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9章(第5/6页)

便以小黄鸡的背包做掩护,从里面拿了一个盘子和一个汤碗出来,说是做她的专属餐具。

威尔逊太太摸了摸它的头:“小叽真的很喜欢宠物呢,出来还带宠物的衣服和餐具,昨晚怎么不拿出来呀?”

昨晚拿出来后那还能用吗?

祝央端过自己那份早餐,又想到一个问题,忙示意小叽帮她问:“这培根和香肠是什么肉啊?不会是菜兽肉吧?”

威尔逊夫妇对视一眼,哈哈一笑:“怎么会?菜兽肉这么贵。怎么?小叽想吃菜兽吗?”

小黄鸡连忙惊恐的摇头:“不不,我不吃,我家不能吃菜兽肉的,绝对不能。”

“哦~~,原来你是家有宗教信仰啊。”夫妻俩点头:“那行,绝对不买菜兽肉。”

祝央这才松了口气开始吃早餐,可别她吃一半发现是人肉香肠,那尼玛乐子就大了。

吃完饭威尔逊先生去上班,但威尔逊太太今天休息,便带着小叽和祝央出门散步。

并觉得去附近的幼儿园看看。

这附近的居民普遍是鸟类动物,鸟类动物有个特点就是喜欢聚众八卦。

像威尔逊太太看起来这么和善的人,一路上牵着小叽出来散步,也是隔几十米碰到一动物,然后家长里短八几句。

什么孔雀家的孩子被星探挖掘成为模特了,白鹤家的孩子上次书法比赛拿了第一名,锦鸡家的孩子托关系进了有名的私立高中。

再以及鹦鹉太太出轨八只鹦鹉,老公头上绿得发慌,老鹰家暴妻子现在正在闹离婚,山猫一家仍然在递交入住申请可还是被社区管理拒绝了。

这么多鸟,就是孩子打架被它家小猫挠到也不好掰扯吧?也不知道为什么非要来这边住。

八卦了一路,便看到一只孔雀傲慢的扬着下巴走过来。

这只孔雀实在漂亮,浑身羽毛鲜亮发光,在清晨的阳光下就跟闪耀的宝石一般。

头上的羽冠打理得时髦又漂亮,身上穿的衣服也正好将它美丽的孔雀翎衬托出来,就像一件天然的昂贵礼服。

正和威尔逊太太聊天的鸭子太太啧啧道:“真是老天赏饭吃。”

一般孔雀只要不长得太丑,即使不学无术,最保底的去找伴舞工作都能养活自己,更别说别的机会了。

鸟类动物的明星也是孔雀和仙鹤鹦鹉之类居多,别的鸟类在这些家伙的颜值面前,竞争力太低了。

尤其住他们附近的这只孔雀,全家都是美人,父母工作体面,女儿也刚被发掘。

现在碰到这只,便是他们家的小儿子,正在读高中,不过不知道为什么现在还没去学校,反倒是带着自家的宠物在这儿晃。

突然孔雀的视线落到这边,站着考虑了一会儿,便冲她们走了过来。

对威尔逊太太道:“这是您家的宠物吗?真漂亮。”

威尔逊太太看了眼祝央,笑了笑道:“之前我家不是报了志愿家庭吗,昨天警局有个孩子需要借宿,就是小叽了,这是小叽的宠物。”它摸了摸小叽脑袋:“小叽,叫哥哥!”

“孔雀哥哥!”小黄鸡乖巧道。

孔雀傲慢的点了点头:“你很有品位呢,和其他蠢货不一样,知道菜兽的聪明,还养得这么精心。”

孔雀的目光在祝央身上细细扫过,带着惊艳和欣赏:“我周围的家伙都觉得菜兽迟钝木讷,还没有羽毛绒毛,是最没品位的宠物。”

“它们懂个屁!菜兽才是智商最高的宠物,仅次于灵长类动物之下,我觉得它们只差一步就可以进化成和我们相当的存在,并且他们的身体线条美极了,我看到他们就会涌现源源不断的灵感。”

“啊当然并不是每一只都这样,目前为止能成为我缪斯的只有我家亚当,你这只是第二个。”

说着它蹲了下来,凑近祝央,眼睛发光:“哦瞧瞧这美丽的曲线,优雅又不失力量的线条感,天呐,这皮肤,实在是太完美了,珍珠和它比起来都显得太无生气。”

“还有这衣服,你家也有专门为菜兽设计衣服吗?不是宠物市场那种廉价货,而且完全尊重了菜兽的身体构造和美学理解。”

“天呐,这剪裁,这做工。这是哪位大师的手笔?可以告诉我吗?”

祝央面目表情的看着这只孔雀伸着手在自己身上乱摸,为了方便生存,适应更多工作。

鸟类的翅膀羽毛已经进化成了厚实柔软并灵活的姿态,还可以自由修剪形状,承重能力虽然比不上天生实在的肉体,但是也完美能适应日常。

要不是这家伙和自己不是同个物种,并且长得漂亮,且一通真情实感的彩虹屁,祝央绝对宰了这家伙的孔雀头。

不过倒是没想到居然在一个动物少年里看到这么有远见的家伙,它的话倒是让自己心里一动,像是想到了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