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与谁私相授受(第2/3页)

朱贺霖当然知道擅用皇家器物是逾制的死罪,眼下气也泄去大半,觉得没滋没味,低声嘟囔一句新学的词儿:“招蜂引蝶……”

苏晏简直要气笑了。

反讽道:“走吧,我的殿下!回头被皇上堵在这间屋子里,要治我们‘暗通款曲’的罪哩!”

朱贺霖一愣,脸烧得绯红,不再理睬他,甩甩袖子,径自大步走了。

回到射柳场,苏晏见日头西斜,再过一个多时辰便要天黑。

恰好御驾从龙德殿内出来,景隆帝面色怡然,想是因为新得了幼子,老怀甚慰。

苏晏忙往人群里一插,将自己藏踪蹑迹地埋好。

而先前奉命去搜查凶器的锦衣卫,此时也回来禀告,在一处偏僻的草丛里,发现个胡乱刨开又掩埋过的浅坑,里面是一柄带血迹的短剑。说着,将剑垫在白布上,呈上来。

此剑长仅九寸,吹毛断发,剑身纹路曲折婉转,凹凸不平。剑锋末端靠近剑镡处,刻着个篆体的“钩”字,昭示此剑是由铸剑大师上官钩所造,因为样式仿的是专诸刺杀吴王僚的鱼肠剑,又名“钩鱼肠”。

皇帝一见这剑,目光黑沉沉地凉下来。

围观的几位六部重臣,其中一位失口道:“这不是豫王殿下的爱剑么?”

去年豫王做寿,上官钩亲自送上三柄剑作为贺礼,其中之一就是这“钩鱼肠”,在场贺寿之人都见过。豫王喜爱这三柄剑,见鱼肠小巧,便随身携带,除了上殿面君时摘除,其余时候从不离身,朝内众人皆知。

皇帝召豫王近前,指着剑问:“这可是你的剑?”

豫王神色自若,答:“是臣弟的剑。”

“为何染血,又抛埋在土坑中?”

“臣弟已将这柄剑赠与叶东楼,之后如何,委实不知。”

“何时所赠?”

“……今日午时。”

也就是说,在叶郎中遇刺坠楼之前,豫王好巧不巧地,送了他一柄剑?事后发现剑身染血被弃,又与死者腹部伤口大小吻合?在场官员们窃窃私语,却没一个人敢出言诘问。

刑部尚书王提芮在此刻挺身而出。这位六旬老臣,颈长如鹤,腰身略微佝偻,形容不甚美观,却素以执法严明、刚正不阿而闻名朝野。

他拱手道:“佩剑染血,疑似凶器,又曾赠与叶郎中,豫王殿下与此事或有勾牵,还望陛下不徇私情,彻查此案!”

景隆帝知道这位老臣执法多年,说话一贯直来直往,对事不对人,倒也没有动气,那厢豫王当即反驳:“就算此剑是凶器,也不能证明与孤王有关,就不能是凶手拔了东楼佩在身上的剑,反过来刺伤他?”

“除了凶器,还有动机。殿下与叶郎中关系匪浅,内中隐情自不必说,如何没有勾牵?至少也是个嫌疑。”王提芮梗着仙鹤脖子,争锋相对。

豫王不屑地笑了笑,不跟他争辩,朝皇帝拱手:“臣弟对叶东楼之死,十分伤感难过,但问心无愧。皇兄当知臣弟的清白。”

景隆帝淡淡道:“无论是巧合,还是勾牵,双方都得拿出确凿的证据,证明对方有罪,或者自己无罪。若是都拿不出证据,那就从长计议。”

这话明着看不偏不倚,但说到底还是偏向了豫王。凶手杳无踪影,豫王一口咬定剑已送人,自己又去哪里找确凿证据?王提芮却迎难而上,铁铮铮道:“那么还请豫王殿下举出物证或人证,证明自己与此案无关。”

豫王深吸口气,望向皇帝。

皇帝面色平静地回看他,并不作声。

终归还是不肯替他兜底,是想借此事敲打他一番,好叫他今后别再招惹朝臣?豫王敛目,心底冷哼一声,道:“我有人证。”

王尚书逼问:“谁?”

“司经局洗马,太子侍读,苏晏。”

苏晏正低着头,用鞋底碾地上的蚂蚁,忽然听见提到自己名字,下意识抬头,与豫王投来的深切而寒凉的眼神对个正着。

这瞬间他仿佛听见了豫王的心声,还带着立体混响效果:乖乖,你可得替本王作证,否则把你也一并拉下水,看最后谁更倒霉。

摊上你这么个死皮赖脸的王爷,我已经够倒霉的啦!苏晏心底大为叹气,无奈出列:“臣为豫王殿下作证。午时,殿下奉命教臣射箭,就在龙德殿后的林子里。不久臣酒劲上头,呕吐不止,殿下好心扶我去精舍休息。叶郎中此时来到精舍,与殿下叙谈,殿下当场取出这柄鱼肠剑,赠与叶郎中。臣不想搅扰了他二位,便自行离开,回到射柳场。之后的事,臣就不知了。”

他说得冠冕堂皇,但朝臣们多的是有心的人精,不免暗自琢磨:这苏清河如此长相,比叶东楼还标致几分,豫王猎艳成性,扶他去如何“休息”?那叶东楼赶去精舍,又是怎么“叙谈”?莫非是三方情债,纠缠不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