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养袁自重(第2/2页)

“嘶——”陈王宠,倒吸一口凉气。前朝旧事,不料袁长水尽知。

“我主欲北上,据楚都寿春,取徐、扬旧土。汝南袁氏,四世三公。远非‘妖贼’可比。”言罢,阎象以头触地。言下之意,国难当头。陈王宠等,淮泗诸王,类比先前养贼自重,再行“养袁自重”。

“孤,如何能信,袁长水无不臣之心。”陈王宠追问。袁术若有不臣之心,必行噬主。那时,非但封国不保,更延祸关东。谓“偷鸡不成,蚀把米”。莫过如此。

“我主欲以传国玉玺为质,王上当信之。”阎象再拜。

“待传国玉玺至,必令袁长水如愿。”陈王宠,金口玉言。

“下臣,领命!”阎象大喜。

翌日,阎象轻舟折返,日夜兼程,重回牛渚。

入帐告知袁术详情。

“如此,且赴曲阿一行。”袁术先是一喜,转而又道:“传国玉玺,兹事体大。陛下若不愿相赠,如之奈何?”

“明公岂不闻‘马齿徒长’乎?”阎象答曰:“春秋时,晋用美璧、骏马贿虞国君,先假道灭虢,后回师灭虞。先前所贿虞国君之美璧、骏马,悉数取回。晋大夫旬息曰:‘璧则犹是也,而马齿加长矣。’今,以传国玉玺相赠,不过暂存于陈王宫。他日取回,仍归陛下也。”

“主簿言之有理。”袁术这便定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