞笑道:“并非请的庖厨,是我夫郎所做,见笑了。”

书生恍然大悟,旋即也跟着笑道:“果然也只有夫郎会如此之贴心了,实乃羡煞旁人。”

两人相谈甚欢,一道将饭菜风卷残云而尽。

排骨虽香,唯独美中不足的便是吃的一嘴蒜气,这也便是像琼华楼那等自诩高雅之地明知味好却不愿把菜上谱的原因。

方俞决定下午在课室都默读好了,就提前祝祷这位仁弟好运,不要被夫子喊去说文章才好。

他把餐碟往食盒里收,瞧见盒底下竟然有些干草根一样的东西,正诧异何时掉进去的,便听书生惊呼道:“仁兄夫郎当真是细心周全,竟还准备了丁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