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5章 不弃河西(第2/2页)

若父辈为蓟人,分户不析产,年二十成家立业。待位居大夫爵,当三十有六。

又谓“万事开头难”。前三等民爵,足需十二载,方能如愿。

客籍之利,亦在于此。

补满十载客税,可入都护府籍。得二等上造民爵。只需再过二载,可升三等簪袅。又满二载,升四等不更。再满一载,可升五等大夫。六等官大夫,非仕不授。然可豪掷十亿,买爵一等。

西域入籍豪商,多有满十五载,为大夫爵者。豪掷十亿,爵升官大夫。不下百人。

于是,先行后效。季季皆有满十五载,为大夫爵者,豪掷十亿,爵升官大夫。或数人,或数十,或至百。

《蓟法》,关内侯以下,“爵位荣身,不(泽)被子孙”。虽不可世袭,然其利之大,断难舍弃。如官大夫,岁俸三百石。可:“乘公车,衣四采,补备吏,纳次妻”等。诸多便利,远非常人可比。

乃至西域赋税,冠绝陇右。

家国天下,利益之重。季汉朝野,再无人敢言,弃四郡河西,并省都护西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