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玉京秋(十四)(第2/3页)

没有记错的话,这是阚天最后一次来,她今年满了十七岁,还有一年就要成年了。

此时董健尚未倒台,上一世的她,只恨自己太快长大。她想尽办法挽留阚天,可他喜欢的永远只有小女孩,在别处找到新的安琪儿,她崩溃,破碎,毁灭,她的一生已经毫无意义,沉了二中旁边的护城河。

苏倾想到江谚同她说的话——等五年,十年,二十年。她那样赤诚地相信他,女孩儿做不到的事情,留给别人去做,总会有人来做。

——就放过自己吧。

阚天平躺着,呼吸均匀,似乎已经睡着了。

她背对着他,蜷在一起:“我小的时候,养过校门口卖的小鸡,拿颜料染了各种各样的颜色,有粉红色的,绿色的,黄色的。”

他从沉沉思虑间分神,耐着性子听,她头一次主动同他闲聊。

从前他很喜欢听苏倾讲话,可惜她从来对他无话可说。

她的声音细软而平静:“爸爸给我买了一只粉色的,我很喜欢它。每天放学回家第一件事,就是喂它,摸它,跟它玩,上学的时候也想着它。”

“可是后来,小鸡长大了,有原来的两倍大,翅膀和喙都变硬了,它长了鸡冠和胡,羽毛上的粉色掉光了——原来它本来是黄褐色的。”

“我看着它在家里走来走去,在心里觉得它不可爱了,我更喜欢它毛茸茸的模样,不过我没有说出来,还是照样的喂它,照顾它,可是……”

“有一天中午回家,我发现小鸡不见了。我和爸爸四处找,再也没有找到。小鸡好像知道我心里不喜欢它了,所以它自己悄悄地走了。”

“……”

阚天的眼睛猛地张开,苏倾背对他侧躺着,离他很远,微卷的长发倾泻在枕上,头发下隐约露出白皙的脖颈,胳膊和小腿都纤细得可怜。

他翻身抱住她,摸她的脸,她眼下干干的,睫毛扫在他手上,她的表情同她的语气一样平静。

他的声音轻轻响在她耳畔:“你也太聪明了。”

人与人来往匆匆,这样近乎于敏感的聪明,有时尖锐得令他心痛。

他的声音很低:“这套房子,我留给你?”

“不用了。”苏倾在他怀里轻轻说,“好久没有住校了,我想和同学住在一起。”

他把她纤细十指握在掌中玩弄着:“离开晚乡之前,我让吴桐帮你办好住校手续。”

她释然微笑起来,仿佛完成了一场漫长的考试,终于走出考场:“谢谢老板。”

谢谢她十四岁跌跌撞撞的日子里走过的歧路。

阚天吻了吻她的手背,如同在那辆保时捷上,他第一次牵起她满是冷汗的手,亲吻她的手背。

苏倾知道,他也在同她告别。

阚天赶晚上八点的飞机返还国外,老吴送他。

别墅里所有人垂手立在门口等待分配,客厅的水晶吊灯和吊顶上的射灯全开着,璀璨如同白昼,有人领到了工资卡,捏着信封低低啜泣。

苏倾拎着沉重的书包,慢慢地从楼上走下来,吴阿姨站在楼下,仰视着她。

苏倾整整齐齐梳着辫子,竟然穿回了自己最初那套衣服,两年前的旧t恤有些皱了,上面印着一个哭泣的女孩,下面是百褶的高腰牛仔裙,裙子侧面钉了几颗鲜艳的纽扣,脚上一双单薄的帆布鞋。

她素面朝天,像朵苍白的浸泡在露水里的栀子花。

吴阿姨接过她有些小的旧书包,拉开一看,全部是试卷和课本。

“柜子里的衣服和化妆品,你也可以带走。”

“不用了。”她把辫子拉起来,轻巧地背好了书包,“都不是我的。”

吴阿姨复杂地看着她,半晌,伸开双臂:“你赢了。”

苏倾从她的环抱里灵巧地钻出来,没有同她拥抱,只是后退两步,朝她轻轻鞠了一躬。

吴阿姨怅然想,自己不算刽子手,也总算是个帮凶。

“你的住校手续至少得一个月才能办好,今晚就要走吗?”吴阿姨的声音急切地在身后响起,“你去哪里住?出了这个门,我可管不到了。”

苏倾回头看了她一眼,辫子甩了甩,夜色中的双眸黑白分明,一种属于野鸭子的清晰的亮,吴阿姨从未见过这样的她。似乎住在玻璃棚里绵密脆弱的永生花已经死了,眼前的是黑土地里长出来的一朵新芽。

灯火通明的独栋别墅门口,拉出一道长长的影子,她什么也没说,扭头消失在夜色里。

夜晚的江浦大桥被灯光装点了桥洞,斜拉的桥索变成利落的剪影,江上倒映着远处建筑红色和橘色的璀璨灯火。

傍晚下了一场小雨,地面上湿漉,桥上的汽车红色车灯在地面上显出红色的倒映。

移动的红色倒影旁,是一双停驻的干净球鞋,鞋带扎得长短适宜,结打得利落且紧。沿着黑色裤子向上,是敞开的休闲外套的椭圆形拉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