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争取权益(第2/3页)

靳舟发言完毕,接下来是被告针对原告的陈述进行简要答辩。

对面的被告席上坐着李律师和他的助理何运升,以及代表公司出庭的厂商员工。李律师的发言当然是请求法官驳回原告的所有诉讼请求。

“这个案子不复杂,你们真的不选择和解吗?”法庭调查结束,法官一边翻阅着证据目录,一边问道。

“我们一直倾向于和解。”李律师气定神闲地说道,“主要是原告不同意。”

这话说的,大有把锅甩给靳舟的意思。

法官向来不喜欢没事找事的人,因为没有哪个法官不想要迅速结案。

“原告,你们真的不和解?”法官皱起眉头,话语中已经带上了不满的情绪。

“我的当事人是名记者。”靳舟坦然自若地说道,“市社会新闻部的记者。”

强调完罗雪晴的身份,他又道:“她不在乎那点赔偿金,她只是想要个说法。”

话音刚落,对面的李律师便脸色微变,和身旁的被告代表耳语了几句,而那位西装革履的代表也微微皱起了眉头。

“那行吧。”法官没辙地点了点头,“下面进入法庭辩论阶段。”

法庭辩论是靳舟的强项,也是这场官司的关键。

他率先指出宣传册中与实际车辆不相符的地方,每个地方都不容辩驳。

然而李律师也是个颇有经验的律师,主张宣传册只是要约邀请,而非要约,并且还找到了一个角度刁钻的点,而这一点在庭前返给靳舟的答辩状中并未提及。

“原告称,宣传册上写着这款车有城市/山地/沙地三种地形模式,而她的车只有城市和山地模式。我必须指出,在原告车辆的仪表盘上,很明显只有城市和山地模式的标识,原告在买车时就应当发现,再不济,在提车时也应当发现,而原告并没有发现,那只能是她自己的疏忽。”

好家伙,打了个靳舟措手不及。

这显然是李律师的策略,故意把仪表盘的图片隐藏在一堆杂乱的证据当中,让靳舟摸不透他们的思路。

“我第一次买车怎么可能发现呢?”一旁的罗雪晴忍不住接话道。

这样的借口自然不能说服法官,但反驳的思路的确是这个思路。

靳舟立马拿出手机,在网上找了一张图片,隐去关键信息之后,他把手机递给被告席上的三人看:“那我想问一下被告,这个标识是什么意思?”

图片上是一个座椅的图案,座椅上方还有三个向上的箭头。

对面的三人皱着眉头看了看,没有立马回答,靳舟又把手机递给了法官和法官助理。

“这是这辆车上的标识吗?”法官问。

“不是,但跟本案有关。”靳舟道。

“那你们三个人认识吗?”法官又看着被告席上的三人问。

“这个应该是调节座椅高度的吧。”被告代表说了一句,李律师应是觉得不会这么简单,又补充道,“或者是给座椅加热。”

“都不是。”靳舟收起手机,开始侃侃而谈,“这个标识表示给座椅充气,调节座椅和靠背的柔软度。我们的被告律师应该是经常开车的人,更别说这位被告代表,更是在汽车公司上班,这样两个人都会有不认识的标识,那么我的当事人罗女士,才拿驾照不到一年,在停车场停车都能撞到柱子的人,她根本不具备认识仪表盘标识的能力。”

靳舟身为修车店的店长,对各个品牌的汽车功能都非常了解,所以才能这么快地想到一个极为小众的汽车功能。

李律师紧绷起嘴唇,面色凝重地看着手里的材料不知该如何接话。

他身旁的何运升清了清嗓子,主动接下话茬道:“买车对于大多数家庭来说都是一项大的开销,应当小心谨慎,不应当以‘不小心、不知道’为由,就撇清所有责任。原告既然花十二万元购买这辆车,那对于认识不清的地方,她应当主动询问,毕竟店员并没有解说的义务。”

“应当询问?”靳舟不禁觉得好笑,“你所谓‘应当’的依据是什么?你把法条指出来给我看看。”

何运升面露尴尬,不再接话。

到了这一阶段,胜负已见分晓。

李律师和被告代表耳语了几句,接着向法官示意,想要法庭主持调解。

罗雪晴应是看出自己胜算大,不等靳舟说话,便主动表示:“我们不同意调解。”

“等等。”靳舟拦下罗雪晴,“先听听他们的条件。”

罗雪晴面露不解:“为什么?”

法官和被告在法庭里聊着和解条件,靳舟带着罗雪晴来到了庭外等候。

“他们现在提的和解金不会只有两千。”靳舟对罗雪晴解释道。

“可是,”罗雪晴还是不太理解,“我也不在乎那几千块钱。”

“先等等吧。”靳舟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