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惊雷 求我。

张启圣取一罐啤酒, 几次打开都失败,手指不停颤抖,最后硬生生拽断了吊环。

他咬牙, 双目发红。

窗外惊雷又起, 他抖了抖, 呼吸越发乱。

何航鲜少见他这样,有点害怕,大气都不敢喘,小心翼翼递上倒在玻璃杯里的酒。

张启圣一饮而尽。

所有的不幸, 经年不散的梦魇,都源自那一天。

那个黄昏,选择去七中找白纤纤, 是个彻头彻尾的错误。

彼时, 他染着杀马特红发,张扬而意气风发。

自从听说大小姐路盼宁的未婚夫移情别恋, 身边多了个死缠烂打的女同学, 他就很不爽。

他决定给那不知死活的小丫头一点颜色瞧瞧,好叫她知难而退, 也能让校区范围内所有人知道,就算退学了, 七中一条街,还是他盛哥作主!

那是个周五傍晚, 七中放学了。

他揣着从不离身的锋利水果刀, 穿着汗衫短裤, 来到七中校门前。

夕阳西下,映的他一头乱发如血般红。

学生见了他自觉退避,脸上都写着畏惧。

他很得意, 随手抓住一名避让不及的小女生,凶悍的问:“白纤纤人呢?”

女孩怕的都快哭了,“你找纤纤干什么?”

“你管我想干什么?问你就说!”

“她……她今天要做家教给小学生补习,早走了。你放开我!”

“在哪补习?”

女孩嗫嚅着,吞吞吐吐,见他死活不松手,便给出一个模糊不清的地址。

他怒道:“你说详细点,那么大个地方,我上哪找人?快说,想死啊!”

女孩哭了。

他正想追问,有人拍拍他肩膀,他刚回头,猛地被人推开。

对方是名清秀的少年,也是七中的学生,标准书呆子打扮。

女孩慌忙躲他身后,语无伦次:“常学长!他来找纤纤,他染头发,不是好人,你快告诉秦学长——”

他双手叉腰,“谁他妈告诉你染头发就不是好人?”

那位常学长安抚女孩几句,转向他,“又是找白学妹的?”打量他片刻,摇头,淡定道:“……追不上的。放弃吧,人家不喜欢你这类型。”

他气结,“谁要追她啊!我是来——”

这时,门卫室的保安注意到这边的动静,探头探脑。

他冷哼,压低声音:“有种就留下你名字。”

“常佑,我叫常佑。”

“好。”他拍拍少年肩膀,意味深长地笑,“我记住你了。”

倒霉惊动了保安,只能先走为上。

他决定去女生说的街区转转,碰碰运气。

多年后,回想这段经历,张启圣心底最深处的念头,唯有一个。

——如果没有找到白纤纤,那将是多么的幸运。

可偏偏真让他遇见了。

狭路相逢,从此一生噩梦。

那时天已经黑了,他晃荡到一条僻静的小弄堂,累了,也厌倦了,本想就此回家。

一抬头,对面走来身穿蓝白相间校服的少女,背着书包,一手抓着伞,另一只手在打电话。

“……课刚结束,我才下楼,没走几步。啊?快点跑回去芳芳家等你?为什么?……我知道今天下雨,带伞了——”

他大喝一声:“白纤纤!”

少女看见他,些许惊讶,对着手机说:“我先挂了,你别来,最多一小时我就到家。”收起手机,她站定,问:“你谁?”

“张启盛,你盛爷!”

“……是你。”

他心想总算给找着了,不算白跑一趟,高兴之余越发骄傲,水果刀出鞘,锋芒雪亮。

“小小年纪,长的也挺乖,怎么想不开要当小三呢?”他讥讽,“世界上没别的男人了吗,非得选个有未婚妻的?你知道自爱两个字怎么写不?”

“你知道吗?”

他大怒,“你敢笑我总写错别字?死丫头,等会有你受的!”他握住刀,威慑力十足,“你别跑,千万别跑,跑也跑不掉,老子百米冲刺就没得过第二!”

“不跑。”少女说,“你来。”

她那么镇定,他反而一愣,以为有诈,四处看看,终于放下心,大笑:“你后面是死路,天要绝你,你跑不掉!哈哈!”

“都说了不跑,你话那么多。”

她竟然嘲讽。

“……老子这就来了!”

他火气上扬,举起小刀,飞奔过去。他跑的那么快,四周街景都模糊,整个人飞一样的痛快——

天上一声惊雷,电光撕裂黑夜。

他受惊,下意识地抬头,脚步却未停下,结果以百米冲刺的速度,硬生生撞上电线杆,顿时天旋地转,眼冒金星,小刀脱手而出,高高飞向天空,又垂直落下。

寒芒一闪,刀刃切下他小指头的皮肉。

“啊啊啊啊啊啊!”

疼痛撕心裂肺,眼泪瞬间飙出来。

短短几秒钟,他惨遭疑似脑震荡和十指连心切肤之痛,前路也看不太清,只觉得豆大的雨点忽然砸落,夜色浓似泼墨,小弄堂里的灯光忽明忽暗,宛如黄泉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