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第2/3页)

因为林秀回家,今天中午家里做了许多菜,有鱼有肉,还有一道肉片蘑菇汤。

林秀吃得津津有味。

她父母都有很好的做菜手艺,林父是天生的,林母却是后天学来,而林秀自己则继承了两个人的优点,也很会做菜,小到街头小吃,大到饭店里的大菜,她只要尝试几次就能做得八九不离十。

张妍妍也抱着饭碗不肯抬头,地里摘的蘑菇,自己做的豆腐,还有扔在火堆里烤出的玉米,乡下的菜对于她来说太新奇了。

饭桌上林母一个劲儿给林秀夹菜,一边夹一边说,“你可真瘦了好多。”

林秀吃着碗里的菜问,“真的瘦了吗?”

林母看着她的脸,“瘦了,也白了。”

林秀刚进城的时候是个脸盘子圆圆,皮肤有点黑的小土妞,穿着布鞋和土布做的灰衬衫,一看就觉得朴素、诚恳。

但嫁到老张家以后一年比一年捂得白,有次林母去看女儿,就见林秀披着头发坐在窗子边发呆,就像池塘里栽种出的白荷花一样忧郁,林母因此心疼了好久。

林秀抿嘴笑了笑,“因为我不爱出家门。”

其实是在县城没什么朋友,她就干脆不出门了。不过这种话实在不好说。

张妍妍好奇看林秀,“妈妈以前也胖胖的?”

张妍妍现在有些婴儿肥,是那种可爱的婴儿肥,不过她自己不喜欢,经常埋怨自己长得太胖。

林秀想起以前的事情,忍不住笑起来,“对,那时候我胖到被人气哭过。”

不过都是好久之前的事情,吃饭是一天内最幸福的事情,只要到下课下班,她就掏出铁质饭盒踩着布鞋风风火火朝食堂冲,一路发出金属的框框声,使得周围人都知道自家有个胃口特好,特别能干饭的小胖妞。

后来,后来嫁了人,饭桌上推推让让,好胃口就变成一场从没出现的梦。

饭桌上林家人围着林秀转,恨不得都劝她多吃些,不仅林父林母一直给她夹菜,就连哥嫂也在劝。

林秀实在吃不动,就让张妍妍当挡箭牌。

果然对上张妍妍的小嫩脸,一家人变得更加热情。

张妍妍鼓着腮帮子,嘴里塞满菜,像只藏食物的仓鼠。

吃完饭,林家人就点燃了晒在门口的艾草,艾草的香气散发在空气中,驱赶走蚊虫。

林大全蹲在门口编草席,这是从家里长辈那里传下来的手艺,他们家世世代代都会做。

林秀走过去站着看了一会儿,被林大全咧着嘴赶到一旁了。

林大全憨厚笑了下,“这里蚊子多,你别挨着我。”

林秀蹲下来,想了想问他道,“哥,你是不是要出去打工啊?”

林大全停下手里动作,看了屋子一眼,“你别说那么大声,爹妈知道了又不高兴。妹我告诉你,现在呢,家里穷,但是要让孩子去读书,还要给爸妈养老,况且,况且我知道你在城里,他们嫌弃你娘家人在乡下,看不起你。当哥的总得罩着你对不对?”

林秀听着他的话差点哭出来。

她上辈子是没了解过林大全想法的,因为总是自怨自哀,只记得某一天林大全就走了,没给她丝毫留下音信,走了之后多少年没回来,他们以为他在外面遭遇不幸,直到十年后,他才被人从黑砖窑里救出来。

没想到其实她的软弱也是促使他悲剧的原因之一。

她过了一会儿才平复自己的心绪,问林大全,“哥,你没去过外地,有没有了解什么渠道?”

林大全摆摆手,“没事,隔壁村有人介绍我去,虽然我不了解这些事儿,但是我一个大男人,到了那里难道会被卖了?”

林秀问他,“那你知道车票在哪买?要怎么看地图?哪里找工作不会被骗?如果隔壁村的人骗你去卖肾怎么办?”

林大全被她绕晕了。

他就一个老实巴交的老农民,在这个村子里生活了几十年,去过最远的地方是县城,做过最出格的事情是拿自己的私房钱去买酒喝。如果不是林秀说,他还真不知道世界上有这么多复杂的事情。

林大全吞着口水说,“不会这么倒霉吧,而且我如果真不知道,还能问人。”

林秀点点头,吓唬他,“还有人专门买卖全身器官的。”

林大全顿时脸色难看地老实下来,按照他计划,他是想要在外面找份能赚钱的工作,苦点累点也没事,因为他想给长辈养老,想供小孩读书,还想给老婆买新衣服,但是外面什么样他还真不清楚……

他不好意思看着自家妹妹,“那你觉得哪里介绍工作才安全?”

林秀想想道,“不如先去县城找找,现在这里也开放了。”

其实县城工作机会特别少,毕竟是个偏远地方,而且工资也不尽如人意,林秀这么说其实是想让他涨涨见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