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合作达成(第2/2页)

双方据理力争,经过一番讨价还价,最后确定为每年2400万处理费,合同签五年。

而信利电子厂方面,需要自备污水蓄水池、纯净水蓄水池,以及根据燧人公司的设计方案,设置管道、抽水设备。

其他固体废物方面,则全部堆放在一间仓库,定期通知燧人公司运走即可。

根据合同的条款,除非遭遇不可抗力,否则燧人公司不得无故暂停污染物处理,而且必须保证水质达标。

而信利集团方面,污染处理费必须按月提前支付,如果没有按时支付费用,燧人公司有权利单方面中止合同,并要求赔偿违约金。

合同一签订,信利电子厂方面,就拿到了一份设计方案,开始筹备污水池、净水池、管道和抽水设备。

另一边。

林百杰又带着人,马不停蹄向另外两个工厂而去。

这两个工厂,一个是信利电子厂的同行——德昌公司;另一个是岭峰纸业。

德昌公司的电子厂、岭峰纸业的造纸厂,都在埔边镇这边,距离燧人公司的总部还不远。

经过一番谈判,和德昌公司签下了污染处理费,价格是每年1200万;和岭峰纸业签下的价格,则是每年720万。

这个三个合同,就为燧人公司,每年带来4320万的收入。

黄修远看了合同后,也没有太在意,现在这些公司还不知道,等到2014年新环保法出台,加上官方要去落后产能,他们就明白燧人公司的重要性。

而高度依赖燧人公司处理污染的工厂,将不得不考虑燧人公司的态度,除非他们愿意痛下决心,自己搞独立自主的污染处理。

只是这样做,会明显得不偿失。

第一个问题,是一次性的设备支出巨大;第二个问题,是运行费用可能比燧人公司的收费还高;第三,则是污染物处理,可能达不到燧人公司的水平。

一旦控制工厂的污染处理,相当于捏住了工厂的肾脏,没有燧人公司,他们可能要直接领饭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