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 太上皇权(第2/2页)

舍熊掌而取鱼。智者不为也。

如此说来。正如三郡乌桓,有四部,三分天下,有四国。二宫太皇并蓟王,总皇权之极,足可与叔侄三人相争。

尤其二宫太皇,金口玉言。废立、分封,二权。堪称定国神器。

诚然,正如狐虎之威。二宫太皇似狐,蓟王如虎。狐虎相合,方可势威。二者缺一不可。此不难理解。若无蓟王,大汉一藩。辖地千里,兼督四州。统天下百万雄兵。号令群雄,莫敢不从。二宫太皇,孤家寡人,位高权轻。妄言废立,干涉朝政。权臣一怒之下,只需鸩酒一杯,或三尺白绫,足可毙命。

于蓟王而言,无二宫太皇遮身。暴露于皇权之下,稍有不从,便背负大逆不道之恶名。凡一怒兴兵,皆为不义之师。大逆弑君,一世英名尽毁。乃至天下离心,诸侯并起,逐鹿中原。大汉再无三兴之机。

优势互补,其利断金。古有“尊勤君王,攘斥外夷”。今有蓟王尊二宫太皇,可攘三分天下。

正因看破此局。王太师,这才割肉饲虎,狐假虎威。而不敢轻易号令蓟王。另外叔侄二人心思,亦无二这般。

譬如,若不给蓟王,兼督四州之权。董侯直接下诏,命讨伐下邳。

此时,蓟王上表陈情。言,同室操戈,祸起萧墙,宗室流血,动摇神器。

二宫太皇,感同身受。遂下诏,训斥董侯,责令收回诏命。如此,不了了之。蓟王足可自保,且无忤逆之嫌。

正因之于蓟王,权重至极。故二宫太皇,久居不离。以求最大得利。

熙熙攘攘,利来利往;人为财死,鸟为食亡。

经停数日。

三足踆乌,再次扬帆起航。南下日南郡,泊于象林港。