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狗血很香,狗肉好吃(第2/3页)

根据味道的消逝,应该是在两天前,有不下两头棕熊在这附近出没。

楚俞好奇,也学着柏沅清凑过去闻了闻。

然后就被柏沅清咬住后颈皮,叼了起来。

楚俞可怜的悬坠在半空,尾巴夹在肚皮上,蜷缩起四只小爪爪,落地时非常“生气”的用爪爪踩了柏沅清一下。

柏沅清无奈的低眸看了他一眼,那一眼像看自己养的小孩不懂事而教训道:不要在这种场合上撒娇。

楚俞:……

楚俞当人的时候,偶然了解过狼和棕熊,这俩的关系就如非洲大草原上狮子和鬣狗的关系一样,乃前世的冤家今生的仇人。

这是一种世代相传的仇恨,已经融入了比如的骨髓和血液里,就如中日之间的世仇。

果然,狼群在察觉到了臭棕熊的气息,已经个个战意盎然。

如果,今天是一头孤狼遇到棕熊,肯定不占优势,不会有跃跃一试的搏斗打算。但他们是狼群,完全有优势可言,再加上狼骁勇善战又凶狠好斗的天性,怎么会放过这一个吃棕熊肉的机会呢?

棕熊体型庞大,肉质肥美,运气好的话,一头大棕熊的肉可以让他们度过整个冬季。傻瓜才会放过这个机会。

柏沅清带领的狼群先在此地安了身,狼王考虑到他的“备用食物”,便用锋利的爪挖出来了近一米深的洞穴,用于“备用食物”藏身。

在荒山丛林里,未满月的幼崽很容易被野兽叼去,尤其是一些长得可爱还喜欢撒娇的小二百五。

弄好土洞,天色已晚。

狼群先原地歇息,当大自然彻底陷入沉睡时,浅寐的柏沅清耳朵尖动了动,睁开了狼瞳。

静谧暗黑的丛林里,反光的狼瞳格外瘆人。

柏沅清刚要起身,却感觉趴在肚皮上趴着一个小东西。

他看了眼,小Omega不知道什么时候从土洞里跑了出来,正趴在他肚皮上呼呼大睡。

小傻狗胸脯一起一伏,睡颜香甜,呼吸匀速,还发出轻轻的呼噜声。

就这样还想装狼?狼在夜里是不会睡得像死猪一样。

柏沅清默默吐槽完,低头,把楚俞从肚皮上叼起来,轻轻放进洞里。

谈晚星厄里斯等狼已经整装待发等站在外面,见狼王出来,几头狼交换了个眼神,随后达成共识,朝丛林走去。

森林已经沉睡了,柏沅清率领着自己的狼群在暗夜里沿路找臭棕熊,周围的巨石和灌木像蛰伏在黑暗里的猎手,偶尔夜风一啸,像野兽发出的低沉叹息。

在夜里寻找猎物的窝点,也许对白日习性的动物很难。

但狼本就是夜行性动物,拥有超高视力和嗅觉能力,这对他们来讲是轻而易举。

前段时间柏沅清受了伤,不方便夜里出动,所以他们夜晚在睡觉。

现在狼王伤好了,大晚上的睡什么睡,他们的夜生活才刚刚开始呢。

“嗷呜——嗷——”谈晚星在一条小山坡上发现了痕迹,激动的叫起来。

狼群快速凑过去,没有走近就嗅到了又臭又浓的棕熊味。

附近还有臭棕熊的粪便。

是这里了,他们循着味道一路找来,这儿味道最重,像几个小时前留下来的。

柏沅清四处望了望,嗷嗷低叫了几声,然后招呼着部下警惕地往小路走。

前方是一个坍塌过的小山坡,旁边还有个洞口。

很明显,那儿就是棕熊的窝点了。

棕熊此刻正在酣睡,丝毫不知道有危险靠近。

狼群捕猎非常讲究团队协作,他们并不是食物链顶端,但超高的团队性让他们在捕猎时往往战无不胜。

谈晚星作为前锋,他先半矮着身体绕到棕熊左前方,观察棕熊的情况和数量。

这是一家四口,公棕熊和母棕熊睡在外面,他们身后睡着一只半大不小的,洞穴内应该还有一只小的。

谈晚星还想靠近一点,公棕熊就听见了动静。

在森林里,夜里保持警惕是动物的天性。

公棕熊的苏醒后发现自己被狼群包围,立刻低吼了一声,站起庞大的身体,黑黝黝的眼里露出凶恶的光。

一瞬间,所有棕熊都醒来了,它们很快的进入了备战状态,连同洞里那只小的也跑了出来。

小棕熊体长才一米,被养得油光水滑,看到狼群,瞬间弓起身体,凶神恶煞的龇牙。看那样子,已经饮了鲜血。

狼群不声不响的呈包抄式进攻、周旋、试探。

万物寂静之夜,一场厮杀搏斗在这里正式拉开了帷幕。

狼王和谈晚星以及厄里斯作为主力军,通常会先隐藏锋锐。

他们战术是,先让陈老去“勾引”公棕熊,蓝森上去拖住它,这样其他棕熊便落了单,这叫声东击西。

公棕熊就是莽夫,空有一身武力,论头脑和智慧远远是比不过狼群。

果然,这招好用,公棕熊被陈老和蓝森“勾引”到了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