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被贾诩这么一说,吕布顿时就说不出话了,只能够郁卒的继续织毛衣。

只不过看嬴月和贾诩好像是看自己的手法都看愣了,所以想要显摆一下自己自小习武而锻炼出来的的手指灵活度的威猛青年手中的速度却是提升了不少。

单纯的武将还沉浸在自己好像是做了一件对于两人而言很厉害的事情的沾沾自喜之中,全然不知道自己此刻已经是被盯上了,并且即将就要被抓去当壮工。

而这一切的占比重更大的原因,就是因为贾诩算着要省下那么一点点的银钱。

没有办法,身为穷人家的孩子,就是得能够顶事儿,当的了家才行啊。

随后,在吕布有意的大肆炫技之下,原本正在努力的看着他手中到底是怎样出现的和书中所画图样一模一样的毛衣的雏形之际,小姑娘像是忽然之间想起来什么,顿时就侧了侧脑袋,目光幽幽地盯着贾诩,也不说话,就是望着他有着明显一圈乌青的眼睛,一切尽在不言中。

——说好的就是在路上说一会儿事情,回来就补眠呢?

见到小姑娘这个眼神,没有彻底糊弄过去的青衫文士轻咳一声,而后立刻道:“诩这就去休息。”

但心下却是想着自己就小憩一会儿缓一缓就好,若是不小心睡太久,今后他的办公时间该不太对了。

而后,在一路望着贾诩走进屋中,应该是真的去休息了之后,小姑娘这才将自己的目光从那边已经关上的房门位置移开,打算着重新回到府衙之中,去看自己还未看完的那些相关资料。

不过正当她准备起身离开的时候,目光范围之内看到正在编织毛衣的吕布,蓦地嬴月又想起一件事,于是对对面的吕布问了一句,“说起来,奉先今日怎么这么早回来了,尚武堂那边这就没事了吗?”

会问这个问题,倒不是因为小姑娘意识到吕布是工作时间露出来摸鱼,而真的就是突然想起来这件事,所以随口一问。

毕竟往日里虽然她也知道几个武将都工作结束很快,可以回来很早,但是那好歹也都是正常的下班时间了,可现在……这才不到晌午啊,美貌少女抬头望了望上方湛蓝一片的天空,在这个时候,就算是嬴月这样好脾气的小姑娘,也忍不住的开始羡慕武将们了。

——要是她以前也曾辛勤习武的话,是不是她也能这么早就下班啊?

而不知道身为自家主公的漂亮少女心中艳羡想法的吕布在听到小姑娘的随口一问后,也是随口的答着,“因为我们军营之中,今天分了一下行伍嘛,所以我挑完了那批以后跟我混的兵士没事了就跑出来透透气。”

由于吕布和其他人不一样——他是专攻骑兵,且在此一事上的确是经验丰富,所以在挑选兵力的时候,其他几人都是优先的让他来选。

毕竟骑兵这个兵种存在着一种特殊性,想练出优秀的骑兵,首先就是要能够保证这部分的将士,在马背上能够如同位于地面上一般平稳这是一个骑兵必须要具备的最基础要素。

——毕竟有些人是在地上功夫了得,可是一到马背之上就瞬间变成了半个废人。

而至于说北地郡明明没有多少马,但是考校并挑选这五千兵力的马上功夫的马儿从哪里来?

就在吕布的存在正经的过了明路的当天下午,赵括就带着一批人马去边春寨把里面的所有马儿全都接了回来,连带着北地郡原有的那些马匹一并轮换着使用,挨个给这些兵士们一个个做尝试,看看他们上马之后的实力都如何。

而有关于吕布这个被赵括捡回来的不方便直接空降指挥部的“被追杀的逃难部曲”是怎么短短半个月之内就在北地郡的军营之中,占据了一个“大哥”的地位?那事情还得从他被赵括带回来的那天上午开始说起。

实际上,吕布在整个北地郡出名的非常之早。从他正式的进入城中的那一刻开始,他就成了城中的一位名人。

由于当初赵括给他设计的是一个饿晕的人设,所以在先前他们俩趁着天黑跑回山寨之中,第二天早上回来的时候,吕布是被赵括扛回来的。没错,就是扛在肩膀上的那个扛回来。

因为吕布整个人看上去实在是太过健康,怎么都不像是个赵括所描述的他的人设的那种状态,于是在发动自己武将的聪明才智之下,最后赵括干脆就是让吕布在地上滚了两圈,又往他脸上抹了几把泥土,再披头散发弄出一副比较狼狈的模样,然后让他装晕,把他扛了回来。

至于说在这个过程之中赵括究竟是怎么劝的吕布,这件事反正在他们之间是个未解之谜。

而在之后也就是按照此前的计划,昏迷中逐渐醒来的吕布在听说了自己获救之后,表示自己以后愿意留在北地郡做一个小兵,如此也就顺利的进去了军营,再之后就是他凭借着自己的能力迅速出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