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1章(第3/4页)

只有在阿归面前,解行才会露出他被深深隐藏的另一面,热忱、乐观、忍耐而充满希望。那时候玛银过着挥金如土夜夜笙歌的生活,有时她故意不叫阿归陪同,他就可以偷偷来罂粟园,兄弟两人躺在漫天星空的草坡上,周围夜虫声声长短,温暖湿润的夜风中拂过泥土清香。解行会絮絮叨叨畅想任务结束后的美满生活,畅想张博明会帮他们争取一个大大的功劳,畅想特情组帮阿归在一个繁华的大城市里落户;他怀念更多的是以前大学时光:“不知道江停毕业以后去哪儿了?”“不知道我还能不能回去上学?”“要是可能的话,咱俩一块儿去念书吧!至少你也可以来大课旁听的呀!”

阿归对张博明观感一般,便总是泼他冷水,说功勋什么的还是别抱太大期望比较好,能活着回去就万幸了。解行也不生气,还是不断对他许愿画大饼,画得阿归嘴上不相信,内里却不由心驰神往,仿佛总有片雪白闪光的羽毛在心尖上挠。

“这是你什么时候纹的啊?”有一次解行趴在他身边,好奇地瞅着他肩头的刺青问。

“十一岁下去打拳的时候吧。”

“干嘛非要纹啊?”

“人人都纹啊。”

“那为嘛纹一只鸟?”

“鸟能飞嘛。”

解行点点头,随口念了一句:“胡马依北风,越鸟巢南枝。”

阿归扭头问:“什么意思?”

“胡马来自北方,所以依恋北风,越鸟来自南方,所以向南边的枝头筑巢。是比喻人思恋故土的意思。”解行摸摸自己的后背,说:“不如我也去纹一匹马吧,保佑我们将来都顺利完成任务回到北方,怎么样?”

阿归说:“纹身很疼的,而且面积大了洗不掉,你以后不考条……不考警察体检了吗?”

“卧槽对啊——”解行猛然想起:“那我以后考过了再纹吧!体检完谁还瞎几把管这个!”

阿归哑然失笑,手肘拐了兄弟一把,解行哈哈大笑起来。

如果当初让他去纹就好了,很多年后吴雩想。

胡马依北风,越鸟巢南枝。那些苦难中闪着光的岁月,那些天真快乐的嬉笑打闹,其实早已在冥冥中埋下了悲剧的伏笔。

罂粟花田被焚烧殆尽,转年沃土中长出了庄稼的绿苗。少年永远留在了那片土地下,再也没有回到北风中他魂牵梦萦的家乡。

“就是他!是他干的!”“他是不是条子?!”“他们看到他拿了条子的钱!他拿了条子的钱!”

“拿他当肉盾下山!!”“打死他,打死他!!”

……

外面炮声轰隆,地面隐约震动,缅甸军已经打上来了。刑房火把摇曳的阴影中,塞耶耷拉的眼皮下射出瘆人精光,每个字都浸透了毒汁:

“给条子打一针,打一针撬开他的嘴,拿他顶在前面下山。”

“——阿归,你去。”

那些怀疑的、凶狠的、贪婪血腥的视线闪烁在四面八方,就像荒野中一头头虎视眈眈的的豺狼。阿归站在那里,眼前所有画面都在摇晃,光斑在视网膜疯狂闪烁,耳鼓里像下暴雨般哗哗轰响。

混乱到极致的世界里,只剩下面前那一滴滴血。

那是他的血亲兄弟,他的信念篝火,他最明亮珍贵、引以为豪的另一半灵魂。

“东家!东家!大小姐来了!”

“我就知道是他……我就知道是他!!阿爸! 不能让这小子这么轻易死了,拿来给我!——”

“……大小姐,”阿归听见自己颤抖的声音说。

他看着玛银手上注射器冰冷的针头,所有情绪都在那一刻被更决绝、更恐怖的力量生生压平,冷静得可怕:“大小姐。”

那三个字仿佛是死神扇动着黑色的羽翼宣告降临。

在那之后的所有记忆都被搅得乱七八糟,在无数个颠倒错乱的日日夜夜中,在无数个窒息惊醒的血腥梦魇里,就像一把刀时时刻刻凌迟他的大脑和心脏。

“让我带他走!不然我宰了她!!”

前方轰隆巨响,地道唯一的出口被缅甸军炮火炸塌,碎石砂土飞溅,背上的人喷出大股大股鲜血。

“……你为了他背叛我,你们都不得好死……”胸口上插着一把匕首的少女踉踉跄跄后退,濒死尖吼撕裂咽喉:“你们谁也跑不掉,你们都不得好死——!!”

手雷在阿归决绝的瞳孔中抛出一道弧,下一秒地道坍塌爆炸,眨眼埋葬了塞耶和争先恐后的追兵,大块大块碎瓦砖石暴雨般砸在他脊背肩上。

“……马上就要塌了,你快走,”解行的血汩汩染红了两人的衣襟,用最后一点力气喘息道:“快,别管我,你快走……”

“我不走了。”阿归坐在余震不断晃动的地道墙边,在黑暗中紧紧抱着自己唯一的兄弟,沙哑道:“没有地方让我去了,我只有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