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角度清奇的陆状元。……

陆时寒还是很靠谱的,并没有让颜芝仪他们真等到下班时间去单位接他,大概下午三点不到他就自觉回来了。

当然陆时寒回到客栈的时候,大家都出去了,颜芝仪很有先见之明的提前留了字条让小二转交。

字条是颜芝仪亲笔所写。

虽然自称咸鱼学渣,但颜芝仪所拥有的知识水平,其实足以傲视这个时代的一大半女性同胞了,若是算上她上辈子接受的那十几年应试教育,那些知识储备大概可以把另一半的男性同胞也赶超了。

这个时代的女性能够识文断字就已经是万里挑一的优秀了,颜芝仪不但可以提笔书写,她的字甚至比家里几个兄弟写得都要娟秀漂亮。

最让颜芝仪骄傲的是她这手好字,跟上辈子没有半毛钱关系,她中小学期间是被父母逼着临摹过钢笔字帖,可却从来没摸过毛笔,在毛笔字这方面她也是个毫无经验的菜鸡,却不怕苦不怕累,仅仅用了五年时间就练出了一手优美好字。

在颜芝仪病倒之前,颜老爷颜太太遇到需要书写的情况,都宁愿找她而不是大儿子,足以证明她的字有多拿得出手了。

当然也可能是因为他们全家都不学无术,颜芝仪稍微出色那么一点点,就轻轻松鹤立鸡群了。

不过颜芝仪最初拿起笔,却并不是为了练字或是陶冶情操,她纯粹为了逃避颜太太发布的刺绣任务,比起没日没夜的绣花,显然还是读书写字比较轻松愉快。

要是能练成一手好书法,回家还可以拿出去装个逼,一举两得。

颜太太当时还不乐意,表示她书读得再多也考不出女秀才,还不如练好绣活,在夫家也能更得几分看重。

颜芝仪于是灵机一动,顺着颜太太的念头说,她想读书写字就是为了可以跟未婚夫写信来往,陆时寒那样才华横溢的读书人,比起操持家务,肯定会更看重未婚妻的学识才华,至于绣活她又不是不会,且百叶从小跟她一起学刺绣,遇到要动手的情况也可以让百叶代劳,她委实没必要在这上面死磕。

那时才十几岁的陆时寒就露出了天资卓越的样子,小小年纪凭自己便考进了久负盛名的白鹿书院,且容貌气质看着就是个翩翩少年郎,颜太太已经是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满意的心态了,听到闺女说是为了未来女婿,颜太太坚定的信念也不由动摇了一下。

颜芝仪见状,趁机去请颜老爷出来做主。

颜老爷作为男人,就算没有经历过也能理解红袖添香、琴瑟和鸣的乐趣,在原主才七八岁时,他就曾斥巨资为她请了位女先生教读书认字,当时周围亲友都不赞同,觉得他花了冤枉钱,但颜老爷本人却是一意孤行。

他甚至遗憾自家花的钱还不够,请不来有真才学识的才女,那位女学生才教了女儿两三年,把该认的字认全以后,就没有什么能教的东西了。

听说以往读书只是应付功课的闺女突然回心转意,愿意自个儿上进学习,颜老爷简直是喜出望外,不但全力支持她的想法,还打算给她花钱请个更厉害的女先生。

不过颜芝仪知道请女先生的价格,就吸着凉气劝颜老爷回心转意了,这么多钱买肉吃它不香吗?书法完全可以自学成才的,挑几本适合自己的字帖就好了。

何况她也不是要练成才女,只是为了逃避绣花任务,自己瞎几把练呗。

后来,颜芝仪即便不想对着字帖埋头苦练,在颜太太他们的监督下,每天断断续续练字的时间加起来也有三五个小时,水平突飞猛进,很快就达到了可以跟陆时寒通信的水平。

交上男主这个笔友,颜芝仪才真正对练字产生了几分兴趣,倒不是因为她那勉能看的字迹跟陆时寒堪称艺术品的书法形成鲜明对比,让她从此有了自惭形秽的心情。

颜芝仪还是很有逼数的,男主天赋异禀、十项全能,字写得比她好一万倍也是正常,妄想跟男主比肩,她是有多缺心眼?

颜芝仪不跟男主比较,而是把他当成了前进的方向。

那个时候她还没真正见到男主本人,只是从原主的记忆和大家的称赞中,依稀有个大概的想象,直到看见他那手颇具风骨和神行的字迹,脑子里才真正勾勒出一个白衣翩翩宛若谪仙的男主形象。

颜芝仪深刻意识到如字其人四个字的含义,能写一手好字,给人的第一印象就可以加好多分。

她也想跟男主一样,练出一手让人看到字迹、就不由自主脑补她是“高岭之花”“女神”的好书法。

于是颜芝仪很不见外的在信里问陆时寒要他以前练过的字帖,她准备跟紧男主前进的脚步。

努力的女孩运气都不会太差,颜芝仪还没练成高冷女神标配的书法,就惊讶的发现原本只是礼貌性回信的男主,突然对她多了耐心和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