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婆母盯着她说, “你就想偷懒吧?”

没说错,她就是要偷懒,而且必须要在今天偷懒才会有成就感。

林秀捂着头说, “不是,就是挺难受的,不过妈你放心,我肯定会做饭,家里就我是好好的, 你们老的老小的小, 还怀着孩子,怎么可以让你们动手。”

她说着张妍妍就乖乖举手说,“妈妈, 我来, 老师说要做听话能干的小孩子。”

林秀欣慰摸她脑袋。

一家人坐在那儿就看见一个没厨房高的小萝卜头举着半米高的小筐子跑来跑去, 胆战心惊怕东西掉下来。

林秀还病怏怏地拖来一袋二十斤的大米, 一步三歇气,一副随时倒地的样子。这不是林秀装的,她是真的很瘦,小时候她在家里没吃过苦,现在吃饭也吃得不好, 加上做家务劳累,所以身体一直一般般, 比起吃成圆脸蛋的张三花柔弱多了。

张三花忍不住开口, “我哥就要到家了,这得做到什么时候?”

婆母看了看时间,骂骂咧咧进厨房去帮忙。

林秀擦了一下汗水,拦在门口, “不用,我来,您年纪这么大了,怎么能操劳。”

这学来的半吊子白莲花招数让所有人都恶寒了一下,又不知道不舒服原因。

林秀学到磨蹭大法的真谛,做出又努力但又很慢的样子,连玲玲都忍不住觉得她可怜又柔弱。

家里兵荒马乱忙到十二点,门被拍响,张三花从沙发上蹦了起来,颠颠开了门。

林秀侧头看过去,一个个子高高,小麦肤色的男人提着东西站在门口。这男人浓眉大眼,精气勃发,长相十分英挺,正是林秀年轻了几十岁的前夫张仲清。

张仲清看见自家妹子,给了她一个大大的拥抱,然后进门喊妈。

他实在是个长相很有迷惑性的男人,不然也不会在当年把年轻的林秀骗到,误以为他是个开朗的好人。

张仲清风尘仆仆回了家,家里人围着他问这问那,连张妍妍都凑过去跳着喊爸爸。

林秀心里有点发酸,她自己养了好多年的女儿,从没对她这么软乎过………

张仲清一把把女儿抱在怀里,一点生疏都没有,亲了亲女儿娇嫩的小脸蛋,从人群中看见林秀,喊了她一声“秀秀”。

林秀愣了一下,这称呼挺遥远了,大概只在刚结婚的那几年听过,现在听起来不觉得亲昵,反而有种陌生人间的别扭。

她回想了一下自己年轻时会有的举动,走过去接过他手里的衣服,小声喊“仲清”。

张仲清笑眯眯问,“怎么不亲我了?”

他说着侧过脸。

林秀心里一阵翻涌的不适,假装羞涩地推开他,“人多着呢,先吃饭吧,你这么累,我买了你最喜欢的鱼。”

他没注意到林秀表情变化,抱着女儿乐颠颠走到饭桌旁边。

张仲清在家里地位挺高,虽然现在早不是旧社会,但一个家庭依旧围绕着经济地位最好的人活动。林秀后来才明白,早在她丢掉自己的工作,逐渐丧失与社会联系时,她就自己抛弃自己被尊重的权力了。

一家人围着饭桌坐下,张三花忽然一惊一乍道,“怎么少了碗筷?”

不是少了碗筷,而是多了个人。刚才大家不说,是因为不好意思说出口,现在被她戳穿,众人装作才发现的样子。

多出来的那个人是个不太年轻的女人,穿着很时髦的风衣,头发烫成卷发,鼻梁上架着墨镜,嘴巴涂得红红的,和小县城格格不入。

张仲清一拍脑门把女儿放下,给大家介绍这个跟他一起回来的女人,“这是我同事,我坐她的车顺路回来的,所以请她进来坐坐。”

婆母很热情地招呼这姑娘,“我们正好吃饭,你也一起吃吧。”

同事矜持地摇头,“不用了,我家里有人等着呢,本来不想上来的,但是张同志说可以顺路来喝口水。”

婆母于是用碗装了半碗白开水给她,“喝玻汤。”

城里白开水就叫玻汤,因为白开水像玻璃一样透明无色,但家里没玻璃杯,只有一毛钱的粗瓷碗,导致凉水浑浊了不少。

林秀看见那位时髦女郎微不可见地皱了下眉头,小小抿了一口开水后辞别了。

等这人走后,林秀随口问丈夫,“她是谁啊?”

张仲清,“我说了啊,我同事。”

林秀看着张仲清若无其事的侧脸,她其实不记得这个女人,可能她真的是他同事,也有可能是其他关系,但她现在真的不关注这个问题,反而暗暗觉得松气。

张仲清夹了颗花生米扔嘴里,挑眉朝她吊儿郎当笑,“老婆,你吃醋啊?”

林秀看了他一眼,懒得理他。

张季同上道地打圆场,“嫂嫂,现在什么年代了,讲究男女平等,就说我们吧,我们银行里一群女孩子,但我们那是纯洁的革命友谊。男女之间当然也有单纯的友情,不能把人都想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