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这双凉鞋是张妍妍缠着林秀买的。小姑娘总是爱美, 看见别人的东西好看自己就要。林秀虽然很难理解女儿的审美,但还是给买了。

张妍妍被看得心虚,缩了一下脚, “奶奶你看什么呀?”

婆母心痛地问林秀,“鞋要几块钱吧?买来有什么用。”

上年纪的人在吃穿上总容易和年轻人产生分歧,以前林秀采取的态度是改正自己行为,尽量迁就他们。不过她后来才意识到人生只有短暂几十年,一直压抑自己实在没什么趣味。

林秀笑着说, “小姑娘爱美嘛, 就一个孩子,给她买没什么。”

婆母小声嘟囔了什么败家之类的,林秀装作没听见。

不过对方显然是非常小心眼的人, 到晚上, 林秀母女俩被婆母叫出来, 张三花也在, 两人围坐在八仙桌旁边,大家一副开家庭大会的模样。

林秀没开口,张三花很沉不住气,率先拿了一叠钱出来。

这时候大家不爱用百元大钞,因为都穷, 一百块算“巨款”,弄丢了恐怕自杀的人都有。

所以钱全被换成十块五块的, 那么一把钱看起来就唬人。桌子上还有一只放了洗衣粉、肥皂、牙刷等东西的口袋。

张三花洋洋得意说, “今天妈去开股东大会,他们给了半个月利息,还有股东能够享受的福利。”

婆母附和道,“下半个月还要分一次成, 存进去的本金越多利息也就越高。”这是给点甜头,好让被骗的人继续被骗。

林秀身为其他时代的来客,眼睁睁看着诈骗团伙用多么拙劣的手段,但是依旧有人被骗。

她想叹气,张三花又是来当说客的,“哥给了我一些钱,嫂子,你工作一个月,赚的钱也不少吧,大家一起赚钱呗。”

林秀断然拒绝了,原因是只发了一半工资,还全用光了。

婆母早在那等着她呢,小声数落她。

“我一直觉得你不太会管钱,比如给小孩子买鞋买衣服,他们长得快,买衣服就不能买太贵的,还要放大尺码买,多穿几年。”

林秀很配合地点点头。

婆母于是说,“钱我替你管,你要用钱就找我拿。”

她一直对二儿子一家有些不满,大儿子是她管不了,但她们这里好多人家孩子工作了工资就交给爸妈。唯独他们不这么干,她在别人面前也挺没脸的。

现在儿媳妇有工作了,不就该把工资给她这个长辈?

林秀说,“你说得很对。我赞同这样。”

婆母看她没给钱,反而转身去拿行李袋,拉着她问,“你干什么?”

林秀说,“我觉得该多省一点钱,以后我不止把工资给你,还不在家里吃饭了,这样家里可以多省点钱。”

言下之意就是要走了。至于以后给工资?谁知道给不给。

婆母以为她是生气,又拉了一下,“不愿意就算了,你做媳妇的怎么这么小心眼。”

林秀也很配合,暂时没走。家里尴尬地安静下来。

婆母暗暗松了一口气,她虽然打算暗地里去宣扬媳妇不肯给工资的小气事情,但也不想对方真走了,做家务多累,以前她给人当媳妇儿,五点起来给公公婆婆做饭,伺候他们碗筷,冬天给一家人洗衣服把手指头洗成胡萝卜,还害了病,一到下雨天就膝盖痛。

现在总算做婆婆了,也该好好休息和享受了。

一家人各怀心思,一夜过去。

第二天的时候,林秀出于对内心的谴责,还是去了公安局报案。

她是个良民,以前就没怎么接触过警察。到公安局之后,她先说了报案,然后把家里人遇到的事情按照自己猜测说了一遍。

这个年代通讯不发达,也没怎么发生过这种事情,接受她报案的小警察表情像在听传奇故事一样。

最后他一边笑一边抓头发,“我们会去处理的,不过我觉得您想太多了,你不会是个写小说故事的吧?”

要真说起来,还真像什么小说。

坐在一旁另一个稍微年长一点的警察也说,“还是要多相信银行,如果银行都会乱跑那还得了。”

林秀不知道怎么解释了,“你总该查一下才行。”

老警察点点头,“其实我老婆就买了那个。”

林秀,“………”

老警察再补一句,“孙队长他老婆也买了。”

林秀:“………”

她已经不知道说什么好了,她都怀疑最后是不是连他们局长老婆都买了。林秀觉得这个骗局能骗到人挺离谱,结果看到被骗的人数,觉得更离谱。

她好心报案之后没再管这件事,毕竟已尽到自己的责任,然后去了吴老师那里继续帮忙。

吴老师听从她的建议暂时把事情交给其他人,自己藏在办公室里打杂,准备过段时间再出来。到时候就编一个“兄弟反目,弟弟不敌败走”的故事,她对这些已经很熟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