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good boy

高一刚入学那天温度很高。

我收拾好宿舍,准备打水洗澡,在走廊上和耿一直擦肩而过时,我突然意识到自己和这人有点渊源。

耿一直怀里抱着个盆,两步三回头地盯着我看了几秒,随即露出惊愕的神情:“等等,你是秃子哥?”

我几乎同时认出他。

人没怎么变,但黑了,高了,也壮了。我听到这许久都没人叫过的外号,眉头一皱。

耿一直是个二百五,小时候这样,大了也没变。他把盆一摔,扑过来抱住我:“哎呦我靠,多少年没见了啊?咱俩怎么这么有缘!我就在这间住,你哪儿?”

我喘不过气,肉贴肉在这个天气不会让人愉快,伸手推开。

“你隔壁。”

耿一直曾用名耿直,和我的渊源要追溯到小学三年级,他做过我的邻居。

那个夏天又潮又热,我头皮上长了汗疱疹,怕感染,自己剃了光头。某天下午他被一群大孩子欺负,碰巧被我看见。

虽然从面相上看不出来,但我确实常有头昏脑热、热血上头的时候,凑巧路见不平,于是出手相助。打那以后,这小子见我就喊秃子哥,虽然我比他还小几个月。

没多久,他爸就娶了富婆,搬到了景区边上那套带院的大别墅。离别的时刻没什么特别,就像是生命中无数个擦肩而过的人一样,挥挥手就走出了各自世界。

我是悲观主义者,心里虽然也有触动,但一旦接受人就是要不断说再见的社会规则,就没什么值得难过的了。

更何况玩伴,玩伴,本来就是玩儿完就得散。

耿一直透着股傻劲,这点从小到大都没变。所以久别重逢,相处起来也不觉得尴尬。

他拍拍我的肩膀,我问:“你舍友…人怎么样?”

青春期时我还有着不值钱的薄脸皮,打个不恰当的比方,就像是暗恋校草的姑娘,想打听人都要拐弯抹角。

耿一直果然没多想,掰着手指数:“一个姓程,从外省来的;一个姓周,省篮球队的,那身板,那肱二头肌,哎我给你讲,他……”

迟迟没有讲到目标人物,我只好打断:“一间四人,还有一个呢?”

耿一直怪叫几声:“哦——那哥们,帅他妈惨了!绝对是硬通货,不吹牛逼。”

这么夸张?

我明明不认识裴雁来,却莫名与有荣焉,半笑不笑回了句:“哦。”

很诡谲的心情。

“好说。”耿一直端起盆:“你跟我去宿舍见见不就知道了。”

男人是得靠兄弟。

一声兄弟,一辈子兄弟。

耿一直的宿舍基本上已经收拾整齐,但空荡荡的没人在。

直到进门,他这才大梦初醒似的:“哦,对了。人去打水了,估计待会就上来。我是下铺,这张,床你随便坐。”

收拾宿舍是脏活,我裤子脏了,即使他招呼我,我也不会没心没肺往上坐。

四张书桌和书柜并排靠在一侧墙边。

这张太乱,我猜是耿一直的;那张桌上摆着红金相间的胶皮小猪存钱罐,有点儿磕碜,应该不是;那张……

那张桌子上放着瓶香水。

玻璃瓶,但瓶身大半是黑色,方方正正地杵在那儿,看着很有份量,高级感扑面而来——

可我是俗人,第一反应是肯定很贵。

我走近,趴下身子,想看看上面写的是什么。

我有点好奇。

我是真的有点好奇。

“妈的,夏天就该喝汽水,爽!秃哥你要吗?我这儿还有……”

耿一直话痨,一个人就能排一班子戏,自顾自开了瓶可口可乐,汽漫出来时滋滋作响。他后面又说了什么,我没怎么注意。

眼睛代替指腹,我的视线一点点磨过金色的英文字母,嘴唇跟着字母嗡动了几下。

“Straight——”

“Straight to heaven,‘直达天堂’。”

汽水滋滋声戛然而止。

我身体过电,竟然突然打了个寒战。

沉而不哑,重而不厚,声音很有质感,容易让人想到华美的黑色天鹅绒。话里带着笑意,不重,但很勾人。

我莫名心虚,旋即立正站好。

来人很高,短袖牛仔裤,肩宽腿长,比例好到可以去做男模。他手掌宽大有力,手指非常长,骨节分明,一手拎着两个暖水壶。

其中一个印着上世纪常用搪瓷缸上的碎花,另一个瓶身纯黑,截然不同的风格。显然帮人带了水。

他从逆光处走进房间,把水壶放在门口。直至抬起身,我才看清他的脸。

平生第一次要用华美来形容几步之外的活人,好看得有点儿不太真实。人像是被渡了层金边,很容易联想到月桂与阿波罗。

他笑笑,唇角上扬的弧度优雅又自然。

“凯利安的朗姆酒调香,前调偏甜。如果你喜欢,可以试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