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我愿意,对不起

两人沉默一路,离开海滩,坐上回程的的士,陆明臣胸口的气才顺了些,然后就感觉自己反应有点过了。

他碰了碰宋书华的肩膀,又拉他的手,见丈夫没有拒绝,便解释道:“我觉得人妖表演很不人道,就跟马戏团动物表演一样。我不想为这个产业链贡献一份力,这是作恶。”

宋书华抿抿嘴角,还是辩了一句:“但其实很多表演者都是真正的跨性别者,是他们的自愿选择。而人妖秀是给他们这样可能不如普通人容易融入社会的边缘人群,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工作平台。”

“很好的工作平台?”陆明臣听着丈夫这种狡辩,脑仁就突突开始跳,“你把露胸露腿,靠出卖肉体的工作称为很好的工作平台?

“如果说穷困潦倒别无选择,还能理解,但你看这些人,他们就是在自甘堕落。”

陆明臣显然是气过了头,但他一想到在QUEEN的那一幕,就完全没有办法理性对待。他不希望丈夫从这些人当中找到任何认同感,他绝对不是他们当中的一员。

宋书华也有些气闷,他有很多反驳的理由,但见丈夫如此,自然闭了嘴。

陆明臣对这类群体从始至终都有有色眼镜,虽然他自己也算是小众群体,但并不影响他把更小众的群体当异常看待,宋书华一直都知道。

偏见似乎本身就是人心的一部分,每个人都或多或少会有些,而且很难改变。

本质上,丈夫和他父亲是同一类型的男人。宋国强和陆明臣一见如故,那么看重他,不是没有缘由的。

宋书华也曾试图改变自己的父亲,但他付出了太沉重的血泪代价。所以他放弃了,不再试图去改变任何人,在他们的夹缝中隐藏自己才是正确的生存之道。

其实陆明臣记错了。

当年并不是他来了泰国之后才喜欢这个国家,而是来之前对这个国家对异装或跨性别者的包容充满了向往。他多想自己能够穿着女装,和爱人一起走在异国街头,不被行人品头论足,不遭受任何异样的目光。

他第一次来泰国也是和陆明臣,那时对方还不是他丈夫。

有很多次,他被陆明臣的用心对待所感动,产生了一种错觉,认为这是这个世界上对他最好、最爱他的人。爱就是包容和忍耐,无论他是什么样子,对方都能够接受。

那个夏末的夜晚,在锈湖边上,两人默默坐在一起。蛙鸣变得稀疏了,月牙弯弯一丝悬在天边,风里都是静谧和甜蜜的味道。

宋书华突然问:“陆明臣,你为什么喜欢我啊?”

“……我想想。”陆明臣果真垂着脑袋深思起来。

他是善于给出答案的人,宋书华想,他一定会给出一个无懈可击的回答,容不得自己不接受他。

但片刻后,男人抬头,有些茫然地望着他:“我不知道。”

“……”

“要说你的优点我可以列出不少,但深究下去,都不是我想接近你的原因。或许人与人之间也有类似磁场的东西,就像南极和北极……”

“我们在一起吧。”

他实在没有说出什么不可拒绝的理由,但宋书华那一刻突然觉得,什么理由都不重要了。

陆明臣一愣,随后“嗯”了一声,又补充:“……好,我们在一起。”

男人说话很用力,就像抓着他的那只手一样,这是一种笃定的、让人安心的感觉,好像每个字都是一个承诺。

很快,宋书华父母知道了,父亲很满意,母亲很高兴。接着,他不知道陆明臣用什么方式把这件事告诉他的父母,陆家的父母并没有因为未来儿媳是个男人而崩溃决裂,反而很普通就接受了。不久后,他们来到A市,两家人平平淡淡见面吃了个饭,两边家长一起定下年底订婚。

在订婚前,宋父给他们放了个长假,让他们好好去玩一玩。陆明臣问宋书华的意见,宋书华就说他一直对泰国这个国家充满向往。

那一站他们去的曼谷,接连几天,他都跟着陆明臣安排的行程表,去了很多著名的佛寺、皇宫,去当地的夜市还有水上集市。由于陆明臣的排斥,他们没有去看大象表演,更多时间都是在一些代表当地文化特色的人文景观转悠。

那次他们在曼谷呆了一周,接下来的目的地是陆明臣想去的新加坡。

好几次宋书华都暗示说他想要去看人妖秀,不知道陆明臣是没听懂还是故意忽略,都没搭理他。

离开前最后一个晚上,他终于还是耐不住,提出了这个要求:“明天就要走了,我买了两张蒂芬尼人妖秀的票,今晚我们去看秀吧。”

陆明臣像是十分诧异:“为什么要去看这种秀?”

“?”宋书华也一头雾水,“我们好歹来一次泰国啊。”

那时他们才在一起不算久,还没有到随意表达自己不满的程度,陆明臣憋了半天,才说:“你要去你自己去看,我不去……我建议你最好也不要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