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清末之吾辈爱自由(28)(第2/4页)

“放心吧,娘,哥哥那里有老师和同学照顾他,哥哥也说了,他的寄宿家庭对他很好。”明明是在安慰母亲,颜静姝却悄悄红了眼眶,眨眼间,几滴水滴掉了她的鞋面上。

她连忙垂下眸,不让母亲看到她眼中的泪水,强笑道:“娘,我们都要好好学习英语,哥说了,过段时间,等他在那里攒够钱,就把我们接去美国,到时候我们一家三口就可以团聚了!”

黄婉娥僵着脖子偏头看着窗外飞雪,安静无声的泪流满面,她不敢转头让女儿看到自己脸上的泪痕,努力扬起声音,大声说:“好,娘在家等着,等你哥把我们都接到美国去,让我也坐坐洋人的大车!”

母女俩,一个低头安静流泪,一个对窗无声哭泣,共同思念远在异国的亲人,窗外明月幽幽,大雪呼啸,爆竹声中一岁除,1873年来了。

海上生明月,天涯共此时。

……

纽曼是康涅狄格州首府哈特福德市一名图书出版商,今天他在家里迎接一个阔别已久的旧友。

“约翰,好久不见了!”他热情和一名中年男人抱在了一起,中年男人头顶红发稀疏,不知道有没有英国秃头基因。

两人寒暄几句后,纽曼就邀请约翰一同在会客厅坐下,女仆给他们呈上了热腾腾的红茶。

纽曼抿了一口红茶,调笑着看了约翰一眼,“你突然来找我,总不能是老同学叙旧,有什么事你就说吧。”

约翰风尘仆仆从马萨诸塞州孟松城跑到康涅狄格州首府哈特福德,当然不是来叙旧来的。

内战结束后,哈特福德摆脱了经济萧条,成为美国人均收入最高的地区,是美国的机器制造业,枪炮制造业,保险业中心。同样的,哈特福德也是全国出版业最为发达的地区之一,大批的出版商、作家、教育家和政治家聚集在这里,几乎每一天,都有新书问世。

孟松城太小了,路易斯的书只有在哈特福德出版发售,才能在文坛留下脚印。

而只靠约翰一个人的力量,是无法让路易斯的书在哈特福德大卖的,因为他没有销售渠道,所以他必须要借助纽曼的力量。

约翰也没有和纽曼兜圈子,直接从公文包里拿出来一本蓝色封皮的精装书。

“这本书,我想在哈特福德发行。”

纽曼漫不经心接过书,看了一眼书名,稍微提起了一点兴趣:“《流浪汉变成英国伯爵》?这个名字还不错。作者是……路易斯L,”他挑了挑眉,意味深长的看向约翰:“新人?”

“虽然是新人,但是相信我,路易斯是天才!我更愿意用怪物来称呼这个年轻人。”

不管怎么样,用“monster”来形容一个年轻人太夸张了,纽曼不以为然的点点头,严肃地提前给约翰打了预防针:“提前说好,就算你是我的老同学,专业领域还是公事公办,一切都要靠作品说话,如果这本书不能让我满意的话,我是不会让这本书在哈特福德发行的。”

约翰信心十足道:“这么多年的朋友,我怎么会不知道你的规矩。我也是因为认可这本小说的质量,所以才把这本小说拿过来的,我认为你也会爱上这本小说的。”

老友都这么信心十足的保证了,纽曼也对这本小说多了几分重视。能让老友冒雪前来推销的书,应该不会很差劲,说不定真是一部不错的作品。

他带上眼镜,懒洋洋地翻开一页,一分钟后,他的眼神变了,忍不住坐直了身体,眉间浮现激动之色,嘴角微微扬起。

他翻书的频率时快时慢,脸上时而兴奋时而焦急,小说不长,他很快就看完了这个故事。

合上书本后,他双目微阖,脸上浮现一种意味深长的思索,食指在椅把手上时快时慢敲击。

这场静默的思索大概持续了半分钟,他猛地抬起头看向约翰,脸上浮现一种恍然大悟的兴奋以及一种发现稀世奇珍的震撼激动,“杰作!这是一部杰作!”

他刷的站了起来,拿起书兴奋地在壁炉前走来走去,右臂挥舞,大声嚷嚷道:“太精彩了!作者耍了一个诡计!我差点被他骗过去!这个作品,是那种罕见的可以同时满足底层百姓和知识分子审美趣味的作品!这部小说一定会大卖的!”

纽曼翠眸晶莹,难掩敬畏地看向约翰,“你说得对,这个路易斯简直是个怪物!你是从哪里发掘出来的这个怪物?!”

约翰得意地翘起二郎腿,摊了摊手,高深莫测地表示:“秘密。”

“我和路易斯有约定,禁止向外透露任何属于他的身份信息。”

纽曼也没在意。作家总是有各种各样的怪癖,像路易斯这样性格孤僻奉行神秘主义的作家并不在少数。

他拍了拍老友的肩膀,羡慕道:“你小子这下可算是时来运转,挖到宝了。好好培养他,我敢给你打赌,只要他继续维持《流浪汉变成英国伯爵》的水准,最慢十年后,美国文坛一定会有他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