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9章(第2/4页)

“去……”他手指在曼罗非的美食区和曼罗非城堡中间转悠。

“能去野外吗?没有其他人的地方。”

昆茨犹豫了两分钟,毕竟之前还是敌人呢。但想了想再怎么换地方,也都是曼罗非境内,昆茨还是接受了。

“请跟我来。”他带他去了运河的源头,黑暗沼泽……不过现在这里是蒙罗非的湿地公园。但因为托星这样的景色太多了,玩家想赏景没必要过来,而土著还没有到那个厌倦了城市钢筋水泥向往自然的程度。

这里很美,这里也很安静。

昆茨找了一块小沙洲落下来,权杖跟着他落下后,扭头看向了太阳:“这里真美啊……”

然后,昆茨意外的看着他拿出了一把竖琴,不是可以抱在怀里的小竖琴,是一人多高的巨大竖琴,他拨弄了一下琴弦,竟然唱起了歌:“悬崖上长着野玫瑰,浓郁的花香惹人醉。少年骑着白马随风追,野玫瑰让他想起心爱的人,他攀上悬崖的模样如此的英伟,玫瑰也爱上了少年。玫瑰藤将他紧紧拥,再也不会放他归。白马嘶鸣,野玫瑰摇曳……”

昆茨先是有点耳熟,但他很快意识到队长唱过!!!那还是他和队长刚在一起的时候,他还以为这是队长临时编出来逗他的,结果,这竟然还是一首很有历史的歌吗?

一曲唱完,权杖看着昆茨笑得很温柔:“看来我的歌声无人欣赏呢。赛尔菲为你唱过?”

权杖有点恢复初见时的那种性格了,而且,他现在好像还把自己摆在了长辈的身份上,昆茨被问的脸红:“是的。”

“这是别人给我写的歌呢,讽刺我是吃人的野玫瑰。但我为什么要对那些烂肉的索求做出回应呢?当他们意图用强时,被我打断手脚甚至扭断脖子,那不是也理所应当的事情吗?”权杖的手很优雅的在琴弦上拨弄着,如海浪一般美丽的乐声在他的指缝间流淌,“所以我很喜欢这首歌,年轻的时候,我总喜欢抱着书琴在樊瓦蒂纳的广场上唱它。后来……这成了曼托恩家小孩子的摇篮曲。”

他的笑容是得意的,但很快就暗沉下来:“曼托恩家曾经并没有这种糟糕的像是诅咒一般的命运,一切都是从我开始的……”他停止了弹奏,用拇指和食指捏住一根琴弦朝外拉,“我曾经的梦想是做一个吟游诗人,到世界的每个角落去冒险,去收集诗篇,弹奏歌谣。老骑士……那家伙曾经是我的同伴,我们甚至想过做彼此的蔷薇。”

蔷薇?蔷薇骑士?!伴侣?昆茨真没想到,权杖和老骑士竟然还有一段情,他们俩的举动完全看不出来啊。

“嘣——”权杖松手了,琴弦弹了回去,他又捏住了下一根弦,继续拉扯。

“那只是我一次冒险的回归,我以为要不了多久就该是下一次冒险的开始。那只是跟过去没什么不同的,樊瓦蒂纳的国庆日庆典,太阳主君的祭祀日……我也知道,太阳主君早就对他的现任眷者不满意了,正在寻找新的眷者。但是,我清清楚楚的记得,我那时候已经三十七岁了……

我不再年轻,甚至不再纯洁了。我对太阳主君,更是没有超出寻常信徒的爱。甚至,我对花冠少女和狂舞之女都比对祂的信仰更虔诚一点。

为什么呢?为什么是我呢?”

在“嘣!嘣!嘣!”的声音里,权杖一声又一声的问着。昆茨总有一种错觉,就是他已经咳出了血来。

“对于强者来说,弱者就像是蚂蚁。强者随便拨弄一下,弱者的世界就会翻滚着崩溃。

放弃过去的一切,爱那个神吧……爱上祂会好过很多……

但是,曼托恩家的噩梦开始。”

这次权杖没去捏那根琴弦,他把自己的手指抵在琴弦上,琴弦深深的勒进了他的指甲里,有金色的鲜血顺着琴弦向下滚落……

“那就像是熟睡中突然被一刀刺在柔软的腹部,祂总喜欢那样突然弄出一些事,让我在家族与教会之间选择。我不能选择家族,因为那样只会让家族的处境更糟糕。有些事太过了……太过了……”

白色的指甲染着金色的血掉落,一根手指弄完,就是下一根。看得昆茨手指也跟着疼了起来,从权杖熟练的动作看,这不是他第一次这么干了。昆茨想劝,但却无从开口,他们俩是陌生人,是敌人,也是……老祖宗和儿婿?而作为一个什么忙都帮不上的人,昆茨很难可以说出什么有用的劝说的话。他只能闭嘴。

“祂对我也不是彻底的爱情游戏,否则现在早该游戏结束了。那位冕下,祂只是不太知道该如何相信爱情,又如何孕育爱情吧?”

昆茨看权杖,他到是觉得权杖可能更爱权能之主吧?这么渣了,还能给对方找借口,八成是斯特哥尔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